| 标准编号 | GB/T 17350-2024 (GB/T17350-2024) | | 中文名称 |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分类、名称及型号编制方法 | | 英文名称 | Classification, name and model compilation method for special motor vehicles and special trail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160 | | 字数估计 | 42,475 |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 实施日期 | 2026-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7350-200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7350-2024: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分类、名称及型号编制方法
ICS 43.160
CCST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7350-2009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分类、名称及
型号编制方法
2024-12-31发布
2026-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专用汽车分类和名称 4
5 专用挂车分类和名称 16
6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结构特征代号和用途特征代号 17
7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型号编制方法 18
附录A(资料性) 常见的普通专用挂车名称 19
附录B(资料性) 常见的专用汽车和特殊专用挂车结构及用途特征代号 20
参考文献 28
索引 2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与GB/T 17350-
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的内容(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并将2009年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纳入(见第3章,2009年版的3.1、
3.1.1、3.1.1.1、3.1.1.2、3.1.2、3.1.2.1、3.1.2.2、3.1.3、3.1.3.1、3.1.3.2、3.1.4、3.1.4.1、3.1.4.2、
3.1.5、3.1.5.1、3.1.5.2、3.1.6、3.1.6.1、3.1.6.2);
---增加了“专用汽车分类和名称”,并将2009年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纳入(见第4章,2009年版
的3.1.1.1.1~3.1.1.1.10、3.1.1.1.14~3.1.1.1.26、3.1.1.1.28、3.1.1.1.29、3.1.1.2.1~3.1.1.1.71、
3.1.2.1.1~3.1.2.1.12、3.1.2.1.14~3.1.2.1.26、3.1.2.2.1、3.1.2.2.3~3.1.2.2.5、3.1.2.2.7~
3.1.2.2.22、3.1.3.1.3~3.1.3.1.5、3.1.3.1.8~3.1.3.1.11、3.1.3.1.13~3.1.3.1.16、3.1.4.1.1、
3.1.4.1.3、3.1.4.1.4、3.1.5.1.1、3.1.5.2.1、3.1.5.2.2、3.1.5.2.4~3.1.5.2.8、3.1.6.1.2、3.1.6.1.3、
3.1.6.2.1~3.1.6.2.50、3.1.6.2.52~3.1.6.2.79);
---增加了“专用挂车分类和名称”(见第5章),并将2009年版的有关内容更改后纳入(见第5章
和附录A,2009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编制方法”(见2009年版的第5章);
---更改了“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结构特征代号和用途特征代号”(见第6章和附录B,2009年版
的第6章);
---更改了“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型号编制方法”(见第7章,2009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
认证中心、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
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徐州重型机械
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广西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
有限公司、湖南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行业
协会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青特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畅丰专
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爱知工程车辆有限公司、广东粤海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包头北方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唐山亚特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保定北奥石油物探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
司、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山东吉鲁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汉阳专用汽车研
究所、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钢、张龙、徐传康、应朝阳、张红卫、吴云强、孙枝鹏、郭城、贾国强、王佳良、
江吉成、孟国平、何志伟、邹小俊、曹雪林、张建立、刘柱、丁宏刚、付玲、李晓甫、宋延文、张喆、汪旭、
王峻乔、迟建军、程阿罗、张金星、蒋旭东、曾三华、张建文、寇锦、刘怡、彭玲、李伟文、单龙、纪建奕、
