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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967-2025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GB/T 9967-2025 110 GB/T 9967-2025 3秒自动 金属钕
GB/T 9967-2010 110 GB/T 9967-2010 3秒自动 金属钕
GB/T 9967-2001 239 GB/T 9967-2001 [PDF]天数 <=2 金属钕
GB/T 9967-1988 RFQ 询价 [PDF]天数 <=3 金属钕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9967-2025 (GB/T9967-2025)
中文名称 金属钕
英文名称 Neodymium metal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65
国际标准分类 77.120.99
字数估计 10,153
发布日期 2025-08-01
实施日期 2026-02-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9967-2010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9967-2025: 金属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 77.120.99CCS H 65 金 属 钕 2025⁃08⁃01 发布 2026⁃02⁃01 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代替 GB/T 9967-20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9967-2010《金属钕》,与 GB/T 9967-2010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牌号表示方法,由数字牌号更改为字符牌号(见表 1,2010 年版的 3.1); b) 增加了 Nd⁃2N5B 牌号(见表 1); c) 更改了化学成分中 Fe、Mg、Cl-含量的规定(见表 1,2010 年版的 3.1); d) 删除了 W、Mo 含量的规定,增加了 F、W+Mo+Ti含量的规定(见表 1,2010 年版的 3.1); e) 增加了稀土总量(RE)在 99.5% 以上的计算方法(见 6.1.1); f) 更改了检查与验收的规定(见 7.1.1,2010 年版的 5.1.1); g) 增加了组批重量的规定(见 7.2); h) 更改了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方法(见 7.4.2,2010 年版的 5.4.2); i) 更改了检验结果的判定(见 7.5,2010 年版的 5.5); j) 更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规定(见 8.1,2010 年版的 6.1、6.2); k) 增加了随行文件的规定(见 8.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9)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包头瑞 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三隆稀有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虔东稀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南稀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赣州)有 限公司、有研稀土高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玉宝、黄海涛、孙硕怡、张全军、刘威、刘雨、解萍、郭海涛、吴道高、王昊、姚南红、 刘荣丽、高习贵、张军全、张永健、刘为振、杨宏博、孙广杰、李婷婷、薛飞、孔向民、薛琪、高日增、孔钦可、 杨鹏飞、苗旭晨。 本文件于 1988 年首次发布,2001 年第一次修订,2010 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金 属 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金属钕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随行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以氧化钕为原料经熔盐电解法生产的金属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2690(所有部分)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GB/T 14635 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 稀土总量的测定 GB/T 17803 稀土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GB/T 18115.4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第 4 部分:钕中镧、铈、镨、钐、 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和钇量的测定 GB 39176 稀土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 Nd⁃3N、Nd⁃2N5A、Nd⁃2N5B、Nd⁃2NA、Nd⁃2NB 五个牌号,产品牌号表示方 法应符合 GB/T 17803 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化学成分 金属钕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如需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议定。 表 1 金属钕的化学成分 产品牌号 化学成分 (质量分 数)/% a F含量指标为非必检项,不作为验收依据。 RE,不小于 Nd/RE,不小于 杂质含量,不 大于 稀土杂质/RE Fe Si Mg Ca Al W+Mo+Ti Cl- Fa Nd⁃3N 99.5 99.9 0.10 0.03 0.20 0.03 0.03 0.03 0.05 0.01 0.01 0.03 99.0 99.5 0.50 0.03 0.30 0.01 0.05 0.05 0.05 0.01 0.03 0.05 99.0 99.5 0.50 0.05 0.50 0.02 0.05 0.05 0.10 0.02 0.03 0.05 99.0 99.0 1.00 0.03 0.30 0.01 0.05 0.05 0.05 0.01 0.05 0.05 99.0 99.0 1.00 0.05 0.50 0.03 0.05 0.05 0.10 0.03 0.05 0.05 产品表面应洁净,无明显的夹杂物和氧化脱落粉末。 6 试验方法 6.1 化学成分 6.1.1 产品中稀土总量(RE)的分析方法按 GB/T 14635 的规定进行,当测得稀土总量在 99.5% 以上 时,以差减法计算稀土总量的实际值,即“100%-∑非稀土杂质质量分数”。 6.1.2 产品中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按 GB/T 18115.4 的规定进行。 6.1.3 产品中非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按 GB/T 12690(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6.2 外观质量 自然散射光下,目视检查。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与验收 7.1.1 产品由供方或第三方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应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 7.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 品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 方共同取样。 7.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 1 000 kg。 7.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质量检验。需方如对 F 含量有要求,还应对产品的 F 含量进 行检验。 7.4 取样与制样 7.4.1 化学成分分析和外观质量的取样件数 化学成分分析和外观质量的取样件数按表 2 的规定进行。 表 2 化学成分分析和外观质量的取样数量 每批重量/kg 取样数量/块 ≤10 >10~50 >50~100 >100~200 >200~500 >500~1 000 7.4.2 化学成分分析的制样方法 取样时,首先将试样打磨干净。分析氧含量时,从金属锭中间位置截取试样,取样量不少于 10 g; 分析稀土总量及其他杂质含量时,用直径 6 mm 的钻头在金属锭上下两面等距离处各钻取 3 点,弃去 距锭块表面 0.5 mm~1.0 mm 的钻屑,然后用直径 4 mm 的钻头钻取试样,总取样量不少于 10 g,将所 得试样迅速混匀缩分至 4 份,并立即密封保存。 7.5 检验结果的判定 7.5.1 检验结果的数值按 GB/T 8170 的规定进行修约,并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判定。 7.5.2 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当需方对 F 含量有要求时,则应 对 F 含量进行检验,分析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5.3 外观质量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8.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