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284-2020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JT/T 1284-2020 299 JT/T 1284-2020 [PDF]天数 <=3 低平板半挂车技术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JT/T 1284-2020 (JT/T1284-2020)
中文名称 低平板半挂车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low-floor semi-trailer)
行业 交通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20
国际标准分类
字数估计 12,198
发布日期 2020-02-28
实施日期 2020-04-01
标准依据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3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部

JT/T 1284-2020: 低平板半挂车技术规范 JT/T 1284-2020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low-floor semi-traile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平板半挂车的通用技术要求、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特殊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以及标识、随车文件和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低平板半挂车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 1. 4  半挂牵引车与低平板半挂车的机械连接互换性应符合 GB/T 20070 的规定。 4. 2  主要参数要求 4. 2. 1  低平板半挂车的主要尺寸参数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 2. 2  低平板半挂车的主要质量参数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4. 3. 1  低平板专用半挂车及由其组成的汽车列车的制动性能应符合 GB 7258 和 GB 12676 的规定。 4. 3. 2  低平板半挂车及由其组成的汽车列车的驻车制动性能应符合 GB 7258-2017 中 7. 10. 3 的 规定。 4. 3. 3  低平板专用半挂汽车列车在满载状态下,以 80km/h 的试验车速进行横向稳定性测试时,侧向 加速度后部放大系数应不大于 1. 5。 4. 3. 4  低平板半挂汽车列车在空载状态下,以 30km/h 的速度在平坦、干燥的路面上直线行驶 500m, 半挂车后轴中心相对于半挂牵引车前轴中心的最大摆动幅度应不大于 100mm。 4. 3. 5  低平板半挂汽车列车在空载、静态状态下,侧倾稳定角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 4. 3. 6  低平板半挂车行驶可靠性试验的平均故障间隔里程应不小于 2 500km。 4. 4  结构要求 4. 4. 1  低平板专用半挂车应安装符合 GB/T 4606 和 GB/T 15088 规定的 50 号牵引销。 4. 4. 2  低平板半挂车应安装符合 GB/T 26777 规定的支承装置。 4. 4. 3  低平板半挂车应安装符合 JT/T 475 规定的车轴。 4. 4. 4  低平板半挂车应安装供能管路、控制管路分别独立的双管路制动系统。 4. 4. 5  低平板半挂车的气、电连接应符合 JT/T 1178. 2-2019 第 8 章的规定。 4. 4. 6  低平板半挂车应安装符合 GB/T 13594-2003 规定的 A类防抱系统。 4. 4. 7  低平板半挂车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光色、最小几何可见度应符合 GB 4785 的规定,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一般要求应符合 GB 7258-2017 中 8. 3 的规定。 4. 4. 8  低平板半挂车的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应符合 GB 7258-2017 中 8. 4 的规定。 4. 4. 9  低平板半挂车的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应符合 GB 11567 的规定。 4. 4. 10  低平板半挂车的防飞溅系统应符合 GB 34659 的规定。 4. 4. 11  低平板半挂车车体两侧边梁上应设置固定装载物的系固点,系固点宜均匀对称布置,且每侧 系固点数量应不少于四个,单个系固点的承载拉力应不小于 100kN。 4. 4. 12  低平板半挂车牵引销中心在水平面上的投影点与半挂车第一轴左右轮中心在水平面上投影 点的距离差应不大于 3mm;相邻车轴之间的左右轮中心距离差应不大于 2mm。 4. 4. 13  低平板半挂车宜设置爬梯,且爬梯在收拢后应能固定牢靠;爬梯在承受设计载荷后,各构件不 应产生永久变形或裂纹。 4. 4. 14  低平板半挂车承载面和爬梯表面应设置防滑条。 4. 4. 15  低平板半挂车应配备工具箱和备胎,备胎应固定牢靠、装卸方便。 4. 5  工艺要求 4. 5. 1  焊接件的焊接质量应符合 JB/T 5943 的规定,焊缝应平整均匀,无焊穿、漏焊、裂纹、气孔、夹渣 等缺陷。 4. 5. 2  油漆涂层应符合 QC/T 484 的规定。 4. 5. 3  所有连接件和紧固件均应进行表面防锈处理,各连接部位应牢固可靠,且符合 QC/T 518 规定 的紧固扭矩要求。 4. 5. 4  整车表面应无锈蚀、无影响人身安全的尖锐棱角、无明显凹凸,金属镀层和氧化层表面不应剥 落或生锈。 4. 5. 