程晓东、凌亮星、方金顺、梁鲜琪、李忠生、励伟定、戴培青、田明晖、谢德育、黄建祥、孙延伟、张学杰、
舒雪菲、梁鑫磊、张学礼、彭超、宗成强、胡海鹏、朱义、严格、孙进、常震芳、张浩、李玉刚、于畅洋、戴晓坚、
张玉巍、方洁、周清华、杨时忠、彭卫东、郭志娟、郭海清、彭国伟、程力威、冯会健。
本文件于1998年首次发布,2009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分类、名称及型号编制方法是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设计、生产、应用和我国汽
车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的基本技术依据之一,因此其分类、名称及型号编制方法标准是专用汽车和专
用挂车标准中重要的基础性和通用性标准。我国已于2009年修订形成《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
号和编制方法》,对相关的名称、定义予以界定。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分类、名称及型号编制方法为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行业提供基础术语词典,以
满足汽车行业使用需求为目的,体现在:
---本文件主要规定了我国法律和法规所允许使用的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类型,同时参照了我国
目前已有的相关标准给出的术语和定义,如GB/T 3730.1等;
---本文件不包括我国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以外,以及我国目前已有
的相关标准适用范围以外的车辆类型,如民用机场特种车辆、模块单元车和液压悬挂挂车等;
---本文件也包括我国目前还没有推广,但国外已有成熟应用的车辆类型,如专用运输刚性杆挂车
和专用作业刚性杆挂车等;
---本文件附录A和附录B给出常用专用挂车和专用汽车名称,目的是方便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和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使用,以及为汽车行业数据统计提供参考。
本文件的使用者按照本文件生产在国内道路上使用的产品时,还需满足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和道路
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
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分类、名称及
型号编制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的分类和名称、结构特征代号和用途特征代号、型号编制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在道路上行驶的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
本文件不适用于民用机场特种车辆、模块单元车和液压悬挂挂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8170 数字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专用汽车 specialmotorvehicle
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特定人员、运输特殊货物(包括载货部位为特殊结构),或装备
有专用装置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或专门用途的汽车。
[来源:GB/T 3730.1-2022,3.3.4,有修改]
3.1.1
专门设计的或在轿车、运动型乘用车、越野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的基础上后续制造和改装形成
的,主要用于载运特定人员,具有完成特定功能所需的特殊车身和/或装备的其他乘用车。
[来源:GB/T 3730.1-2022,4.1.5]
3.1.2
专用客车 specialbus
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特定人员并完成特定功能的客车以及装备有专用设备或器
具,座位数(包括驾驶员座位)超过9个的专用汽车,也包括在客车基础上改装的但不属于专项作业车的
载客类专用汽车。
[来源:GB/T 3730.1-2022,5.6,有修改]
3.1.3
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特殊货物或载货部位具有特殊结构的载货汽车。
[来源:GB/T 3730.1-2022,6.8]
3.1.4
装备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
注:不包括装备有专用设备或器具而座位数(包括驾驶员座位)超过9个的作业类专用汽车(消防车、警用专项作业
车除外)。
[来源:GB/T 3730.1-2022,3.3.4.1,有修改]
3.1.5
装备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具有专门用途,但不属于专项作业车、专用乘用
车、专用客车、专用货车的其他专用汽车。
[来源:GB/T 3730.1-2022,3.3.4.2,有修改]
3.2
专用挂车 specialtrailer
具有下列三项技术特性之一的挂车:
---经特殊布置用于载运货物或仅执行特殊物品的运输任务;
---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工程专项(包含卫生医疗)作业;
---具有专门用途。
3.2.1
具有下列两项技术特性之一的运输类半挂车:
---需经特殊布置后才能载运货物;
---仅执行特殊物品的运输任务。
[来源:GB/T 3730.1-2022,7.1.1.7,有修改]
3.2.2
装备有专用设备或器具,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工程专项(包含卫生医疗)作业和/或专门用
途的半挂车。
[来源:GB/T 3730.1-2022,7.1.2]
3.2.3
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特殊货物和/或载货部位具有特殊结构的运输类中置轴挂车。
3.2.4
装备有专用设备或器具,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工程专项(包含卫生医疗)作业和/或专门用
途的中置轴挂车。
[来源:GB/T 3730.1-2022,7.2.2]
3.2.5
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特殊货物和/或载货部位具有特殊结构的运输类牵引杆挂车。
3.2.6
