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4697-2017 (GB/T4697-2017) | | 中文名称 | 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型钢 | | 英文名称 | Hot rolled steel section for mine timber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44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70 | | 字数估计 | 14,112 | | 发布日期 | 2017-07-12 | | 实施日期 | 2018-04-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97-2017
Hot rolled steel section for mine timbering
ICS 77.140.70
H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4697-2008
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型钢
2017-07-12发布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4697-2008《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U型钢》,与GB/T 4697-2008相比,主要变
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矿用热轧工字钢;
---增加了矿用热轧工字钢使用新的牌号;
---调整25UY的部分截面尺寸;
---加严了弯曲度的规定;
---调整了热轧工字钢的成分和性能指标;
---增加了热轧型钢的尺寸、外形检测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
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邓翠青、韩晓丽、范立娟、王玉婕、杜晓波、刘宝石、徐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4697-1984、GB/T 4697-1991、GB/T 4697-2008。
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型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U型钢和工字钢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
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制造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U型钢和工字钢(以下简称型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101-2008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
3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包含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U型钢、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工字钢);
b) 本标准号;
c) 牌号;
d) 规格;
e) 交货长度;
f) 重量;
g) 需方提出的其他特殊要求。
4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1 尺寸及表示方法
4.1.1 U型钢规格及分类:
腰定位:18UY、25UY;
耳定位:25U、29U、36U、40U。
4.1.2 工字钢规格:9、11、12。
4.1.3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其他规格的型钢。
4.1.4 18UY、25UY、25U、29U、36U、40U、工字钢的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分别如图1~图7所示。
4.1.5 U型钢、工字钢设计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参数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图1 18UY截面图
图2 25UY截面图
图3 25U截面图
图4 29U截面图
图5 36U截面图
图6 40U截面图
说明
h ---高度;
b ---腿宽;
d ---腰厚;
t ---平均腿厚;
r ---内圆弧半径;
r1、r2---腿端圆弧半径。
图7 工字钢截面图
4.2 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4.2.1 U型钢、工字钢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和表4的规定。
表3 U型钢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规格 高度H1 底厚H3 外开口宽度B1 立腿厚(最薄处)M
18UY 99+1.0-1.5 10+0.5-1.0 122+1.0-2.0 7.5+0.8-0.5
25UY 110+1.0-1.5 17+0.5-1.1 134+1.0-3.0 6.6+0.8-0.5
25U 120+1.0-1.5 15+0.6-1.0 135+1.0-3.0 6.3+0.8-0.5
29U 124+1.0-1.5 16+0.5-1.2 150.5+1.0-3.0 7.2+0.8-0.5
36U 138+1.5-1.5 17+1.0-1.0 171+2.0-3.0 7.8+0.8-0.5
40U 141.9+2.5-2.5 20.2+1.0-1.0 171+2.0-3.0 8.5+0.8-0.5
表4 工字钢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规格 高度h 腿宽b 腰厚d 平均腿厚度t
9 90+2.0-2.0 76+2.0-2.0 8+0.6-0.6