5  铆接应牢固,铆钉排列整齐,铆钉头不应有裂纹、偏斜、残缺现象,铆钉头与金属贴合面的间隙 应小于或等于 0. 1mm。 4. 5. 6  各部分的润滑脂(油)嘴应装配齐全,功能有效;各活动关节和摩擦接触面应按规定加注润滑 脂(油)。 4. 5. 7  管路应固定牢靠,线缆应捆扎成束,管路、线束不应与活动部件接触,并采取防护措施。 5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特殊要求 5. 1  特殊结构要求 5. 1. 1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应安装符合 GB/T 4607 和 GB/T 15088 规定的 90 号 A型牵引销,随车增 配可与其进行互换、匹配安装并满足 GB/T 4606 和 GB/T 15088 相关规定的 50 号 A型牵引销。 5. 1. 2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车架纵梁和承载面板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宜采用屈服强度大于 700MPa 的高强度钢。 5. 1. 3  在可变五轴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三轴状态车体的第一轴前方,应具有加装两轴的机械连接接 口和相应的制动装置及接口。 5. 1. 4  可变五轴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的预加装轴宜制成二轴组,并配备与三轴状态车体规格型号相 同的部件,且每轴均需配备与三轴状态车体对应的机械连接接口和制动管路接口。 5. 1. 5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车架尾部两侧应各装配一只可收放、高度可调的辅助支腿,且不应影响车 辆通过性。 每只辅助支腿静载荷设计承载能力应不小于 150kN。 5. 1. 6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应设有拓展承载面宽度的装置(器材)及工具、配件等。 5. 1. 7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设置的两侧爬梯中心距应能与承载面宽度变化相适应。 5. 1. 8  可变五轴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侧防护装置应采用前后分段可拆式结构。 5. 1. 9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应在承载面前部设置可拆卸式限位块,并应在车体两侧易见位置分别标 注两种车轴状态下装载额定载荷的质心位置。 5. 1. 10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承载面上宜布置用于装载 20ft 集装箱的沉降式旋锁装置,旋锁的布置、 安装与选用应符合 GB/T 1413 和 GB/T 1835 的规定。 5. 1. 11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车体颜色宜为青灰色或亚光军绿色。 5. 2  特殊功能要求 5. 2. 1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拓展后与半挂牵引车组成的汽车列车最小转弯直径应不大于 30m,通道 宽度应不大于 10m。 5. 2. 2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汽车列车满载条件下的最高车速宜不大于 60km/h。 5. 2. 3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汽车列车满载条件下,以 30km/h初速度紧急制动,制动距离应不大于 14m。 5. 2. 4  可变五轴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由三轴状态转换为五轴状态,或五轴状态转换为三轴状态,在起 重机械(含操作手)辅助情况下,两名经培训后的操作人员完成状态转换时间应不大于 90min。 5. 2. 5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由两名经培训后的操作人员将承载面拓展(恢复)至最大(最小)极限位 置、爬梯展开(收拢)与辅助支腿撑开(收起),状态转换总时间应不大于 30min。 5. 2. 6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汽车列车装卸不可拆解特种大型物体时,汽车列车不应发生纵向位移,爬梯 和辅助支腿不应有失效现象。 6  试验方法 6. 1  一般检验 6. 1. 1  目视检查设计文件、图样等技术文件,以及牵引销、支承装置、车轴、气制动管连接器、气电连接 等外购件、外协件、自制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6. 1. 2  低平板半挂车外廓尺寸、承载面高度、牵引销中心轴线到车辆长度最后端的水平距离、机械连 接互换性尺寸按照 GB 1589、GB/T 26778 的有关规定进行。 6. 1. 3  将低平板半挂车停放在水平路面,展开爬梯,用角度测量工具测量展开后每侧爬梯上不少于 3 个测量位置的角度,最大值为爬梯与地面夹角;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爬梯宽度,每侧测量位置不少于 3 个,所有测量位置宽度最小值为爬梯宽度。 6. 1. 4  低平板半挂车整备质量的测定按照 GB/T 13873 的有关规定进行。 6. 1. 5  低平板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测试按照 GB 4785 的规定进行,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 置一般要求测试以及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的测试按照 GB 7258 的规定进行。 6. 1. 