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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532-2008 (GB/T532-2008) | | 中文名称 |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 | | 英文名称 | Rubber, vulcanized or thermoplastic -- Determination of adhesion to textile fabric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060 | | 字数估计 | 7,756 | | 发布日期 | 2008-06-04 | | 实施日期 | 2008-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532-1997 | | 引用标准 | GB/T 2941; GB/T 12833; ISO 5893-2002 | | 采用标准 | ISO 36-2005,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9号(总第12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用剥离法测定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层间粘合界面分离所需力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粘合层近似平面的样品或内径为50㎜以上的圆筒状样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层间表面含有急剧弯曲角度或其他在切取试样时有严重不规则处的试样。本标准不适用于涂层织物, 对于涂层织物可按照HG/T 3052的规定进行试验;也不适用于织物传送带, 对于织物传送带可按照GB/T 6759的规定进行试验。 |
GB/T 532-200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粘合强度的测定
GB/T 532-2008 英文名称: Rubber, vulcanized or thermoplastic -- Determination of adhesion to textile fabric
ICS 83.060
G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剥离法测定橡胶或热塑性橡胶与织物层间或织物与织物层间粘合界面分离所需力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粘合层近似平面的样品或内径为50mm以上的圆筒状样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层间表面含有急剧弯曲角度或其他在切取试样时有严重不规则处的试样。
本标准不适用于涂层织物,对于涂层织物可按照 HG/T 3052的规定进行试验;也不适用于织物传
送带,对于织物传送带可按照GB/T 6759的规定进行试验。
5 仪器
5.1 试验机
试验机应采用电动并装有合适的测力计,最好采用非惯性的测力计(如电子型或光学型的)。在试
验过程中,移动夹持器应保持基本恒速移动并配备有自动记录仪或具有绘图软件的计算机可用于数据
获取和处理。
试验机应符合ISO 5893的规定,伸长测力计的准确度应符合ISO 5893:2002中规定的2级。且夹
持器移动速度为50mm/min±5mm/min。
试验机应配备有夹持试样的夹持器,并在试验中不发生滑动。
5.2 自动图表记录仪
记录仪有足够的量程,以便于分析剥离曲线图形。或者具有绘图软件的计算机,计算机自动记录图
形软件应遵守GB/T 12833数据处理程序之规定。
6 试样
6.1 试样宽度为25mm±0.5mm并有足够的长度,能够使测量过程中的分离长度至少100mm,两粘
合层的最小厚度至少使强度低的层在不破坏的情况下能传递剥离所需的力。
为确保在试验中两层分离线尽可能靠近夹在夹持器中的平条状试样平面(见图1)。必要时厚度应
适当减小(见GB/T 2941)。为保证实验结果具有可比性,试样应有相同的尺寸。
6.2 如有可能,标准试样应从成品上裁取,如果该产品标准有制样方法的话,应按该产品的标准制样。
1---理想条件下;
2---非理想条件下;
3---分离线。
7 试样数量
除非另有规定,至少试验三个试样。
8 硫化与试验之间的时间间隔
除技术上的原因另有规定外,应遵照下列时间间隔规定。
a) 对所有试验,硫化与试验之间的时间间隔最短为16h。
b) 对非产品试验,硫化与试验之间的时间间隔最长是4周,为使试验结果具有可比性,对比试验
应尽可能在相同的时间间隔内进行。
c) 对产品试验,在可能的情况下,试验与硫化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个月。在其他情况下,
试验应在需方从收货日期算起两个月内进行。
9 试样的环境调节和试验温度
所有试样的环境调节应符合GB/T 2941之规定。如果试样制备包括打磨,则打磨与试验之间的时
间间隔最短为16h,最长为72h。
对于在标准试验室温度下的试验(见GB/T 2941),从环境调节试样上裁取下的试片,如不需要进
一步制备,可在标准温度下立即进行试验。如需进一步制备,应在标准温度下调节最少3h。
对于在非标准温度下的试验,应按照GB/T 2941的规定,在规定的温度下调节足够的时间以确保
试样达到平衡状态。
10 试验步骤
取6.1中规定的试样,用手工剥开长约50mm一层织物或一层胶。起始分离可用解剖刀或类似的
工具,将剥离开的试样两端固定在试验机(5.1)的夹持器上,调节试样使拉力分布均匀且试验过程中试
样不发生扭曲。将试样主体夹于固定夹持器上,并将被剥离层置于移动夹持器中,使剥离角约为180°。
这里重要的是必须保证夹持器中平条状试样的轴线处于同一平面。
启动试验机并进行连续剥离,同时用图表记录仪或计算机(见5.2)记录至少剥离100mm长度所
需的力。夹持器的移动速度应为50mm/min±5mm/min。
检查试样的剥离或破坏情况。
11 试验结果
11.1 用图形中峰值力的中位数除以试样宽度来计算试样的粘合强度,中位数是将记录的试验曲线按
GB/T 12833选用A、B、C、D或E法确定的。
取三个试样单个结果的中位数为试验结果,单位以N/mm表示。
11.2 用下列术语描述试样剥离或破坏类型:
R---表示破坏发生在胶层;
RA---表示剥离发生胶层与胶黏剂之间;
AT---表示剥离发生在胶黏剂与织物之间;
RB---表示破坏发生在两层织物间的橡胶粘合层内;
T---表示破坏发生在织物内部;
RT---表示当未用胶黏剂时,剥离发生在橡胶与织物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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