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 38228-2025 (GB38228-2025) | | 中文名称 | 呼吸防护 自给闭路式氧气逃生呼吸器 | | 英文名称 | Respiratory protection - Self-contained closed-circuit oxygen breathing apparatus for escap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73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40.30 | | 字数估计 | 21,217 |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 | 实施日期 | 2026-09-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38228-201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38228-2025: 呼吸防护 自给闭路式氧气逃生呼吸器
ICS 13.340.30
CCSC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38228-2019
呼吸防护 自给闭路式氧气逃生呼吸器
apparatusforescape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分级和标记 2
5 技术要求 3
6 试验方法 8
7 标识和包装 15
参考文献 1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38228-2019《呼吸防护 自给闭路式氧气逃生呼吸器》,与GB/T 38228-2019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自给闭路式氧气逃生呼吸器”的术语和定义(见3.2);
b) 更改了D型呼吸器的气体供给量(见5.3.9.2,2019年版的5.3.9.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9年首次发布为GB/T 38228-201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呼吸防护 自给闭路式氧气逃生呼吸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逃生用自给闭路式氧气呼吸器(以下简称“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标识和包装,给出了
分类、分级和标记,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作业场所、公共场所逃生(含危化事故逃生)用呼吸器。
本文件不适用于潜水作业逃生用呼吸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410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
GB 2626-2019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 2890-2022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5099.1 钢质无缝气瓶 第1部分:淬火后回火处理的抗拉强度小于1100MPa的钢瓶
GB/T 5099.4 钢质无缝气瓶 第4部分:不锈钢无缝气瓶
GB/T 8982 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GB/T 12903 个体防护装备术语
GB 18664 呼吸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GB 23394-2024 呼吸防护 正压式自给闭路压缩氧气呼吸器
GB/T 23465-2009 呼吸防护用品 实用性能评价
GB 24502-2023 煤矿用自救器
GB/T 28053 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
GB/T 32166.2-2015 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 第2部分:测量方法
AQ1057 化学氧自救器初期生氧器
MT/T 427 超氧化钾片状生氧剂技术条件
MT/T 454 隔绝式氧气呼吸器和自救器用氢氧化钙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903和GB 24502-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将人的呼吸器官与大气环境隔绝,采用化学生氧剂或压缩氧气为供氧源,并将呼出的二氧化碳吸
