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36109-2018 (GB/T36109-2018) | | 中文名称 | 中国气象产品地理分区 | | 英文名称 | Geographical partition of meteorological products in China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60 | | 字数估计 | 9,957 | | 发布日期 | 2018-03-15 | | 实施日期 | 2018-10-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3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6109-2018
(China Meteorological Products Geographical Division)
ICS 07.060
A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国气象产品地理分区
2018-03-15发布
201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气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秀荣、尹尽勇、王维国、成秀虎、梁科、田翠英。
引 言
为统一对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中地理区域范围和边界的认识,提高气象信息使用的准确性,特制定本
标准。
中国气象产品地理分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陆地、近海及周边海域的气象地理分区。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中的气象地理分区描述。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按照相同气象特征,结合地理方位情况对中国陆地和近海及周边海域所作的区域界定。
注:分区的目的是提高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等产品的准确性,统一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信息中地理位置的描述。
3 划分原则
为满足气象监测预报服务的需要,本标准中对气象产品中的地理分区划分主要依据为:
---借鉴前人不同目的的地理分区研究成果;
---以全国各地年降水量、积温分布等气候指标差异性为主要依据;
---以行政区域界限、地形和地理方位分布等特点为参考;
---尊重传统和习惯,吸纳一定的气象业务人员长期习惯性、普遍性的分区称谓。
综合分析后,将中国地理范围内相似地域划分为一个区域,把发生差异变化明显的地方确定为
区界。
4 陆地气象产品地理分区
将中国陆地部分划分为九个大区,分别为西北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黄淮地区、江淮地区、江南
地区、江汉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各分区包含范围见表1,分区结果见图A.1。
表1 中国陆地气象产品地理分区及包含范围
分区名称 分区包含范围
西北地区 陕西、甘肃、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省(区)
华北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山西、河北、北京、天津以及河南、山东两省黄河以北地区
东北地区 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
黄淮地区 黄河至淮河间所含的河南、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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