11 110+2.0-2.0 90+2.0-2.0 9+0.6-0.6
12 120+2.0-2.0 95+2.0-2.0 11+0.6-0.6
±0.06t
4.2.2 工字钢的外缘斜度单腿不大于1.5%b,双腿不大于2.4%b。
4.2.3 工字钢的弯腰挠度不得大于0.15d。
4.2.4 工字钢的偏心度不得大于腿宽的2.0%。
注:偏心度=0.5×|b2-b1|。
4.3 长度及允许偏差
4.3.1 型钢通常长度为5000mm~12000mm。
4.3.2 型钢按定尺或倍尺交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其定尺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长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长度 允许偏差
≤8000 +40 0
>8000 +80 0
4.4 外形
4.4.1 型钢每米弯曲度不应大于3mm,总弯曲度不应大于总长度的0.3%。
4.4.2 型钢不应有明显的扭转。
4.5 重量
型钢按理论重量交货,亦可按实际重量交货。按理论重量交货时,钢的密度为7.85g/cm3。各规格
的U型钢理论重量列于表1、各规格的工字钢理论重量列于表2。
5 技术要求
5.1 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
5.2 牌号和化学成分
5.2.1 型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型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牌号
化 学 成 分(质量分数)/%
C Si Mn V Alta P S
20MnK 0.15~0.26 0.20~0.60 1.20~1.60 - ≥0.015 ≤0.045 ≤0.045
25MnK 0.21~0.31 0.20~0.60 1.20~1.60 - ≥0.015 ≤0.045 ≤0.045
20MnVK 0.17~0.24 0.17~0.37 1.20~1.60 0.07~0.17 - ≤0.045 ≤0.045
a Alt含量的规定适用于对冲击功有要求的U型钢。
5.2.2 钢中铬、镍、铜的残余含量应各不大于0.30%。如供方能保证,可不作分析。
5.2.3 钢中氮含量应不大于0.012%。如供方能保证,可不作分析。钢中如有足够数量的氮结合元素,
如Al、Nb、V、Ti等元素,氮含量不作限制。
5.2.4 U型钢在保证冲击吸收能量符合标准要求的条件下,铝含量(铝含量可用不小于0.010%的钒等
元素代替)不作交货条件。
5.2.5 型钢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5.2.6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其他牌号的型钢。
5.3 交货状态
型钢以热轧状态交货。
5.4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5.4.1 型钢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5.4.2 冲击吸收能量为一组3个试样单值的算术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单个值低于规定值,但
不应低于规定值的70%。
5.5 表面质量
5.5.1 型钢端部不应有分层和缩孔残余,端部毛刺高度不得大于5mm。
5.5.2 型钢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结疤、分层、夹杂缺陷;型钢表面允许有深度不超过0.6mm 的凹
坑、麻点、划痕、氧化铁压入和高度低于1.0mm 的凸起等缺陷存在,但不应超过型钢尺寸的允许偏差。
5.5.3 型钢表面不允许存在的缺陷允许清除,但不应横向清除。清除处应圆滑无棱角,清除宽度不应
小于清除深度的5倍。清除深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应超过型钢允许的负偏差。
5.5.4 型钢表面缺陷不应进行焊补和填补。
表7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a 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和冲击试验取纵向试样。
b 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Rp0.2。
6 检验方法
6.1 尺寸、外形、表面质量的检验
6.1.1 型钢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6.1.2 U型钢高度H1、外开口宽度B1 及工字钢高度、宽度、外缘斜度在距端部不小于750mm处测
量。U型钢底厚H3、立腿厚(最薄处)M 及工字钢腰厚在型钢端面检查。
6.1.3 型钢的局部弯曲度以一米直尺靠量其弦高,总弯曲度以型钢总长度和两端连线的最大弦高来计算。
6.1.4 工字钢的平均腿厚在b-d处测量。
6.1.5 工字钢的外缘斜度、弯腰挠度的检查方法按图8、图9执行。
图8 工字钢外缘斜度检查方法
图9 工字钢弯腰挠度检查方法
6.1.6 型钢的表面质量应目视或采用适当的量具检查。
6.2 型钢取样部位
U型钢的取样部位应符合图10的规定,工字钢在腰部取样。
图10 U型钢力学和工艺性能试样采取部位
6.3 检验项目
每批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1个/炉 GB/T 20066
见第2章中GB/T 223系列标准
GB/T 4336
GB/T 20125
2 拉伸 1个 见6.2或GB/T 2975 GB/T 228.1
3 弯曲 1个 见6.2或GB/T 2975 GB/T 232
4 冲击 3个 6.2 GB/T 229
5 表面质量 逐支 - 目视、量具
6 尺寸、外形 逐支 - 量具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和验收
型钢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进行,需方有权对本标准或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和
验收。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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