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42781-2023 (GB/T42781-2023) | | 中文名称 |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作物集中育秧(苗)服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Agricultural service - Specifications for centralized seedling raising service of crop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01 | | 字数估计 | 8,844 |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 实施日期 | 2023-05-23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2781-2023: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作物集中育秧(苗)服务规范
ICS 65.020.01
CCSB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作物集中育秧(苗)
服务规范
serviceofcrops
2023-05-23发布
2023-05-23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AC/SWG2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山东丰信农业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辽
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西心连心
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云南云天化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云振宇、马晓蕾、夏海波、王宇彤、胡永军、董金锋、曲波、谭占鳌、张士胜、黄培钊、
岳艳军、霍家佳、李进平、王珂、黄军根、胡良兵、黄心悦。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作物集中育秧(苗)
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作物集中育秧(苗)服务的基本要求、合同签订、育秧(苗)作业、秧(苗)取运、服务质
量、信息服务、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农作物集中育秧(苗)服务的实施、管理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按照服务对象对秧(苗)的需求,具有一定育秧(苗)技能的组织,采用集中规模化的育秧(苗)方
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商品化秧(苗)的过程及其产生的结果。
4 基本要求
4.1 总则
4.1.1 以服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为中心,坚持平等、自愿、互惠原则。
4.1.2 坚持科学化选种、标准化育秧(苗)、商品化供秧(苗)、合同化售秧(苗)。
4.1.3 符合国家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种植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监管要求。
4.2 基本条件
4.2.1 资质要求
服务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应资质。
4.2.2 设施设备
4.2.2.1 服务组织应具有固定的合法生产经营场所,配备通信、交通、办公等服务设施设备。
4.2.2.2 服务组织应具备育秧(苗)、检验等功能的生产及检验设施,仓库、晒场等生产辅助设施,供水、
供电、排水、通风等生产配套设施及装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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