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5526-2024 (GB/T5526-2024) | | 中文名称 | 动植物油脂 相对密度的测定 | | 英文名称 | Animal and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 Determination of relative densit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1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00.10 | | 字数估计 | 14,118 | | 发布日期 | 2024-10-26 |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5526-1985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5526-2024
Animal and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 Determination of relative density
动植物油脂 相对密度的测定
ICS 67.200.10
CCS X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GB/T 5526-1985
2024-10-26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数字密度计法(第一法) ···· 1
4.1 原理 ··· 1
4.2 仪器 ··· 1
4.3 步骤 ··· 1
4.4 计算 ··· 1
4.5 精密度 ···· 2
5 相对密度计(比重计)法(第二法) ··· 2
5.1 原理 ··· 2
5.2 仪器 ··· 2
5.3 步骤 ··· 2
5.4 计算 ··· 2
5.5 精密度 ···· 3
6 密度瓶法(第三法) ···· 3
6.1 原理 ··· 3
6.2 仪器 ··· 3
6.3 步骤 ··· 3
6.4 计算 ··· 3
6.5 精密度 ···· 4
7 密度计法(第四法) ···· 4
7.1 原理 ··· 4
7.2 仪器 ··· 4
7.3 步骤 ··· 4
7.4 计算 ··· 4
7.5 精密度 ···· 5
附录 A (资料性) 纯水密度 ··· 6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5526-1985《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与 GB/T 5526-1985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1985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数字密度计法作为第一法(见第4章),密度计法作为第四法(见第7章);-
增加了原理(见5.1和6.1);-
删除了“试剂”(见1985年版的1.2和2.2);-
更改了部分操作步骤(见5.3和6.3,1985年版的1.3和2.3);-
更改了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见5.4和6.4,1985年版的1.4和2.4);-
删除了液体比重天平法的双试验结果允许差(见1985年版的1.4);-
增加了相对密度计(比重计)法和密度瓶法的精密度要求(见5.5和6.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天津市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辽宁省粮食
和物资储备事务服务中心、江苏省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
检测中心、昆明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陕西省粮食质量安全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粮油产品质
量检测中心、中储粮镇江质检中心有限公司、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茂粮油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粮黄海粮
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滁州市粮油质量检测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斌、徐广超、李旭、李永发、张黎利、梅寒、伍先绍、秦绍刚、范艺凡、黄伟、
毛永荣、任凌云、王瑞杰、倪姗姗、刘利、张继光、夏辉、张丽、张榴萍、潘坤、赵仕峰、郁海菲、
徐彦辉、卢伟东、刘树彤。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5年首次发布为GB/T 5526-198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动植物油脂 相对密度的测定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动植物油脂相对密度测定的数字密度计法、相对密度计(比重计)法、密度瓶法和密
度计法。
