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18041-2025 (GB/T18041-2025) | | 中文名称 |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 | | 英文名称 | Civil aviation cargo transportation terminolog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V5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50 | | 字数估计 | 42,443 |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实施日期 | 2026-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8041-2000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18041-2025: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
ICS 03.220.50
CCSV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8041-2000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
2025-12-31发布
2026-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础术语 1
3.1 货物 1
3.2 市场主体 1
3.3 飞机 2
3.4 机场 3
3.5 运输 3
3.6 运输生产指标 3
4 货运市场 4
4.1 货物种类 4
4.2 邮件种类 6
4.3 市场分析 6
5 作业服务 7
5.1 包装 7
5.2 标识 9
5.3 收运 10
5.4 存放 12
5.5 装卸 13
5.6 运输 14
5.7 交付 15
5.8 不正常运输 16
6 运价与其他费用 18
6.1 运价 18
6.2 其他费用 19
7 运输质量及管理 19
7.1 货运质量 19
7.2 货运质量管理 20
7.3 质量指标 20
7.4 统计管理 21
8 运输设施、设备及信息化 21
8.1 运输设施 21
8.2 运输设备 21
8.3 运输信息化 23
参考文献 24
索引 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18041-200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与GB/T 18041-2000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航空货物”“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公司”“货运航空公司”“实际承运人”“货运销售
代理人”“货运地面服务代理人”“货机”“货舱”“货舱载量”“货运航班”“货物国际运输”“货物国
内运输”“货机日利用率”“货邮运输周转量”“货邮运输量”“货邮吞吐量”的术语和定义(见
3.1.1~3.2.3、3.2.5、3.2.8、3.2.9、3.3.1、3.3.2、3.3.2.6、3.5.1、3.5.4~3.6.1、3.6.3~3.6.5,2000年
版的4.1.1、2.1.1~2.1.3、4.8.9.3、2.2.2、2.2.3、2.3.1、7.2.1、2.3.5、2.6.6、2.8.2、2.8.3、2.10.1、
2.10.3~2.10.5);
b) 增加了“托运人代理人”“货站经营人”“大型货机”“中型货机”“小型货机”“主货舱”“下货舱”
“前下货舱”“后下货舱”“散货舱”“专业性货运机场”“特殊比例分摊协议”的术语和定义(见
3.2.10、3.2.11、3.3.1.1~3.3.1.3、3.3.2.1~3.3.2.5、3.4.1、3.5.2);
c) 删除了“货运代理人”“国际航协货运代理人”“客机”“宽体机”“快速转换式飞机”“机场”“民用
机场”“军民合用机场”“国际机场”“国内机场”“备降机场”“始发地机场”“约定的经停机场”“目
的地机场”“航线”“国际航线”“国内航线”“干线”“支线”“区际航线”“区内航线”“航线图”“航
班”“定期航班”“不定期航班”“国际航班”“国内航班”“航班班次”“航班延误”“续程航班”“航班
号”“班期时刻表”“国际航空运输”“双边协议”“国际航空运输五种业务权”“国内航空运输业务
权”“技术经停”“国内航空运输”“航空快递”的术语和定义(见2000年版的2.2.1、2.2.4、2.3.2~
2.3.4、2.4、2.5、2.6.1~2.6.5、2.6.7~2.6.11、2.7、2.9);
d) 更改了“贵重物品”“危险品”“鲜活易腐货物”“菌(毒)种”“外交信袋”“无法交付货物”“国际航
空邮件”“国内航空邮件”“中转邮件”“货源组织”“货运发展规划”的术语和定义(见4.1.2.4、
4.1.2.5、4.1.2.7、4.1.2.11、4.1.2.13、4.1.5、4.2、4.3.3、4.3.15,2000年版的4.1.3.4、4.1.3.5、
4.1.3.7、4.1.3.10、4.1.3.13、4.1.6、4.2.2~4.2.4、3.3、3.16);
e) 增加了“水生动物”“超限货物”的术语和定义(见4.1.2.9、4.1.2.12);
f) 删除了“货运市场占有率”“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超大货物”“超重货物”“多式联运货物”“违
禁物品”“航空邮件”的术语和定义(见2000年版的3.12、4.1.2.2、4.1.3.11、4.1.3.12、4.1.4、
4.1.9、4.2.1);
g) 更改了“运输包装”“内包装”“外包装”“多层包装”“防倒置包装”“悬挂包装”“水产品包装”“危
险品包装”“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包装标准”“运输标识”“运输标记”“运输标签”“货物安检标