收,形成一个完整呼吸循环,供佩戴者在缺氧和/或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下使用的呼吸器。
3.2
仅用于供佩戴者从缺氧或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下中逃生的一类自给闭路式氧气呼吸器。
3.3
额定防护时间 ratedworkingduration
在规定测试条件下测定的呼吸器工作时间。
3.4
携行装置 carryingcontainer
非工作状态下,用于放置和携带呼吸器的容器。
3.5
口具组件 mouthpieceassembly
通过牙齿咬合或牙齿及头带支撑,鼻子由鼻夹封闭,嘴唇闭合,使得空气进出的一种装置。
注:口具组件包括口具、鼻夹及固定装置。
3.6
呼吸气囊 breathingbag
补偿气体供应的需求变化,提供吸气过程中峰值流量需求的储气装置。
3.7
排气阀 reliefvalve
释放呼吸气囊中多余压力的单向阀。
4 分类、分级和标记
4.1 分类
按氧气来源:
a) 氧气来源为生氧剂NaClO3,标记代号:C;
b) 氧气来源为压缩氧气,标记代号:D;
c) 氧气来源为生氧剂KO2,标记代号:K。
4.2 分级
按额定防护时间(t)分级,共分为10min、15min、20min、30min四级,其中:
a) 10min≤t< 15min,标记代号:10;
b) 15min≤t< 20min,标记代号:15;
c) 20min≤t< 30min,标记代号:20;
d) t≥30min,标记代号:30。
4.3 标记
产品标记由名称、本文件编号及年号、呼吸器类别和级别四部分组成。
示例1:额定防护时间为20min、氧气来源为生氧剂 NaClO3 的逃生用氧气呼吸器标记为:氧气逃生呼吸器
示例2:额定防护时间为15min、氧气来源为生氧剂 KO2 的逃生用氧气呼吸器标记为:氧气逃生呼吸器
示例3:额定防护时间为30min、氧气来源为压缩氧气的逃生用氧气呼吸器标记为:氧气逃生呼吸器 GB 38228-
2025D30。
5 技术要求
5.1 设计要求
5.1.1 一般要求
呼吸器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照6.14的规定评价。
a) 呼吸器的结构应可靠、简单、紧凑,便于携带和悬挂,易于取出佩戴。在黑暗或狭小空间等困难
条件下,也应便于使用者穿戴。
b) 呼吸器依据制造商的说明携带时,呼吸器的结构不应妨碍工作活动。
c) 呼吸器应无突出部件或尖锐边缘,通过狭窄通道时不应被攀挂。
d) 呼吸器与使用者接触的部分不应有尖角或毛刺。
e) 呼吸器设计构造上应能防止外部空气的侵入。
f) 呼吸器应能防止化学物质进入佩戴者的呼吸道,使用者产生唾液和冷凝水不应影响呼吸器的
正常功能或对使用者造成任何伤害。
g) 快速启动系统或启闭装置不应被意外触发,呼吸器开启后应能明显观察到。
h) 在正常使用和标准测试条件下,其表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人体接触的部位最高允许温度。
i) 如配备氯酸盐氧烛,应有压力安全装置。
j) 面具如果为口具组件或全面罩,应能与呼吸器可靠连接。
5.1.2 D型设计特殊要求
D型呼吸器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
a) 壳体应有足够强度,下壳体背板应符合人体背部生理曲线;用于固定上、下壳体的搭扣应松紧
适度,开扣灵活,能防止被意外挂开。
b) 呼吸器上需使用者操作的部件应触手可及,方便独立操作;可调节的部件和控制阀在使用中不
应出现意外滑动、松动等情况。
c) 压力表应安装在方便使用者观察的位置。
d) 呼吸器处于任何方向应保持其工作性能,在从背负状态卸除而仍佩戴面罩时,呼吸器应能正常
供氧。
e) D型自动补给式呼吸器应采用全面罩。
5.2 材料要求
5.2.1 一般要求
呼吸器所用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
a) 呼吸器所用材料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及抗疲劳、耐腐蚀和抗老化能力。
b) 呼吸器的外表零部件不应使用铝、镁、钛及其合金,以避免受到冲击摩擦导致可燃气体着火
爆炸。
c) 呼吸器携行装置应使用非金属材料,并具备抗静电性能,表面绝缘电阻值不应超过1×109Ω,按
GB/T 3836.1-2021中26.13规定的方法检测。
d) 呼吸器上与使用者皮肤直接接触的材料应对皮肤无刺激,对健康无害。
e) 可能与氧气接触的材料应确保不产生氧燃反应。
f) 呼吸器使用的橡胶材料应符合GB 24502-2023中5.4.2.2的规定。
g) 呼吸器使用的滤尘垫应符合GB 24502-2023中5.4.2.4的规定。
h) 二氧化碳吸收剂应符合 MT/T 454的规定。
5.2.2 D型呼吸器特殊要求
D型呼吸器除满足一般要求外,气瓶内压缩氧气应符合GB/T 8982的规定。
5.2.3 K型呼吸器特殊要求
K型呼吸器除满足一般要求外,生氧剂应符合 MT/T 427的规定。