装备有专用设备或器具,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工程专项(包含卫生医疗)作业和/或专门用
途的牵引杆挂车。
[来源:GB/T 3730.1-2022,7.3.2]
3.2.7
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特殊货物和/或载货部位具有特殊结构的运输类刚性杆挂车。
3.2.8
装备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工程专项(包含卫生医疗)作业和/或专门
用途的刚性杆挂车。
3.3
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装载货物或安装专用装置的车辆部位结构。
注:通常包括厢式结构、罐式结构、仓栅式结构、侧帘式结构、举升自卸结构、起重举升结构和特种结构。
3.3.1
厢式结构 vanstructure
载货部位结构为独立厢体结构或封闭厢体结构。
注1:独立厢体结构是指载货部位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厢体顶部封闭(翼开启除外)、不可开启。
注2:封闭厢体结构是指载货部位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连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
3.3.2
罐式结构 tankstructure
为实现车辆主要功能用途,直接与货物介质接触的载货部位结构为具有以下特征的罐体的结构:
---横截面一般为圆形、椭圆形、带有一定曲率的凸多边形或圆形与锥形组合等结构;
---横截面不具有直边、直角的结构。
3.3.3
仓栅式结构 fencestructure
载货部位结构为仓笼式或栅栏式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载货部位顶部安装有与侧面栅栏固定、不能
拆卸和调整的顶棚杆的结构。
3.3.4
侧帘式结构 curtainsidestructure
载货部位与驾驶室各自独立,侧部设置可滑动的侧帘布、滑动立柱、侧帘收紧装置和挡货栏板或栏
杆,顶棚由左右边梁、前后端梁、金属横梁与顶板组合而成,地板上可以设置系固点的结构。
3.3.5
载货部位具有液压举升卸货装置,能实现载货部位整体举升的结构。
3.3.6
起重举升结构 liftingstructure
专用装置为起重举升设备或可升降作业台(斗)的结构。
3.3.7
特种结构 specialstructure
具备特殊的专用装置或特殊的载货部位的结构。
注:包括推板、传送带和分流底板等卸货的结构,不包括栏板和平板结构以及3.3.1~3.3.6所定义的结构。
4 专用汽车分类和名称
4.1 专用汽车分类
专用汽车分为专用乘用车、专用客车、专用货车、专项作业车和专门用途汽车。
4.2 专用乘用车和专用客车名称
4.2.1
装备有行动不便人员轮椅通行装置或行动不便人员自动登车座椅,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
运送行动不便人员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注:也称“福祉车”。
[来源:GB/T 36125-2018,3.2,有修改]
4.2.2
囚车 prisonvehicle
装备有警灯、警报器、驾驶舱、押解舱等专用装置,押解舱设置有防逃逸装置和监控装置,在设计、制
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罪犯、劳教人员或犯罪嫌疑人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2.3
在客车基础上设计、制造,装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工具和设备,乘坐人数(含驾驶员)大于6人,用于
运送电力维修人员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2.4
商务车 businessvehicle
装备有商务办公设施等装置,驾驶区与乘客区设有功能性隔断,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
送人员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注:商务办公设施一般包括办公桌、视频会话、办公照明等。
4.3 专用货车名称
4.3.1
冷藏车 refrigeratedvehicle
装备有隔热结构的车厢、制冷装置等装置,车厢具备温度调节和监控功能,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
上用于食品、生物制品或其他物品(不包含危险货物)冷藏运输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2
粉粒物料运输车 bulkpowdervehicle
载货部位为具有以下特征的罐式结构,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粉粒物料的运输类专用
汽车:
---罐体内部具有流化装置;
---顶部封闭,可具有能开启的装料口;
---当具有举升自卸功能时,罐体后部整体为异形锥体结构且不可整体开启。
4.3.3
散装物料运输车 bulkgrainvehicle
载货部位两侧喷涂有文字标识,并具有以下特征,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散装物料的
运输类专用汽车:
---横截面上部为长方形,下部为梯形;
---顶部封闭,可具有能开启的装料口;
---采用皮带、推板或绞龙等装置卸料;
---不具有举升自卸功能。
注:散装物料通常包括散装粮食、散装种子、散装饲料、砂石料、煤炭、颗粒矿粉、沥青混合料、颗粒化肥等。
4.3.4
装备有真空泵、空压机、除尘过滤系统、真空吸引装载系统等装置,能对干燥粉粒物料进行真空吸引
装料和卸料,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干燥粉粒物料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5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concretetruckmixer
装备有搅拌筒和动力系统等装置,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混凝土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6
普通罐式运输车 ordinarytanker
载货部位为罐式结构,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水、食用油、鲜奶、冰淇淋、润滑油、污泥、
混凝土外加剂、压裂液、油井残液等非危险货物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7