本文件适用于动植物油脂相对密度的测定。其中,第一法适用于液态、半固态动植物油脂相对密度
的测定;第二法、第三法、第四法适用于液态动植物油脂相对密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数字密度计法(第一法)
4.1 原理
采用 U形管振荡法,将试样导入一端固定的 U形管,利用激发装置使 U形管以一定的特征频率振
荡。该振荡频率二次方的大小与 U形管中试样的密度或相对密度呈线性关系。
4.2 仪器
数字密度计应具有自动黏度修正及温度热平衡功能,准确度应符合:
温度:(0±0.05)℃~(100±0.05)℃;-
相对密度:(0±0.000 1)~(3±0.000 1)。-
如采用自动进样器,在检测温度范围内样品的黏度不大于 35 Pa·s。
4.3 步骤
4.3.1 测试前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对仪器进行校正。
d2020
4.3.2 液态油脂相对密度的测定:设置 U形管温度为 20 ℃,用注射器将试样均匀注入并充满洁净干燥
的 U形管,温度平衡稳定在(20±0.05)℃,通过气泡检测功能或通过观察窗口确认 U形管无气泡,当
仪器稳定地显示出相对密度值时,记录该值 。
dt20
4.3.3 半固态油脂相对密度的测定:根据试样产品标准规定的相对密度检测温度要求 t (℃),设置
U形管温度。按试样的熔点预热熔解试样成液态,温度应不高于熔点 5 ℃。待试样熔化后,用注射器将
试样均匀注入并充满洁净干燥的 U形管,使温度平衡稳定在(t±0.05)℃,通过气泡检测功能或通过观
察窗口确认 U形管无气泡,当仪器稳定地显示出相对密度值时,记录该值 。
4.4 计算
按式(1)计算相对密度。
dt20 =
AP2 B
20
(1)
式中:
dt20 ─ t (℃)时试样相对于20 ℃时蒸馏水的相对密度;
A ─ U形管常数,单位为克每毫升二次方微秒[g/(mL·μs2)];
P ─振荡周期,单位为微秒(μs);
B ─ U形管常数,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ρ20 ─ 20 ℃时蒸馏水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见附录A中表A.1。
测定结果以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平均值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第四位。
4.5 精密度
4.5.1 重复性限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000 3。
4.5.2 再现性限
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003。
5 相对密度计(比重计)法(第二法)
5.1 原理
在 20 ℃时,分别测定玻锤在水及试样中的浮力,由于玻锤所排开的水的体积与排开的试样的体积相
同,根据玻锤在水中与在试样中的浮力可计算出试样的密度,根据试样密度与相同温度下水的密度的比
值即可计算出试样的相对密度。
5.2 仪器
5.2.1 韦氏相对密度天平:感量 0.000 1 g,带有玻璃圆筒。
5.2.2 恒温水浴锅:温度控制精度±0.1 ℃。
5.2.3 温度计:分度值为 0.1 ℃。
5.3 步骤
将支架置于平面桌上,横梁驾于刀口处,挂钩处挂上砝码,调节升降旋钮至适宜高度,旋转调零旋
钮,使两指针吻合。取下砝码,挂上玻锤,将玻璃圆筒内加水至五分之四处,放入恒温水浴锅中,使玻
锤沉于玻璃圆筒内,调节水温至 20 ℃(即玻锤内温度计指示温度),试放四种游码,主横梁上两指针
吻合,读数为 P1。将玻锤取出擦干,加待测试样于干净圆筒中,使玻锤浸入至以前相同的深度,保持试
样温度在 20 ℃,试放四种游码,至横梁上两指针吻合,记录读数为 P2。玻锤放入圆筒内时,不应碰及
圆筒四周及底部。
5.4 计算
试样在 20 ℃时的相对密度按式(2)进行计算。
d2020 =
P2
P1
(2)
式中:
d2020 ─ 20 ℃时试样相对于20 ℃蒸馏水的相对密度;
P1 ─浮锤浸入水中游码的读数,单位为克(g);
P2 ─浮锤浸入试样中游码的读数,单位为克(g)。
测定结果以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平均值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第四位。
5.5 精密度
5.5.1 重复性限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002。
5.5.2 再现性限
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02。
6 密度瓶法(第三法)
6.1 原理
分别测量 20 ℃时相同体积的试样和蒸馏水的质量,试样的质量和蒸馏水的质量之比即为相对密度。
6.2 仪器
6.2.1 密度瓶:精密密度瓶,带有温度计(温度计分度值为 0.1 ℃)。
6.2.2 恒温水浴:温度控制精度±0.1 ℃。
6.2.3 分析天平:感量 0.000 1 g。
6.3 步骤
取洁净、干燥的密度瓶,称其质量(精确至 0.000 1 g,瓶的质量应减去瓶内空气质量,1 mL的干燥
空气质量在标准状况下约为 0.001 3 g)。取下温度计和小帽(或者瓶塞),加入脱除空气的比规定温度
低约 5 ℃的新制蒸馏水或者相同纯度的水,装满密度瓶后,插入温度计(或者瓶塞),瓶内不应有气泡
存在。然后将瓶置于规定温度的恒温水浴中,恒温 30 min,待瓶内的水达到 20 ℃后,擦去溢出的水,盖