5.3 性能要求
5.3.1 外观质量
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呼吸器外表面不应有划伤、磕痕、破损等明显缺陷,部件材料和结构应能耐
受正常使用条件及可能遇到的温度、湿度和机械冲击。按6.5和6.8.1规定进行机械性能和温度湿度预
处理后,部件不应脱落、损坏和变形。标识与制造商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完整、清晰。
5.3.2 质量
呼吸器包括携行装置在内的整机质量不应大于5kg,按6.3规定的方法检测。
5.3.3 气密性
5.3.3.1 携型装置的气密性
携行装置经气密性试验,15s内压力下降值不应大于80Pa,按6.4.1规定的方法检测。
5.3.3.2 整机气密性
整装待用的呼吸器应具备足够气密性,1min内压力下降不应超过100Pa。呼吸器按6.5、6.6和
6.8.1分别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可燃性试验和温度湿度预处理后也应保持气密性,按6.4.2规定的方法
检测。
5.3.4 机械性能
按6.5进行抗跌落和机械强度试验后,呼吸器应无开裂和明显变形。D型呼吸器还应满足5.3.9.1
和5.3.9.2的要求。
5.3.5 可燃性
暴露于火焰的各部件在从火焰移开后,不应燃烧或5s内自熄,按6.6规定的方法检测。
5.3.6 使用性能
5.3.6.1 额定防护时间
按6.5和6.8.1规定依次经机械性能试验和温度湿度预处理后,按6.7规定的方法检测,在
35L/min测试流量下,呼吸器应达到其标明的额定防护时间,且在10L/min测试条件下的工作时间至
少为额定防护时间的3倍。
5.3.6.2 氧气含量
按6.5和6.8.1规定依次经机械性能试验和温度湿度预处理后,按6.7规定的方法检测,吸入气体
中的氧气含量不应低于21%(体积分数),在试验开始时2min内不应低于17%(体积分数)。
5.3.6.3 二氧化碳含量
按6.5和6.8.1规定依次经机械性能试验和温度湿度预处理后,按6.7规定的方法检测,吸入气体
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不应大于3%(体积分数)。
5.3.6.4 吸入气体温度
按6.5和6.8.1规定依次经机械性能试验和温度湿度预处理后,按6.7规定的方法检测,吸入气体
温度不应高于60℃。
5.3.6.5 呼吸阻力
按6.5和6.8.1规定依次经机械性能试验和温度湿度预处理后,按6.7规定的方法检测,吸气阻力
应不大于1kPa,呼气阻力应不大于1.2kPa,并且两者之和应不大于1.8kPa。
5.3.7 温度适应性
按6.8.2和6.8.3规定的方法分别检测,呼吸器应在规定条件下(低温、高温)无故障的工作,同时满
足5.3.6.1、5.3.6.2、5.3.6.3、5.3.6.5的要求。
5.3.8 实用性能
按6.8.4和6.14方法,在模拟使用的条件下,对在其他测试方法难以评价的性能,如5.1、5.2.1、
5.3.1、5.4.1~5.4.5、5.4.7、5.4.8.1、5.4.10、5.4.11.3~5.4.11.5,由受试者提供主观评价。试验过程中,呼
吸器不应出现佩戴者不能耐受、其他因设计、材料、零部件等因素导致的任务失败等情况。若呼吸器不
能通过测试,实验室应详细描述测试方法,便于其他实验室能够重复该测试过程。
5.3.9 D型呼吸器特殊要求
5.3.9.1 气密性
按6.4.3规定的方法进行高中压系统气密性试验时,D型呼吸器应满足2min内不漏气。
5.3.9.2 气体供给量
按GB 24502-2023中5.7规定的方法检测,D型呼吸器的氧气供给量按其供气方式应满足以下
要求:
a) 定量供氧量:当氧气瓶压力为20MPa~3MPa时,35L/min呼吸量时定量供氧量不应小于
2.1L/min,10L/min呼吸量时定量供氧量不应小于0.5L/min;
b) 自动补给供氧量:当氧气瓶压力为20MPa~5MPa时,供氧量不应小于65L/min;
c) 手动补给供氧量:当氧气瓶压力为20MPa~5MPa时,供氧量不应小于65L/min。
5.3.9.3 清洗与消毒
呼吸器所用材料应能耐受制造商推荐的清洗剂和消毒剂,在制造商推荐的清洗和消毒处理后应无
明显损伤,按6.14的规定评价。
5.4 主要部件要求
5.4.1 口具组件
口具组件应满足以下要求,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
a) 口具组件应配备咬嘴(上下齿)及不可拆卸的鼻夹。
b) 口具组件应确保在使用中具有可靠的密封性,并且不会意外堵塞呼吸回路。
c) 口具组件应配备可调节或自调节的头带等固定装置,以便于当佩戴者嘴上的负荷过大时进行
辅助调整。
d) 鼻夹应能确保使鼻子密封、不易脱落,并与口具组件形成软连接;佩戴口具组件时,使佩戴者会
自然地注意到鼻夹。
5.4.2 全面罩
全面罩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全面罩应配备可调节或自调节的头带,头带设计应方便佩戴和脱卸;头带应能经受正常佩戴时
