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HJ 605-2011 (HJ605-2011) | | 中文名称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 | 英文名称 | Soil and Sediment.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urge and Trap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Method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18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80 | | 字数估计 | 22,234 | | 发布日期 | 2011-02-10 | | 实施日期 | 2011-06-01 | | 引用标准 | GB 17378.3; HJ/T 166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
HJ 605-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Soil and sediment-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urge and trap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method
2011-02-10 发布
2011-06-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1年 第 9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
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九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97-2011);
二、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98-2011);
三、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N-氯代十六烷基吡啶-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99-2011);
四、水质 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600-2011);
五、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 601-2011);
六、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2-2011);
七、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3-2011);
八、环境空气 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604-2011);
以上标准自 201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
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68-87);
二、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3905-92);
三、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GB/T 13903-92);
四、水质 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3904-92);
五、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 13197-91);
六、水质 钡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06-1995);
七、环境空气 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5263-94)。
特此公告。
2011 年 2 月 10 日
目次
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方法原理..2
5 试剂和材料.2
6 仪器和设备.2
7 样品.3
8 分析步骤..4
9 结果计算与表示..7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8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8
12 注意事项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目标物的检出限、测定下限和最小相对响应因子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目标物的定量参数 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14
iii
iv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
机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
市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 年 2 月 1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内标、替代物和标准样品均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学品,其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橱
中进行操作,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
性有机物的测定。
当样品量为 5 g,用标准四极杆质谱进行全扫描分析时,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2~3.2 μg/kg,测
定下限为 0.8~12.8 μg/kg,详见附录 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 3 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内标 internal standards
指样品中不含有,但其物理化学性质与待测目标物相似的物质。一般在样品分析之前加入,用于目
标物的定量分析。
3.2
替代物 surrogate standards
指样品中不含有,但其物理化学性质与待测目标物相似的物质。一般在样品提取或其他前处理之前
加入,通过回收率可以评价样品基体、样品处理过程对分析结果的影响。
3.3
基体加标 matrix spike
指在样品中添加了已知量的待测目标物,用于评价目标物的回收率和样品的基体效应。
3.4
校准确认标准溶液 calibration verification standards
指浓度在校准曲线中间点附近的标准溶液,用于确认校准曲线的有效性。
3.5
运输空白 trip blank
采样前在实验室将一份空白试剂水放入样品瓶中密封,将其带到采样现场。采样时不开封,之后随
样品运回实验室,按与样品相同的操作步骤进行试验,用于检查样品运输过程中是否受到污染。
3.6
全程序空白 whole program blank
采样前在实验室将一份空白试剂水放入样品瓶中密封,将其带到采样现场。与采样的样品瓶同时开
盖和密封,之后随样品运回实验室,按与样品相同的操作步骤进行试验,用于检查从样品采集到分析全
过程是否受到污染。
4 方法原理
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高纯氦气(或氮气)吹扫富集于捕集管中,将捕集管加热并以高纯氦气反
吹,被热脱附出来的组分进入气相色谱并分离后,用质谱仪进行检测。通过与待测目标物标准质谱图相
比较和保留时间进行定性,内标法定量。
5 试剂和材料
5.1 空白试剂水:二次蒸馏水或通过纯水设备制备的水。
使用前需经过空白检验,确认在目标物的保留时间区间内无干扰色谱峰出现或其中的目标物质量浓
度低于方法检出限。
5.2 甲醇(CH3OH):农药残留分析纯级。
5.3 标准贮备液:ρ=1 000~5 000 mg/L。
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或用标准物质配制。
5.4 标准使用液:ρ=10.0~100.0 mg/L。
易挥发的目标物如二氯二氟甲烷、氯甲烷、三氯氟甲烷、氯乙烷、溴甲烷和氯乙烯等标准使用液需
单独配制,保存期通常为一周,其他目标物的标准使用液保存期为一个月,或参照制造商说明配制。
5.5 内标标准溶液:ρ=25 μg/ml。
宜选用氟苯、氯苯-D5 和 1,4-二氯苯-D4 作为内标。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或用高质量浓
度标准溶液配制。
5.6 替代物标准溶液:ρ=25 μg/ml。
宜选用二溴氟甲烷、甲苯-D8 和 4-溴氟苯作为替代物。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或用高质量
浓度标准溶液配制。
5.7 4-溴氟苯(BFB)溶液:ρ=25 μg/ml。
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或用高质量浓度标准溶液配制。
5.8 氦气:纯度(体积分数)为 99.999%以上。
5.9 氮气:纯度(体积分数)为 99.999%以上。
注:以上所有标准溶液均以甲醇为溶剂,在 4℃以下避光保存或参照制造商的产品说明保存方法。使用前应恢复至
室温、混匀。
6 仪器和设备
6.1 样品瓶:具聚四氟乙烯-硅胶衬垫螺旋盖的 60 ml 棕色广口玻璃瓶(或大于 60 ml 其他规格的玻璃
瓶)、40 ml 棕色玻璃瓶和无色玻璃瓶。
6.2 采样器:一次性塑料注射器或不锈钢专用采样器。
6.3 气相色谱仪:具分流/不分流进样口,能对载气进行电子压力控制,可程序升温。
6.4 质谱仪:电子轰击(EI)电离源,1 s 内能从 35 u 扫描至 270 u;具 NIST 质谱图库、手动/自动调
谐、数据采集、定量分析及谱库检索等功能。
6.5 吹扫捕集装置:吹扫装置能够加热样品至 40℃,捕集管使用 1/3 Tenax、1/3 硅胶、1/3 活性炭混合
吸附剂或其他等效吸附剂。若使用无自动进样器的吹扫捕集装置,其配备的吹扫管应至少能够盛放 5 g
样品和 10 ml 的水。
6.6 毛细管柱:30 m×0.25 mm,1.4 μm 膜厚(6%腈丙苯基 94%二甲基聚硅氧烷固定液);或使用其他
等效性能的毛细管柱。
6.7 天平:精度为 0.01 g。
6.8 气密性注射器:5 ml。
6.9 微量注射器:10、25、100、250 和 500 μl。
6.10 棕色玻璃瓶:2 ml,具聚四氟乙烯-硅胶衬垫和实芯螺旋盖。
6.11 一次性巴斯德玻璃吸液管。
6.12 铁铲。
6.13 药勺:聚四氟乙烯或不锈钢材质。
6.14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7 样品
7.1 样品的采集
土壤和沉积物样品的采集分别参照 HJ/T 166 和 GB 17378.3 的相关规定。可在采样现场使用用于挥
发性有机物测定的便携式仪器对样品进行目标物含量高低的初筛。所有样品均应至少采集 3 份平行样
品,并用 60 ml 样品瓶(或大于 60 ml 其他规格的样品瓶)另外采集一份样品,用于测定高含量样品中
