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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66-2002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GBZ 66-2002 189 GBZ 66-2002 [PDF]天数 <=3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Z 66-2002 (GBZ66-2002)
中文名称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
英文名称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Fluoro hydrocarbon Poisoning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60
国际标准分类 13.1
字数估计 7,723
发布日期 4/8/2002
实施日期 6/1/2002
引用标准 GBZ 70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有机氟材料生产、加工、使用等过程中, 吸入四氟乙烯、六氟丙烯等单体;二氟-氯甲烷等裂解气、残液气;聚四氟乙烯、聚全氟乙丙烯、聚三氟氯乙烯等氟聚合物热解气所致的急性中毒。急性有机氟农药中毒及氟醚中毒不属本标准范围之内。

GBZ 66-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 GBZ 66-2002 英文名称: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Fluoro hydrocarbon Poison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6.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 GB 4867-1996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从事有机氟材料生产、加工、使用等职业活动过程中可吸入有机氟单体、裂解气、残 液气和氟聚合物热解气引起急性中毒。本标准突出了急性有机氟中毒的特点。根据有机氟毒 作用的主要靶器官呼吸系统损害程度进行了诊断分级修改,将中毒性心肌损害列入中度中 毒,使本标准的诊断更明确、合理、便于应用。 本标准的附录 A是资料性附录,附录 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是指工人在生产环境中,短时吸入过量有机氟单体裂解气,残 液气或热解气,引起的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氟材料生产、加工、使用等过程中,吸入四氟乙烯、六氟丙烯等单体; 二氟-氯甲烷等裂解气、残液气;聚四氟乙烯、聚全氟乙丙烯、聚三氟氯乙烯等氟聚合物热 解气所致的急性中毒。 急性有机氟农药中毒及氟醚中毒不属本标准范围之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70 尘肺病诊断标准 3 诊断原则 根据有确切的短时、过量有机氟气体吸入史,结合临床表现、X线胸片以及心电图等有 关检查结果,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疾病后方可诊断。 4 观察对象 吸入有机氟气体后,出现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观察 72h症状逐渐好转,无心肺损伤者。 5 诊断及分级标准 5.1 急性中毒 5.1.1 轻度中毒 有头痛、头晕、咳嗽、咽痛、恶心、胸闷、乏力等症状,肺部有散在性干啰音或少量湿 啰音。X线胸片见两肺中、下肺野肺纹理增强,边缘模糊等征象,符合急性支气管炎、支气 管周围炎临床征象。 5.1.2 中度中毒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中度中毒: a) 轻度中毒的临床表现加重,出现胸部紧束感、胸痛、心悸、呼吸困难、烦躁及轻度 发绀,肺部局限性呼吸音减低,两肺有较多的干啰音或湿啰音。X线胸片见肺纹理 增强,有广泛网状阴影,并有散在小点状阴影,使肺野透亮度降低,或见水平裂增 宽、支气管袖口征,偶见 Kerley氏 B线,符合间质性肺水肿临床征象。 b) 症状体征如上,两中、下肺野肺纹理增多,斑片状阴影沿肺纹理分布,多见于中、 内带,广泛密集时可融合成片,符合支气管肺炎临床征象。 5.1.3 重度中毒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a) 急性肺泡性肺水肿; b)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c) 中毒性心肌炎; d) 并发纵隔气肿,皮下气肿、气胸。 5.2 氟聚合物烟尘热 吸入有机氟聚合物热解物后,出现畏寒、发热、寒颤、肌肉酸痛等金属烟热样症状, 可伴有咳嗽、胸部紧束感、头痛、恶心、呕吐等,一般在 24~48h内消退。 6 处理原则 6.1 治疗原则 6.1.1 凡有确切的有机氟气体意外吸入史者,不论有无自觉症状,必须立即离开现场,绝对 卧床休息,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和预防性治疗,并观察 72h。 6.1.2 早期给氧,氧浓度一般控制在 50%~60%以内,慎用纯氧及高压氧。急性呼吸窘迫 综合征时可应用较低压力的呼气末正压呼吸(PEEP0.5kPa左右)。 6.1.3 尽早、足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 强调对所有观察对象及中毒患者就地给予糖皮质激素静注等预防性治疗。中毒患者根据 病情轻重,在中毒后第 1天可适当加大剂量,以后足量短程静脉给药。中度以上中毒患者, 为防治肺纤维化,可在急性期后继续小剂量间歇应用糖皮质激素。 6.1.4 维持呼吸道畅通,可给予支气管解痉剂等超声雾化吸入。咯大量泡沫痰者宜早期使用 去泡沫剂二甲基硅油(消泡净)。出现呼吸困难经采用内科治疗措施无效后可行气管切开术。 6.1.5 出现中毒性心肌炎及其他临床征象时,治疗原则一般与内科相同。 6.1.6 合理选用抗生素,防治继发性感染。 6.1.7 氟聚合物烟尘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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