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28840-2012 (GB/T28840-2012) | | 中文名称 | 乡(镇)村商业零售店经营规范 | | 英文名称 | Operating standards of township-village commercial retail stor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00 | | 字数估计 | 6,659 | | 引用标准 | GB/T 17110; SB/T 10393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2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和村级商业零售店经营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主体在乡(镇)和村开办的零售店。 |
GB/T 28840-2012
Operating standards of township-village commercial retail store
ICS 03.100
A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乡(镇)村商业零售店经营规范
2012-11-05发布
201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尧天、于美芝、付斌、张鹏、李涵冰。
乡(镇)村商业零售店经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和村级商业零售店经营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主体在乡(镇)和村开办的零售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110 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
SB/T 10393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由各种投资主体设在乡(镇)和村的从事商品经营的零售店铺。
3.2
庄稼医院 cropshospital
配备持有庄稼医生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农业生产资料零售店。
3.3
仓储超市 warehousestore
设在乡(镇),采取储销一体,前店后库,批零兼营,销售低价格商品的零售店。营业面积2000m2
以上。商品采取以原包装为主陈列,自选式售货方式。设有停车场。
4 乡(镇)村商业零售店营业设施设备配置基本要求
4.1 营业场所建筑设施及环境要求
4.1.1 乡(镇)村商业零售店应设在建筑物的一层。做到安全、方便、卫生。
4.1.2 农资零售店应与住宅分开。
4.1.3 店内装修、装饰材料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安全规定。
4.1.4 地面应硬化、平整、不起尘。经营餐饮、生鲜、农产品的店应有排水通道,便于地面清洗,无积水。
4.1.5 店内应通风、明亮。
4.1.6 营业店面应留有通道,营业面积200m2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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