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样品含水率。
7.1.1 手工进样方式的采样方法
本采样方法适用于无自动进样器的吹扫捕集装置。
用铁铲或药勺将样品尽快采集至 60 ml 样品瓶(或大于 60 ml 其他规格的样品瓶)中,并尽量填满。
快速清除掉样品瓶螺纹及外表面上黏附的样品,密封样品瓶。
7.1.2 自动进样方式的采样方法
本采样方法适用于带有自动进样器的吹扫捕集装置。
采样前,在每个 40 ml 棕色样品瓶中放一个清洁的磁力搅拌棒,密封,贴标签并称重(精确至
0.01 g),记录其重量并在标签上注明。采样时,用采样器采集适量样品到样品瓶中,快速清除掉样品瓶
螺纹及外表面上黏附的样品,密封样品瓶。
注 1:若使用一次性塑料注射器采集样品,针筒部分的直径应能够伸入 40 ml 样品瓶的颈部。针筒末端的注射器部
分在采样之前应切断。一个注射器只能用于采集一份样品。若使用不锈钢专用采样器,采样器需配有助推器,
可将土壤推入样品瓶。
注 2:若初步判定样品中目标物含量小于 200 µg/kg 时,采集约 5 g 样品;若初步判定样品中目标物含量大于等于
200 µg/kg 时,应分别采集约 1 g 和 5 g 样品。
7.2 样品的保存
样品采集后应冷藏运输。运回实验室后应尽快分析。实验室内样品存放区域应无有机物干扰,在 4℃
以下保存时间为 7 d。
7.3 样品含水率的测定
取 5 g(精确至 0.01 g)样品在(105±5)℃下干燥至少 6 h,以烘干前后样品质量的差值除以烘干
前样品的质量再乘以 100,计算样品含水率 w(%),精确至 0.1%。
8 分析步骤
8.1 仪器参考条件
8.1.1 吹扫捕集装置参考条件
吹扫流量:40 ml/min;吹扫温度:40℃;预热时间:2 min;吹扫时间:11 min;干吹时间:2 min;
预脱附温度:180℃;脱附温度:190℃;脱附时间:2 min;烘烤温度:200℃;烘烤时间:8 min;传
输线温度:200℃。其余参数参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设定。
8.1.2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
进样口温度:200℃;载气:氦气;分流比:30∶1;柱流量(恒流模式):1.5 ml/min;升温程序:
38℃(1.8 min)→10/min℃ →120℃→15/min℃ →240℃(2 min)。
8.1.3 质谱参考条件
扫描方式:全扫描;扫描范围:35~270 u;离子化能量:70 eV;电子倍增器电压:与调谐电压一
致;接口温度:280℃;其余参数参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设定。
注 1:为提高灵敏度,也可选用选择离子扫描方式进行分析,其特征离子选择参照附录 B。
8.2 校准
8.2.1 仪器性能检查
用微量注射器移取 1~2 μl BFB 溶液(5.7),直接注入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或加入到 5 ml 空白试剂
水(5.1)中通过吹扫捕集装置注入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用四极杆质谱得到的 BFB 关键离子丰度应符
合表 1 中规定的标准,否则需对质谱仪的参数进行调整或者考虑清洗离子源。若仪器软件不能自动判定
BFB 关键离子丰度是否符合表 1 标准时,可通过取峰顶扫描点及其前后两个扫描点离子丰度的平均值
扣除背景值后获得关键离子丰度,并应符合表 1 标准。背景值的选取可以是 BFB 出峰前 20 次扫描点中
的任意一点,该背景值应是柱流失或仪器背景离子产生的。
注 2:使用离子阱或其他类型质谱仪时,BFB 关键离子丰度标准可参照仪器制造商的说明执行。
表 1 BFB 关键离子丰度标准
质量 离子丰度标准 质量 离子丰度标准
50 质量 95 的 8%~40% 174 大于质量 95 的 50%
75 质量 95 的 30%~80% 175 质量 174 的 5%~9%
95 基峰,100%相对丰度 176 质量 174 的 93%~101%
96 质量 95 的 5%~9% 177 质量 176 的 5%~9%
173 小于质量 174 的 2% - -
8.2.2 校准曲线的绘制
用微量注射器分别移取一定量的标准使用液(5.4)和替代物标准溶液(5.6)至空白试剂水(5.1)
中,配制目标物和替代物质量浓度分别为 5.00、20.0、50.0、100 和 200 μg/L 的标准系列。
用气密性注射器分别量取 5.00 ml 上述标准系列至 40 ml 样品瓶中(若无自动进样器,则直接加入
至吹扫管中),分别加入 10.0 μl 内标标准溶液(5.5),使每点的内标质量浓度均为 50.0 μg/L。按照仪器
参考条件(8.1),从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测定,记录标准系列目标物及相对应内标的保留时间、定量离
子(第一或第二特征离子)的响应值。
图 1 为在本标准规定的仪器条件下,目标物的总离子流色谱图。
丰度
2.00时间-- >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二氯二氟甲烷;2-氯甲烷;3-氯乙烯;4-溴甲烷;5-氯乙烷;6-三氯氟甲烷;7-1,1-二氯乙烯;8-丙酮;9-碘甲烷;10-二硫
化碳;11-二氯甲烷;12-反式-1,2-二氯乙烯;13-1,1-二氯乙烷;14-2,2-二氯丙烷;15-顺式-1,2-二氯乙烯;16-2-丁酮;17-溴氯
甲烷;18-氯仿;19-二溴氟甲烷;20-1,1,1-三氯乙烷;21-四氯化碳;22-1,1-二氯丙烯;23-苯;24-1,2-二氯乙烷;25-氟苯;
26-三氯乙烯;27-1,2-二氯丙烷;28-二溴甲烷;29-一溴二氯甲烷;30-4-甲基-2-戊酮;31-甲苯-D8;32-甲苯;33-1,1,2-三氯
乙烷;34-四氯乙烯;35-1,3-二氯丙烷;36-2-己酮;37-二溴氯甲烷;38-1,2-二溴乙烷;39-氯苯-D5;40-氯苯;41-1,1,1,2-
