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3912-2017 (GB/T33912-2017) | | 中文名称 | 高纯金属为原料的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 | | 英文名称 | Wrought aluminum and aluminum alloy ingots made of high pure materia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10 | | 字数估计 | 14,170 | | 发布日期 | 2017-07-12 | | 实施日期 | 2018-06-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3912-2017
Wrought aluminum and aluminum alloy ingots made of high pure materials
ICS 77.150.10
H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纯金属为原料的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
2017-07-12发布
2018-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有色金属与稀土应用研究所、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
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健、吴斌、努力古、宋玉萍、何新光、陈艳玲、鹿兵、史秀梅、王志波、杨枭、高新宇、
孙瑞涛、田小梅、谢畅、焦磊。
高纯金属为原料的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高纯金属为原料生产的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要求杂质元素低含量的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以下简称铸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3246.1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1部分: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3246.2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2部分: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20975(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32186-2015 铝及铝合金铸锭纯净度检验方法
YS/T 67 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
YS/T 590 变形铝及铝合金扁铸锭
YS/T 600-2009 铝及铝合金液态测氢方法 闭路循环法
YS/T 870 高纯铝化学分析方法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YS/T 871 高纯铝化学分析方法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产品种类、牌号、原料
3.1.1.1 铸锭按形状分为圆铸锭和扁铸锭两种,按成分分为纯铝和铝合金两类。铸锭牌号、主原料纯度
等级见表1。
表1 铸锭牌号、主原料纯度等级
铸锭牌号 主原料纯度等级a
Al99.99 4N
Al99.998 4N8
Al99.999 5N
Al99.9995 5N5
1G50 5N
4G60 5N
5G82
6G61
4N
a 需方要求更高或更低的主原料纯度等级时,或需要其他牌号的铸锭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后在订货单(或合同)
中具体注明。
3.1.1.2 其他原料应采用杂质元素含量极低的高纯材料。
3.1.2 尺寸规格
圆铸锭尺寸规格应符合YS/T 67的规定,扁铸锭尺寸规格应符合YS/T 590的规定。
3.1.3 标记及示例
铸锭标记按照产品名称、标准编号、主原料纯度等级、牌号、尺寸规格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示例1:
Al99.99牌号、主原料纯度等级4N、厚度为420mm、宽度为1620mm、长度为6000mm的扁铸锭,标记为:
扁铸锭 GB/T 33912-4NAl99.99 420×1620×6000
示例2:
1G50牌号、主原料纯度等级5N、直径为220mm、长度为6000mm的圆铸锭,标记为:
圆铸锭 GB/T 33912-5N1G50 ϕ220×6000
3.2 化学成分
3.2.1 主原料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其他原料化学成分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
注明,未注明时,由供方自行决定。
3.2.2 Al99.99、Al99.998、Al99.999、Al99.9995牌号的铸锭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1G50、4G60、
5G82、6G61牌号的铸锭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
3.3 纯净度
3.3.1 氢含量
铸锭的氢含量应符合GB/T 33911-2017中Ⅱ级指标的要求。
3.3.2 渣含量
需方对铸锭的渣含量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具体注明。
3.4 尺寸偏差
圆铸锭的尺寸偏差应符合YS/T 67的规定,扁铸锭的尺寸偏差应符合YS/T 590的规定。
3.5 低倍组织
铝合金铸锭的低倍组织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铝合金铸锭的低倍组织
缺陷名称
低倍组织要求
Ⅰ级 Ⅱ级
裂纹 不得存在
气孔 不得存在
羽毛晶 不得存在 羽毛状晶面积小于铸锭截面面积的10%
夹渣 不得存在 每100cm2 不多于1点,全截面不多于2点,且单点直径小于0.3mm
光亮晶粒 不得存在
每点平均直径为≤3mm时:不得多于10点;
每点平均直径为3mm~9mm时:不得多于2点;
每点平均直径 >9mm时:不得存在
晶粒度 四级 六级
疏松 一级 二级
化合物 不得存在 总长≤5mm,且单点长≤1.5mm
3.6 显微组织
纯铝铸锭的晶粒尺寸应符合表5的规定;需方对纯铝铸锭的晶粒尺寸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