上小帽,然后将密度瓶从水浴中取出,擦干其外部的水,称其质量(精确至 0.000 1 g)。
将比规定温度低约 5 ℃的试样加入洁净干燥的同一密度瓶中,插入温度计,瓶内不应有气泡存在,
恒温 30 min,待瓶内的试样达到 20 ℃后,按照称取水质量的方法进行恒温称重。
6.4 计算
试样在 20 ℃下的相对密度,按式(3)计算。
d2020 =
m2 m0
m1 m0 (3)
式中:
d2020 ─ 20 ℃时试样相对于20 ℃蒸馏水的相对密度;
m2 ─试样和密度瓶的质量之和,单位为克(g);
m0 ─空密度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 ─蒸馏水和密度瓶的质量之和,单位为克(g)。
测定结果以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平均值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第四位。
6.5 精密度
6.5.1 重复性限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001。
6.5.2 再现性限
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01。
7 密度计法(第四法)
7.1 原理
用密度计测定在 20 ℃时试样的密度值,试样的密度和相同温度时蒸馏水密度的比值即为相对密度。
7.2 仪器
7.2.1 密度计:分度值为 0.000 5。
7.2.2 温度计:分度值为 0.1 ℃。
7.2.3 量筒:1 000 mL。
7.3 步骤
室温(18 ℃~28 ℃)下,将蒸馏水置于洁净干燥的量筒中,插入温度计,调节水温保持 20 ℃,然
后将试样加入洁净干燥的量筒中,按照测定蒸馏水密度的方法进行恒温测量。如蒸馏水和试样温度不为
20 ℃,记录试样温度 t1 (℃)、蒸馏水 t2 (℃)后,然后用密度计测定其密度。
7.4 计算
蒸馏水和试样温度同为 20 ℃时,分析结果按式(4)计算。
d2020 =
1
2
(4)
式中:
d2020 ─ 20 ℃时试样相对于蒸馏水的相对密度;
ρ1 ─试样在20 ℃时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ρ2 ─蒸馏水在20 ℃时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见表A.1。
蒸馏水和试样温度不为 20 ℃时,分析结果按式(5)计算。
d2020 =
t1
t2
+0:000 64 (t1 20)
t2
20
(5)
式中:
d2020 ─ 20 ℃时试样相对于蒸馏水的相对密度;
t1 ─试样在t1(℃)时测得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t2 ─蒸馏水在t2(℃)时测得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见表A.1;
0.000 64 ─油脂在10 ℃~30 ℃之间每差1 ℃时的膨胀系数(平均值);
t1 ─试样温度;
0t2 ─蒸馏水在t2 (℃)时的密度;
ρ20 ─蒸馏水在20 ℃时的密度为0.998 2 g/mL。
测定结果以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平均值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第四位。
7.5 精密度
7.5.1 重复性限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001。
7.5.2 再现性限
在再现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02。
附 录 A
(资料性)
纯水密度
18.0 ℃~28.9 ℃范围内纯水密度见表 A.1。
表 A.1 纯水密度表
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
t1/℃
t2/℃
0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8 0.998 595 0.998 576 0.998 557 0.998 539 0.998 52 0.998 501 0.998 482 0.998 463 0.998 443 0.998 424
19 0.998 404 0.998 385 0.998 365 0.998 345 0.998 325 0.998 305 0.998 285 0.998 265 0.998 244 0.998 224
20 0.998 203 0.998 182 0.998 162 0.998 141 0.998 12 0.998 099 0.998 077 0.998 056 0.998 035 0.998 013
21 0.997 991 0.997 97 0.997 948 0.997 926 0.997 904 0.997 882 0.997 859 0.997 837 0.997 815 0.997 792
22 0.997 769 0.997 747 0.997 724 0.997 701 0.997 678 0.997 655 0.997 631 0.997 608 0.997 584 0.997 561
23 0.997 537 0.997 513 0.997 49 0.997 466 0.997 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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