6  低平板半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检验、防飞溅系统分别按照 GB 11567 和 GB 34659 的规 定进行。 6. 1. 7  目视检查低平板半挂车系固点的数量,在每种结构相同、安装方式相同的系固点中,任选其一, 在该系固点上进行下述强度测试后,目视检查系固点及连接件有无永久变形或裂纹产生: a)  将系固点垂直向上施加 125kN的拉力(半挂车车体可采取辅助固定措施)5min,然后释放; b)  在系固点旋转轴所在的垂直平面内,向系固点的前、后 45°方向分次施加 125kN 的拉力(最前 端系固点仅需向后 45°方向加力,最末端系固点仅需向前 45°方向加力)5min,然后释放。 6. 1. 8  低平板半挂车牵引销中心在水平面上的投影点与半挂车第一轴左右轮中心在水平面上投影点 的距离差、相邻车轴间左右轮中心距离差的测量按照 JT/T 885 的规定进行。 6. 1. 9  将低平板半挂车停放在水平路面,展开爬梯及辅助支腿,在爬梯上均匀施加 1. 25 倍设计装载 质量,持续 5min后解除,目视检查各部件有无永久变形或裂纹产生;收拢爬梯和辅助支腿,目视检查固 定情况。 6. 1. 10  目视检查并操作备胎的安装;目视检查工具箱;目视检查爬梯与承载面的防滑条;目视检查低 平板增强型半挂车承载面前部的限位块以及集中载荷质心位置。 6. 1. 11  低平板半挂车焊接件焊缝质量要求、油漆涂层质量要求、漆膜色差以及紧固螺栓的拧紧扭矩 检验分别按照 JB/T 5943、QC/T 484、JB/T 9832. 1、QC/T 518 中的相关要求进行。 6. 1. 12  目视检查整车表面、涂层、铆钉、颜色,以及管路、线缆布置和润滑脂(油)的加注情况。 6. 1. 13  目视检查可变五轴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的预加装接口及预加装轴的接口情况、侧防护装置的 分段可拆结构。 6. 2  性能试验 6. 2. 1  低平板半挂车及由其组成的汽车列车的制动性能和驻车制动性能试验按照 GB 7258 和 GB 12676 的规定进行。 6. 2. 2  低平板半挂车的气制动系统密封性、制动协调性等静态安全项目的测试按照 JT/T 885 的规定 进行。 6. 2. 3  低平板半挂汽车列车(满足企业产品设计的最大外廓尺寸)的侧向加速度后部放大系数试验按 照 GB/T 25979 规定的单车道变换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车速为 80km/h。 6. 2. 4  低平板半挂汽车列车(满足企业产品设计的最大外廓尺寸)的通道圆、外摆值及低平板半挂车 后轴中心相对于半挂牵引车前轴中心的最大摆动幅度检验按照 GB 1589、GB/T 26778 的有关规定 进行。 6. 2. 5   低平板半挂汽车列车(可利用模拟装置替代半挂牵引车)侧倾稳定性台架试验按照 GB/T 14172 的规定进行。 6. 2. 6  低平板半挂车的行驶可靠性试验按照 GB/T 23336 的规定进行。 6. 2. 7  低平板半挂车及由其组成的汽车列车的防抱系统试验按照 GB/T 13594 的规定进行。 6. 2. 8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汽车列车(满足企业产品设计的最大外廓尺寸)的最小转弯直径试验按 GB/T 12540的规定进行。 6. 3  特殊操作试验 6. 3. 1  车轴安装(拆除)操作试验时,将可变五轴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配备的预加装轴摆放在半挂车 鹅颈前方,开始计时,两名经培训后的操作人员在起重机械(含操作手)配合下,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 将预加装轴移动至半挂车车架底部连接位置下方,并将预加装轴上的机械系统、气路系统与半挂车的对 应接口相连接,安装完成后,停止计时,记录对应时间值则为装配作业的时间。 反向作业,拆除完成后, 停止计时,记录对应时间值则为拆除作业的时间。 6. 3. 2  承载面拓展(恢复)试验时,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水平停放妥当,两名经培训后的操作人员站立 在半挂车旁,开始计时,两名操作人员操作承载面拓展(恢复)机构,待两侧承载面均拓展(恢复)到极限 位置时,停止计时,记录对应时间值则为拓展(恢复)作业的时间。 6. 3. 3  爬梯及辅助支腿展开(收拢)试验时,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水平停放妥当,两名经培训后的操作 人员站立在半挂车爬梯旁,开始计时,首先将爬梯展开(收拢),然后再将辅助支腿撑开(收起),待两侧 的操作均完成,停止计时,记录对应时间值则为展开(收拢)作业的时间。 6. 3. 4  装卸载试验时,低平板增强型半挂汽车列车处于驻车状态,且水平停放在干燥、平整的路面上, 将承载面拓展至工作状态,展开爬梯及辅助支腿,装卸设计装载质量的特种大型物体,重复三次,目视检 查低平板半挂车是否发生纵向位移,爬梯、辅助支腿及附件是否产生永久变形或裂纹。 6. 3. 5  低平板增强型半挂车配备装载 20ft集装箱锁具时,应将转锁伸出并调整好,吊装集装箱至半挂 车承载面,检查集装箱底角件与转锁的配合情况。 7. 2. 2  检验数量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完毕,投产前; b)  产品停产三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产品转厂生产; d)  因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改变而影响产品的主要性能。 7. 2. 3  判定规则 如果型式检验中的所有项目均符合要求,则判定型式检验为合格,否则,再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 中随机抽取两台,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果......

相关标准: QC/T 1127  QC/T 1127  QC/T 1129  QC/T 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