载货部位为栏板式结构,装备有用于货物装卸的随车起重装置,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
输货物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注:属于GB 1589-2016中规定的栏板式货车的一类。
4.3.8
运材车 poletransportvehicle
装备有货架和固紧装置,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管材、建筑用材、桁架结构或长型构件
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9
装备有罐体装卸机构及罐体固定装置,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罐体运输的运输类专用
汽车。
4.3.10
车厢可卸式汽车 rol-offskiploader
载货部位结构为骨架结构,装备有能固定厢体的装置,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具有厢体自装、自
卸功能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11
邮政车 mobilepostoffice
载货部位结构为厢式结构,装备有监控、装卸等装置,车辆外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在设计、制造和
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邮件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12
车辆运输车 carcarrier
装备有装运和固定车辆的货台及供车辆上下的装置,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乘用车的
运输类专用汽车。
[来源:GB/T 26774-2016,3.1,有修改]
4.3.13
装备有饮水系统、喷淋系统等装置,具有通风、粪便收集功能,内部装有横向和/或纵向隔栏,在设
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牲畜、家禽等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14
载货部位结构为厢式或罐式结构,装备有供氧系统、水循环系统和/或温度调节系统等装置,顶部封
闭(可具有能开启的装料口),具有保温功能,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密闭式运送鲜活水产品并
保持鲜活状态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15
养蜂车 mobilebee-keeper
装备有蜂箱装载区、生活空间、工作平台、装卸蜂箱的起重装置等,蜂箱装载区两侧由装载蜂箱的多
层框架固定组成,两侧蜂箱间的工作空间内有可升降的工作平台,蜂箱装载区前端有独立、封闭的生活
空间,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流动养蜂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16
装备有上料机构(可选装)、压缩机构、卸料机构、垃圾厢等装置,垃圾厢顶部或尾部有垃圾装料
口,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17
装备有自装卸机构(如拉臂机构、摆臂机构等),可以实现垃圾装载容器的自装、自卸,在设计、制造
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输垃圾装载容器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在结构上属于特殊类型的车厢可卸式汽车。
4.3.18
装备有上料机构或抽吸上料系统、卸料机构、密封厢/罐体等装置,具有固液分离的功能,顶部封
闭,若进料口位于顶部可具有能开启的装料口,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的运
输类专用汽车。
4.3.19
装备有侧上料机构或后高位上料机构、卸料机构、垃圾厢等装置,垃圾厢顶部或尾部可有垃圾装料
口,采用上料机构将垃圾装入填装斗(或垃圾厢),顶部封闭,若进料口位于顶部可具有能开启的装料
口,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垃圾收集、转运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20
装备有垃圾厢、卸料系统及控制系统等装置,顶部不具有开启结构,可采用滚筒皮带卸料、推板卸
料、举升卸料等卸料方式,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与垃圾站对接上料后进行垃圾密闭转运,或者
用于垃圾收集及密闭转运的运输类专用汽车。
4.3.21
载货部位喷涂有文字标识,装备有垃圾厢、垃圾桶升降装置、垃圾桶输送装置和控制系统等,通过垃
圾桶升降装置和输送装置装运垃圾桶,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桶装垃圾密闭转运的运输类专用
汽车。
注:垃圾厢顶部封闭不可开启(在装卸垃圾桶时可整体升降),垃圾厢顶部关闭状态下车厢内部高度不大于
1450mm,垃圾厢底部有污水排放装置和污水存储装置。
4.3.22
EX/Ⅱ型、EX/Ⅲ型危险货物运输车 EX/ⅡtypeandEX/Ⅲtypevehicle
用于运输GB 6944中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4.3.23
FL型危险货物运输车 FLtypevehicle
用于运输易燃气体、闪点不高于60℃的液体、符合GB 19147规定的车用柴油或列入联合国编号
UN1202的油品以及稳定的过氧化氢或其水溶液(浓度大于60%)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其载货容器
为容积不小于1m3 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不小于3m3 的罐式集装箱。
4.3.24
AT型危险货物运输车 ATtypevehicle
载货容器与FL型车辆相同,运输的货物与FL型车辆不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4.3.25
CT型危险货物运输车 CTtypevehicle
不属于EX/Ⅱ型、EX/Ⅲ型、FL型和AT型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4.4 专项作业车名称
4.4.1
消防车 firefightingvehicle
安装有标志灯具和电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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