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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7682-2011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GB/T 27682-2011 110 GB/T 27682-2011 3秒自动 铜渣精矿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7682-2011 (GB/T27682-2011)
中文名称 铜渣精矿
英文名称 Copper slag concentrate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D43
国际标准分类 73.060
字数估计 6,664
发布日期 2011-12-30
实施日期 2012-10-01
引用标准 GB/T 3884.12; GB/T 3884.8; GB/T 3884.5; GB/T 3884.4; GB/T 3884.6; GB/T 3884.1; GB/T 3884.11; GB/T 3884.3; GB/T 3884.9; GB/T 3884.10; GB/T 3884.2; GB/T 3884.7; GB/T 8170; GB/T 14263; GB 20424; GB/T 3884.13; GB/T 3884.14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2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渣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质量预报单和订货单。本标准适用于铜冶炼过程中熔炼和吹炼所产生炉渣, 经浮选方法得到供冶炼铜用的铜渣精矿产品。

GB/T 27682-2011: 铜渣精矿 GB/T 27682-2011 英文名称: Copper slag concentrate ICS 73.060 D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铜 渣 精 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的。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兴发、李国旺、毕建明、桑任华、张代林、苏启胜、张永红、龙玉珍、谢卫民、 邓小峰。 铜 渣 精 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渣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质量预报单和订货单。 本标准适用于铜冶炼过程中熔炼和吹炼所产生炉渣,经浮选方法得到供冶炼铜用的铜渣精矿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84(所有部分)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4263 散装浮选铜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GB 20424 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铜渣精矿按铜含量分为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 3.2 化学成分 铜渣精矿中Hg、F、Cd杂质限量应符合GB 20424的要求,其余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铜渣精矿中金、银为有价元素,应报分析结果。 3.4 铜渣精矿中水分不得大于12%,冬季应不大于8%。 3.5 铜渣精矿中不得混入外来夹杂物。同批精矿要求混匀。 4 试验方法 4.1 铜渣精矿水分含量的测定参照GB/T 14263的规定进行。 4.2 铜渣精矿化学成分的测定参照GB/T 3884的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铜渣精矿运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需方质量检验部门负责验收。供方应确保产品质量符合 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 5.2 组批 铜渣精矿应成批提交。每个检验批应由同一品级且所含金、银有价元素品位基本一致情况下组成, 每批批量不大于70t。 5.3 取样和制样 5.3.1 铜渣精矿取样和样品的制备参照GB/T 14263的规定进行。 5.3.2 将所制备样品分成三份:一份为需方验收分析样品;一份为供方样品;一份为仲裁样品。由需方 保存60天。供方如对验收分析结果有异议,应在仲裁样品保存期内提出。 5.4 检验结果的判定 5.4.1 数字的修约和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的规定进行。 5.4.2 供需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以仲裁样的检验结果为最终判 定依据。 5.4.3 同一车内,发现铜渣精矿颜色明显不一致、掺杂等或不符合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规定则该 车判不合格。 5.4.4 同一车内,发现铜渣精矿不同品级混装或所含金、银有价元素品位明显不符合本标准或合同(或 订货单)规定则按较低品位作为最终结果。 6 包装、运输和质量预报单 6.1 铜渣精矿为散装,也可袋装,每袋重量应基本一致。 6.2 铜渣精矿用火车(船)或汽车运输,装车后,应将精矿表面扒平。 6.3 每批铜渣精矿发运时,供方应附有质量预报单,其上注明下列内容: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和品级; c) 重量; d) 车号; e) 分析检验结果; f) 发货日期; g) 本标准编号。 7 合同(或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