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53-2021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HJ 653-2021 | 439 | HJ 653-2021 | [PDF]天数 <=4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 HJ 653-2013 | 230 | HJ 653-2013 | 3秒自动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HJ 653-2021 (HJ653-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PM10 and PM2.5)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15 |
| 字数估计 | 19,118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HJ 653-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3-2021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PM10 and PM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代替 HJ 653-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
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1-12-30 发布 2022-06-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
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 9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18 环境空气 PM10和 PM2.5的测定 重量法
HJ 656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 2011 年第 18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系统组成
4.1 系统组成
PM10和 PM2.5自动监测系统包括样品采集单元、样品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及其他辅助设备。
4.2 样品采集单元
样品采集单元将环境空气颗粒物进行切割分离,并将目标颗粒物输送到样品测量单元。该部分由
采样入口、切割器、采样管等组成。其中采样管应配备动态加热系统或挥发性颗粒物补偿系统。
4.3 样品测量单元
样品测量单元对采集的环境空气 PM10或 PM2.5样品进行测量。
4.4 数据处理单元
数据处理单元对数据进行显示、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
4.5 其它辅助设备
其它辅助设备包括安装仪器设备所需要的机柜或平台、安装固定装置、采样泵、流量校准适配器、
气密性检查适配器和其它质控装置等。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要求
5.1.1 PM10和 PM2.5自动监测系统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监测因子、工作
电压、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信息。
5.1.2 切割器应具有唯一性标识,标识上应标有切割器名称、型号、工作点流量、生产单位、出厂编
号等信息。
5.1.3 外观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按键、按钮灵活有效。
5.2 工作条件
5.2.1 切割器正常工作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30 ℃~50 ℃;大气压:80 kPa~106 kPa。
5.2.2 监测仪正常工作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15 ℃~35 ℃;相对湿度:≤85% RH;大气压:80 kPa~106 kPa。
5.2.3 系统正常工作供电电压
AC 220 V±22 V,50 Hz±1 Hz。
注:低温、低压等特殊环境下,系统配置应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
5.3 安全要求
5.3.1 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 15 ℃~35 ℃,相对湿度≤85% RH 条件下,设备电源端子对地或机壳的绝缘电阻
不小于 20 MΩ。
5.3.2 绝缘强度
在环境温度为 15 ℃~35 ℃,相对湿度≤85% RH 条件下,设备在 1500 V(有效值)、50 Hz 正弦
波实验电压下持续 1 min,不应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
5.3.3 β射线源安全
PM10和 PM2.5自动监测系统所配置监测仪的测量方法为 β 射线吸收法时,使用的 β 射线源应符合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要求。
5.4 功能要求
5.4.1 数据显示、记录和输出要求
5.4.1.1 具备显示、记录和输出表 1 中所列的测量数据的功能,数据的单位和显示值的小数位数应符
合表 1 要求,数据记录要求见附录 A。
5.4.1.2 具备数字信号输出功能。
5.4.1.3 具备数据的标记功能,应能标记维护、校准、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
5.4.1.4 应能显示软件版本号。软件应对全部人员控制操作均自动记录、保存,形成系统操作记录日
志,不可修改,并可查询。
5.4.2 参数显示、记录和输出要求
5.4.2.1 具备显示、记录和输出表 2 中所列参数的功能。
5.4.2.2 具备参数修改后留痕功能,应能记录和输出被修改的参数名称、修改用户、修改时间、修改
前参数值和修改后参数值,每项参数的修改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 1 a,且保存次数不少于 50 次。
5.4.3 气密性检查功能要求
具备气密性检查功能。
5.4.4 断电恢复功能要求