记”“操作标签”“危险性标签”“活体动物运输标签”“鲜活易腐货物标签”“托运”“航空货运单号
码”“一票货物”“货邮舱单”“称重”“危险品运输文件”“危险品货物收运检查单”“活体动物托运
人证明书”“活体动物收运检查单”“活体动物旅舍”“冷冻仓库”“货位”“存放”“交接”“组装”“装
机单”“卸机单”“空陆联运”“最大业载”“可提供业载”“配载”“邮件路单”“免费保管期限”“门到
门运输”“货物漏装”“货物漏卸”“货物错卸”“货物少收”“货物多收”“有货无单”“有单无货”“单
货不符”“货物自然属性”“货物自然损耗”“货运交付状态记录”的术语和定义(见5.1.1~5.1.3、
5.1.8、5.2.1~5.2.4、5.2.6~5.2.9、5.3.2、5.3.5.1、5.3.6~5.3.8、5.3.11~5.3.14、5.4.1.3、5.4.1.4、
5.4.3、5.4.5、5.4.7、5.5.4~5.5.6、5.6.4、5.6.6.1~5.6.6.3、5.6.14、5.7.1.2、5.7.3、5.8.1.6、5.8.1.7、
5.8.1.9~5.8.1.11、5.8.1.13~5.8.1.18,2000年版的4.3.1、4.3.1.1、4.3.1.2、4.3.1.4~4.3.1.8、
4.3.2、4.3.3、4.3.8、4.4、4.5.4、4.5.6.1、4.5.7~4.5.9、4.5.12~4.5.15、4.6.1.4、4.6.1.5、4.6.3、
4.6.5、4.6.7、4.7.10~4.7.12、4.8.8.3、4.8.10.1~4.8.10.3、4.8.19、4.9.1.7、4.9.5、4.10.1.6、
4.10.1.7、4.10.1.9~4.10.1.11、4.10.1.13~4.10.1.16、4.10.1.18、4.10.1.19);
h) 增加了“危险品标记”“温控货物标签”“收运”“航空货运分运单”“特种货物机长通知单”“危险
品货物航空运输临时存放场所”“保税仓库”“指定监管场所”“特殊装载货物”“空铁联运”“航空
物流”“危险品航空运输事件”的术语和定义(见5.2.5、5.2.10、5.3.1、5.3.5.2、5.3.15、5.4.10~
5.4.12、5.5.9、5.6.5、5.6.15、5.8.1.19);
i) 删除了“原包装”“有效身份证件”“合同条件”“航空货物运输险”“预留舱位”“仓库”“危险物品
仓库”“装卸条件”“内场装卸”“外场装卸”“自动化装卸”“机械作业”“人工装卸”“装卸定额”“普
通货物运输”“特种货物运输”“邮件运输”“集装货物运输”“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多种运
输方式联运”“承运人”“货运生产调度”“货运须知”“货物到达”“交付程序”“提货通知单”“提货
手续”“报关”“海关”“关税”“运输凭证”“货物查询”“货物自然减量”的术语和定义(见2000年
版的4.3.1.3、4.5.3、4.5.6.2、4.5.16~4.6.1、4.6.1.3、4.7.3~4.7.8、4.7.14、4.8.1~4.8.3、4.8.6、
4.8.8、4.8.8.1、4.8.8.2、4.8.9.1、4.8.16、4.8.20、4.9.1.1、4.9.1.3、4.9.1.4、4.9.1.6、4.9.2、4.9.3、
4.10.1、4.10.1.17);
j) 删除了“普通货物运价”“特种货物运价”“协议运价”“收费标准”“保管费”“地面运输费”“危险
物品收运检查费”“枪械检查费”“活体动物检查费”“计费单位”的术语和定义(见2000年版的
5.1.2、5.1.3、5.1.6、5.2.1、5.2.4、5.2.5、5.2.10~5.2.12、5.2.14);
k) 删除了“货运事故”“满意率”的术语和定义(见2000年版的6.3.3、6.3.7);
l) 更改了“货物运输质量管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见7.2.1,2000年版的6.2.1);
m) 更改了“航空货站”“货运区”“货机坪”“集装板”“集装板网”“集装货物装载机”“散装货物装载
机”“散装货物拖车”“集装器拖车”“行李/货物牵引车”“安全检查仪”“叉车”“地磅”的术语和定
义(见8.1.1、8.1.4、8.1.5、8.2.1.2、8.2.2~8.2.6、8.2.8、8.2.10、8.2.11、8.2.15,2000年版的7.1、
7.2.2.2、7.2.3~7.2.8、7.2.10、7.2.11、7.2.15);
n) 增加了“航空前置货站”“海外航空货站”“立体仓库”“集装器”“集装箱转盘拖车”“自动导引车”
“电子运单”“货运单证电子化率”“电子通关”“物流信息平台”“货物全流程跟踪”的术语和定义
(见8.1.2、8.1.3、8.1.6、8.2.1、8.2.7、8.2.16、8.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单位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航空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民航信息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靳军号、李郁、王卫军、王涵、张兵、张清春、郭朋、莫辉辉、邹莹芝、占芬、沈洋、
杨枭、祁梦圆、张佩、高玉玲、李帅、台枫、邢宏、关金玮、梁晓瑜、李玉红、包志丹、孙琼巍、江涛、常晓涛、
王一衡、秦进、杨勃、智慧、甘凌云、耿思。
本文件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民用航空领域与货物运输业务相关的术语。
本文件适用于货物公共航空运输生产、管理、科研、教学等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基础术语
3.1 货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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