的受力方向150N的拉力10s,不发生破断,按GB 2890-2022中6.14规定的方法检测;
b) 全面罩泄漏率当以每个动作的泄漏率为评价基础时(即10人×5个动作),每个动作的泄漏率
应小于0.05%,按GB 2890-2022中6.7规定的方法检测;
c) 全面罩镜片应以气密方式安装在面罩上,镜片应确保视物真实无畸变,具有防雾措施,按6.2
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
d) 全面罩镜片应具备抗冲击性能,并满足气密性要求。按GB/T 32166.2-2015中6.1.1的规定
进行;全面罩镜片的透光率不应小于85%,按GB/T 2410规定的方法检测。
5.4.3 护目镜
如果呼吸器中配备护目镜,需两者配合使用,护目镜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护目镜镜片应能防雾,按6.14的规定进行评价;
b) 护目镜的头带应足够柔软并能方便调节或能自调节,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
c) 护目镜应与呼吸器连接在一起,以免在呼吸器的携行装置开启后遗失。护目镜不应影响呼吸
器的佩戴,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
d) 护目镜按5.4.2d)进行冲击试验,不应出现任何形式的损坏导致其失效,或对佩戴者造成伤
害,按GB/T 32166.2-2015中6.1.1规定的方法检测。
5.4.4 连接件
呼吸器连接件应满足以下要求,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
a) 呼吸器的设计或结构应使连接件易于拆卸,以便于进行清洗、检查和试验;
b) 可拆卸的连接件应易于手工连接和紧固;
c) 连接件中用于密封的部件不应发生脱落和移位;
d) 承受50N轴向拉力,持续时间10s,连接处应无变形,功能正常,按GB 2890-2022中6.13的
规定进行;
e) 高压、中压和低压连接件应不能互换。
5.4.5 背具
如果呼吸器中配备背具,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呼吸器背具应满足以下
要求:
a) 背具应能使佩戴者在无人协助下快速、方便正确地穿戴和卸除呼吸器;
b) 呼吸器应配备背具或其他形式的支撑装置,在正常工作过程中确保佩戴者双手能自由活动。
5.4.6 初期生氧器
呼吸器的初期生氧器(如配备)应符合AQ1057的规定要求,并按AQ1057规定的方法检测。
5.4.7 吸气阀和呼气阀
呼吸器吸气阀和呼气阀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阀门处于任何方向时应都能正常工作,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
b) 阀门应能方便维护,同时不会被错误地替换,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
c) 吸气阀和呼气阀应具有逆向气密性,逆向漏气量不大于0.3L/min,按6.9规定的方法进行
检测;
d) 应允许制造商对吸气阀和呼气阀组件、子组件和零部件采用相同的设计,按6.2规定的方法
检查;
e) 如果制造商提供了清晰的说明,吸气阀和呼气阀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应使用插图(照片、图
纸)说明如何正确装配,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
f) 所有零部件应清楚地描述和标记,以便能正确装配。制造商应提供检查是否装配正确的方
法,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
5.4.8 排气阀
5.4.8.1 一般要求
呼吸器如带排气阀应满足以下要求,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
a) 排气阀处于任何方向时应能正常工作,并应能防止污染和机械损伤;
b) 制造商应提供封堵排气阀的方法以便能进行整机气密性试验。
5.4.8.2 开启压力
排气阀的开启压力应在100Pa~500Pa之间。当排气阀设置于二氧化碳吸收罐之前的呼吸回路
时,排气阀和呼吸气囊之间的压差不应大于排气阀的开启压力,按6.10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5.4.8.3 结合强力
排气阀外壳及其连接部件之间应能承受50N的轴向力作用,持续10s,连接处应无变形,功能正
常,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5.4.8.4 逆向气密性
排气阀在反方向承受1kPa压力时,1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过100Pa,按6.12规定的方法进行
检测。
5.4.9 呼吸气囊