仪器断电后,应能自动保存数据;恢复供电后系统应自动启动,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5.4.5 滤纸带(膜)要求
在仪器正常采样流量下,采样滤纸带(膜)对空气动力学直径为 0.3 μm 颗粒物的截留效率≥99.7%。
5.4.6 切割器性能要求
5.4.6.1 PM10切割器性能
应满足“50%切割粒径 Da50 =10 μm±0.5 μm”和“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偏差 σg =1.5±0.1”的要求,
检测方法见 HJ 93 的相关要求。
5.4.6.2 PM2.5切割器性能
应满足“50%切割粒径Da50 =2.5 μm±0.2 μm”和“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偏差 σg =1.2±0.1”的要求,
检测方法见 HJ 93 的相关要求。
5.4.6.3 PM2.5切割器加载测试
切割器性能按 HJ 93 的相关要求进行加载测试,应符合 5.4.6.2 的要求。
6 性能指标
PM10和 PM2.5自动监测系统的测量范围应为 0 μg/m
3~1000 μg/m3或 0 μg/m3~10000 μg/m3(可选),
7.7
流量测试 断电影响条件下进行流量测试,应符合流量测试指标要求。
电压影响测试 不同供电电压条件下进行流量测试,应符合流量测试指标要求。
大气压影响测试 不同大气压条件下进行流量测试,应符合流量测试指标要求。
7.1 检出限
在室内恒温环境下,取下采样入口和切割器,将高效空气过滤器连接到待测监测仪的进气口。将待
测监测仪的浓度修正截距增加 10 μg/m3(本指标测试完成后恢复原设置),待监测仪运行稳定后,取 24 h
的仪器测量均值为 1 个样品i,共测试 15 组样品,按照公式(1)计算其标准偏差。
7.2 校准膜示值误差
待测监测仪预热稳定后,按照操作规程放入具有一定浓度的校准膜片或标准物质,待读数稳定后
记录显示值。测试共进行 3 d,其中每天测量 3 次,每次测量间隔不少于 1 h。
7.3 温度测量示值误差
将待测监测仪的环境温度检测单元放入恒温环境中,在-30 ℃~50 ℃温度范围内分别设置 4
个温度检测点:-20 ℃、0 ℃、20 ℃、50 ℃,恒温装置的实际控制温度与上述设定温度允许偏差
±2 ℃。待恒温装置温度稳定后,每隔 5 min 记录 1 次标准温度值和待测监测仪环境温度值,每个温
度点连续测试 3 次。
7.4 大气压测量示值误差
将待测监测仪的压力检测单元放入气压舱中,在大气压测量的范围 80 kPa~106 kPa 内,选取以下
5 个检测点:80 kPa、90 kPa、100 kPa、106 kPa 和当前环境气压,各检测点的实际稳定值与上述规定
值允许偏差±0.5 kPa。待气压舱的压力稳定后,每隔 5 min 记录 1 次标准压力值和待测监测仪显示压
力值,每个检测点测量 3 次。按公式(5)计算待测监测仪的大气压测量示值误差 Δpij,每次测试结果
应符合表 3 中的要求。
7.5 湿度测量示值误差
将待测监测仪和标准湿度计放入恒温恒湿装置中,保持待测监测仪正常运行(如采样管配备动态
加热系统,则在测试时将动态加热系统关闭),将恒温恒湿装置温度设置为 25 ℃±2 ℃状态下,分别
设置 2 个湿度检测点:35% RH 和 55% RH,恒温恒湿装置的实际控制湿度与上述设定湿度允许偏差
±3% RH。待湿度稳定后,每隔 5 min 记录 1 次标准湿度值和待测监测仪采样气流相对湿度值,每个
湿度点连续测试 3 次。按照公式(6)计算待测监测仪的湿度测量示值误差 Δφij,每次测试结果应符合
表 3 中的要求。
7.6 流量测试
取下采样入口和切割器,将标准流量计的出气口通过流量测量适配器连接到待测监测仪的进气口。
开启待测监测仪,预热后进入流量检测界面,待测监测仪显示的流量稳定后开始测试。测试连续进行 6 h,
至少每隔 5 min记录 1次标准流量计和待测监测仪的瞬时流量值(实际状态)。测试完成后,按照公式(7)~
公式(11)计算流量测试的相关指标,测试结果应符合表 3 中的要求。
7.7 断电影响测试
按照以下步骤完成断电影响测试:
a) 取下采样入口和切割器,将标准流量计的出气口通过流量测量适配器连接到待测监测仪的进气
口。开启待测监测仪,当待测监测仪显示的流量稳定后,读取并记录显示的时间(时-分-秒),
记为开始时间 t0,同时启动秒表开始计时和测试,测试连续进行 6 h;
b) 在此期间要求断电总计 5 次,各次断电的持续时间分别为 20 s、40 s、2 min、7 min 和 20 min
左右,且在每次断电之间应保证不少于 10 min 正常供电;
c) 测试期间至少每隔 5 min 记录 1 次标准流量计和待测监测仪的瞬时流量值。按照公式(7)~
公式(11)计算流量测试指标;
d) 当运行 6 h±60 s 时,分别读取和记录待测监测仪显示时间 t1和秒表显示时间 t2。
7.9 大气压影响测试
按照以下步骤完成大气压影响测试:
a) 依次连接待测监测仪和标准流量计,将其全部置于气压舱内。调整设置气压测试舱内气压
为 80 kPa。在舱内气压达到 80 kPa±1 kPa 后至少稳定 30 min,保证待测监测仪内的压力达
到均衡状态;
b) 在此状态下进行 6 h 连续测试,测试期间至少每隔 5 min 记录 1 次舱内气压值、标准流量计
流量值和待测监测仪瞬时流量值;
c) 缓慢调节气压测试舱内的气压至 106 kPa。在舱内气压达到 106 kPa±1 kPa 后至少稳定 30 min,
保证待测监测仪内的压力达到均衡状态。重复进行 b)的测试步骤;
d) 完成测试后,缓慢调节气压测试舱内气压至测试现场气压值,当舱内气压指示达到测试现场
气压时,方可打开气压舱门取出待测监测仪;
e) 按照公式(7)~公式(11)分别计算 2 种气压状态下的流量测试指标。测试结果应符合表 3
中的要求。
7.11 参比方法比对测试
7.11.1 测试地点要求
PM10和 PM2.5自动监测系统应分别在北方和南方两个地区、不同季节进行参比方法比对测试,主
要考察待测监测仪在不同的颗粒物浓度、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环境温度和环境相对湿度四方面
的环境适用性情况。PM2.5自动监测系统应在两个地区进行总计 4 次参比方法比对测试,且比对季节应
至少包含北方和南方地区的夏季。PM10自动监测系统应在两个地区进行总计 2 次参比方法比对测试。
7.11.2 比对测试程序
比对测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a) 在开展比对测试时,应在测试现场同时安装 3 台待测监测仪和至少 3 台参比采样器,采样器
性能应满足 HJ 93 技术要求,参比方法操作规范应符合 HJ 618、HJ 656 技术要求;参比采样
器和待测监测仪应确保安放位置相距 1 m~4 m(当采样流量高于 200 L/min 时,距离应不
小于 2 m),采样入口位于同一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