四氯乙烷;42-乙苯;43-1,1,2-三氯丙烷;44-间,对-二甲苯;45-邻-二甲苯;46-苯乙烯;47-溴仿;48-异丙苯;49-4-溴氟苯;
50-溴苯;51-1,1,2,2-四氯乙烷;52-1,2,3-三氯丙烷;53-正丙苯;54-2-氯甲苯;55-1,3,5-三甲基苯;56-4-氯甲苯;57-叔丁基
苯;58-1,2,4-三甲基苯;59-仲丁基苯;60-1,3-二氯苯;61-4-异丙基甲苯;62-1,4-二氯苯-D4;63-1,4-二氯苯;64-正丁基苯;
65-1,2-二氯苯;66-1,2-二溴-3-氯丙烷;67-1,2,4-三氯苯;68-六氯丁二烯;69-萘;70-1,2,3-三氯苯
图 1 目标物的总离子流色谱图
8.2.2.1 用平均相对响应因子绘制校准曲线
标准系列第 i点中目标物(或替代物)的相对响应因子(RRFi),按照式(1)进行计算:
IS
IS
RRF ii
i i
iρ
ρ= × (1)
式中:RRFi--标准系列中第 i点目标物(或替代物)的相对响应因子;
Ai--标准系列中第 i点目标物(或替代物)定量离子的响应值;
AISi--标准系列中第 i点与目标物(或替代物)相对应内标定量离子的响应值;
ρIS--标准系列中内标的质量浓度,50 μg/L;
ρi--标准系列中第 i点目标物(或替代物)的质量浓度,μg/L。
目标物(或替代物)的平均相对响应因子RRF ,按照式(2)进行计算:
RRF
RRF
==
(2)
式中:RRF --目标物(或替代物)的平均相对响应因子;
RRFi--标准系列中第 i点目标物(或替代物)的相对响应因子;
n--标准系列点数,5。
RRF 的标准偏差(SD),按照式(3)进行计算:
(RRF RRF)
SD
= −
(3)
RRF 的相对标准偏差(RSD),按照式(4)进行计算:
SDRSD 100%
RRF
= × (4)
标准系列目标物(或替代物)相对响应因子(RRF)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小于等于 20%。
8.2.2.2 用最小二乘法绘制校准曲线
若标准系列中某个目标物相对响应因子(RRF)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大于 20%,则此目标物需
用最小二乘法校准曲线进行校准。即以目标物和相对应内标的响应值比为纵坐标,浓度比为横坐标,绘
制校准曲线。
注 3:若标准系列中某个目标物相对响应因子(RRF)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大于 20%,则此目标物也可以采用
非线性拟合曲线进行校准,其相关系数应大于等于 0.99。
8.3 测定
测定前,先将样品瓶从冷藏设备中取出,使其恢复至室温。
8.3.1 低含量样品的测定
若初步判定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小于 200 µg/kg 时,用 5 g 样品直接测定;初步判定含量为 200~1
000 µg/kg 时,用 1 g 样品直接测定。
8.3.1.1 若吹扫捕集装置无自动进样器时,先将吹扫管称重,加入标准溶液适量样品后再次称重(精确
至 0.01 g),将吹扫管装入吹扫捕集装置。用微量注射器分别加入 10.0 μl 内标(5.5)和 10.0 μl 替代物
标准溶液(5.6)至用气密性注射器量取的 5.0 ml 空白试剂水(5.1)中作为试料,放入吹扫管中,按照
仪器参考条件(8.1)进行测定。
8.3.1.2 若吹扫捕集装置带有自动进样器时,将 7.1.2 中的样品瓶轻轻摇动,确认样品瓶中的样品能够
自由移动,称量并记录样品瓶重量(精确至 0.01 g)。用气密性注射器量取 5.0 ml 空白试剂水(5.1)、用
微量注射器分别量取 10.0 μl 内标标准溶液(5.5)和 10.0 μl 替代物标准溶液(5.6)加入样品瓶中,按
照仪器参考条件(8.1)进行测定。
注 4:当用 1 g 样品分析时,若目标物未检出,需重新分析 5 g 样品;若目标物质量浓度超过了标准系列最高点,
应按照高含量样品测定方法(8.3.2)重新分析样品。
8.3.2 高含量样品的测定
对于初步判定目标物含量大于 1 000 µg/kg 的样品,从 60 ml 样品瓶(或大于 60 ml 其他规格的样品
瓶)中取 5 g 左右样品于预先称重的 40 ml 无色样品瓶中,称重(精确至 0.01 g)。迅速加入 10.0 ml 甲
醇(5.2),盖好瓶盖并振摇 2 min。静置沉降后,用一次性巴斯德玻璃吸液管移取约 1 ml 提取液至 2 ml
棕色玻璃瓶中,必要时,提取液可进行离心分离。用微量注射器分别量取 10.0~100 μl 提取液、10.0 μl
内标标准溶液(5.5)和 10.0 μl 替代物标准溶液(5.6)至用气密性注射器量取的 5.0 ml 空白试剂水(5.1)
中作为试料,放入 40 ml 样品瓶中(若无自动进样器,则直接放入吹扫管中),按照仪器参考条件(8.1)
进行测定。
注 5:若提取液不能立即分析,可于 4℃以下暗处保存,保存时间为 14 d,分析前应恢复至室温。
注 6:若提取液中目标物质量浓度超过标准系列最高点,提取液可用甲醇适当稀释后测定;若采用高含量样品测定方
法,当取 100 μl 提取液进行分析,目标物质量浓度低于标准系列最低点时,应采用低含量样品测定方法重
新分析样品。
8.3.3 空白试验
用微量注射器分别量取 10.0 μl 内标标准溶液(5.5)和 10.0 μl 替代物标准溶液(5.6)至用气密性
注射器量取的 5.0 ml 空白试剂水(5.1)中,作为空白试料。再将空白试料加入至 40 ml 样品瓶中(若
无自动进样器,则直接放入吹扫管中),按照仪器参考条件(8.1)进行测定。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9.1 目标物的定性分析
目标物以相对保留时间(或保留时间)和与标准物质质谱图比较进行定性。
9.2 目标物的定量分析
根据目标物和内标第一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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