呼吸气囊的容积应至少为5L。呼吸器若配备有呼吸气囊或另外的保护措施,应能承受可能经受
的使用环境,按6.13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5.4.10 呼吸导管
呼吸导管(如配备)应柔软,挤压或扭曲后不影响呼吸,不影响头部活动,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
按6.14的规定评价。
5.4.11 D型部件特殊要求
5.4.11.1 高压和中压部件
高压和中压部件按6.14的规定评价,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金属高压部件应能承受1.5倍额定工作压力1min,无明显变形和泄漏;
b) 非金属部件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5min,无明显变形和泄漏;
c) 所有中压部件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15min,无明显变形和泄漏。
5.4.11.2 气瓶
钢制气瓶应符合GB/T 5099.1或GB/T 5099.4的规定;碳纤维复合气瓶应符合GB/T 28053的规
定,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
5.4.11.3 气瓶阀
气瓶阀设计应确保安全性能,容易手动或自动开启,开启后不应被意外关闭。气瓶阀手轮正常操作
时,阀芯应不能完全从阀体转下,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
5.4.11.4 减压器
减压器上任何可调节的中压部件应牢固锁紧,带有密封措施,可观察出非正常使用操作,按6.2规
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
5.4.11.5 压力表
压力表应满足以下要求,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并按6.14的规定评价。
a) 呼吸器应配备可显示气瓶最大工作压力的压力表,且压力表不受气瓶密封装置的影响;
b) 压力表应配备爆破片,防止使用者受伤。压力表视窗应采用破裂时不产生碎片的材料制成;
c) 压力表应配备节气阀,当压力表损坏时,在20MPa压力下,泄漏气流量不应大于5L/min。
5.5 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按6.2规定的方法检查,每套呼吸器应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便于使用者阅读和理解。有关产品选
择、使用和维护的内容应与GB 18664的相关要求一致,并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a) 应用范围与限制;
b) 呼吸器的类别;
c) 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存储信息,建议的使用温度、存储温度和湿度范围;
d) 应标明制造商或其指定服务商的联系方式;
e) 说明呼吸器额定防护时间的含义,警示不等同于实际使用时间;
f) 对典型故障、原因与排除方法的说明。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样品和试验环境条件
6.1.1 试验样品
除非另有要求,对整套样品的测试需要3套样品。样品应符合产品标识的描述,功能有效。
6.1.2 受试者要求
在实用性能评价中,涉及受试人员参加试验时,受试者应满足 GB/T 23465-2009中4.2的要
求,受试者心率、血压等常规检测应合格。
6.1.3 试验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以下环境条件下进行:
a) 温度范围:16℃~32℃;
b) 湿度范围:相对湿度为20%~80%。
6.2 表观检查
在实验室性能试验之前,应对呼吸器进行表观检查,包括对呼吸器的外观、结构、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和标识的检查。根据各技术要求的需要,在进行实验室性能测试前、后,对样品进行目测外观检查,并报
告结果。
6.3 质量
6.3.1 样品数量
3套收到样品,如果有不同号型,每个号型至少1套样品。
6.3.2 测试设备
天平或台秤,量程至少包括0kg~5kg,精度为0.1kg。
6.3.3 测试方法
将每个呼吸器(不含外包装)放置到天平或台秤上,称量3次取平均值。
6.4 气密性
6.4.1 携行装置的气密性
按GB 24502-2023中6.6.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4.2 整机气密性(C型和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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