商确定后在订货单(或合同)中具体注明。
表5 纯铝铸锭的晶粒尺寸
3.7 外观质量
3.7.1 不得存在夹杂物、裂纹、气泡及腐蚀斑点。
3.7.2 机械碰伤应不多于5处,允许铲凿修整缺陷,但修整深度应不大于3mm。
3.7.3 铸锭应清洁,无油污及尘土。
3.7.4 铸锭不得有飞边或毛刺。
3.7.5 表面拉痕、成层(冷隔)、缩孔应符合表6的规定,金属瘤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6 拉痕、成层(冷隔)、缩孔 单位为毫米
外径 表面拉痕、成层(冷隔)、缩孔缺陷深度
≤300 ≤1.5
>300~550 ≤2.5
表7 金属瘤 单位为毫米
外径 表面金属瘤缺陷高度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
4.1.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按GB/T 20975、YS/T 870、YS/T 871或GB/T 7999或供需双方商确定的
方法进行,仲裁分析应采用GB/T 20975规定的方法或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
4.1.2 仅对表2、表3中“Al”及“其他”栏之外有数值规定的元素进行常规化学分析。当怀疑非常规分
析元素的质量分数超出了本标准的限定值时,生产者应对这些元素进行分析。
4.1.3 “Al”含量按GB/T 3190规定的方法计算,计算“Al”含量时,取常规分析元素与怀疑超量的非常
规分析元素分析数值的和作为“元素含量总和”。
4.1.4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 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
表2、表3规定或供需双方商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4.2 氢含量
4.2.1 氢含量的检测可采用在线液态测氢或固态测氢,仲裁分析时应采用固态测氢。
4.2.2 液态测氢方法应符合YS/T 600-2009中闭路循环法的规定。
4.2.3 固态测氢检测方法应符合GB/T 33911-2017中附录B的规定。
4.3 渣含量
渣含量检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尺寸偏差
圆铸锭尺寸偏差的检测方法应按 YS/T 67规定的方法进行;扁铸锭尺寸偏差的检测方法应按
YS/T 590规定的方法进行。
4.5 低倍组织
低倍组织检验方法按GB/T 3246.2的规定进行。
4.6 显微组织
晶粒尺寸检验按GB/T 3246.1的规定进行。
4.7 外观质量
在自然散射光下,目视检查外观质量。必要时,可借用尺寸测量工具界定缺陷大小,通过修磨测定
缺陷深度。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铸锭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铸锭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铸锭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
铸锭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铸锭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
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 组批
铸锭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熔次(或两个熔次)、同一尺寸规格组成。
5.3 计重
铸锭应检斤计重。
5.4 检验项目
5.4.1 每批铸锭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外观质量的检验。
5.4.2 按月抽查氢含量、渣含量、晶粒尺寸和低倍组织。
5.5 取样
取样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取样
检验项目 取 样 规 定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化学成分 按GB/T 17432规定或订货要求执行 3.2 4.1
氢含量
液态测氢:除气装置出口与浇注系统之间的流槽内在线测氢
固态测氢:符合GB/T 33911-2017中附录B的规定
3.3 4.2
渣含量 供需双方协商 3.3 4.3
尺寸偏差 逐根检验 3.4 4.4
低倍组织
每铸次至少取1根圆铸锭(每熔次至少取2根圆铸锭),头、
尾分别切取一个试样,其他要求按GB/T 3246.2的规定执行
3.5 4.5
晶粒尺寸 按GB/T 3246.1规定执行 3.6 4.6
外观质量 逐件检验 3.7 4.7
5.6 检验结果的判定
5.6.1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铸锭能区分熔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其他熔次依次
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不合格。
5.6.2 任一试样的氢含量或渣含量不合格时,铸锭能区分熔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其他熔
次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铸锭不合格。
5.6.3 任一铸锭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铸锭不合格。
5.6.4 任一试样的低倍组织不合格时,判该批铸锭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
交货。
5.6.5 任一试样的晶粒尺寸不合格时,判该批铸锭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
交货。
5.6.6 任一铸锭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铸锭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
在检验合格的铸锭的侧面和锯切面上部打印如下内容的标识(或贴含有如下内容的标签):
a)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质检人员的签名或印章);
b) 熔次号、牌号及尺寸规格;
c)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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