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购物车 询价 关于我们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550 (2026-05-23) 搜索

QB/T 4552-2020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QB/T 4552-2020 155 QB/T 4552-2020 3秒自动 拖鞋
QB/T 4552-2013 359 QB/T 4552-2013 [PDF]天数 <=3 拖鞋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QB/T 4552-2020 (QB/T4552-2020)
中文名称 拖鞋
英文名称 Slippers
行业 轻工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78
国际标准分类 61.060
字数估计 9,958
发布日期 2020-12-09
实施日期 2021-04-01
旧标准 (被替代) QB/T 4552-2013
引用标准 GB/T 251-2008; GB/T 2703; GB/T 2912.1-2009; GB/T 3903.2-2017; GB/T 3903.3-2011; GB/T 3903.5-2011; GB/T 3903.6-2017; GB/T 17592-2011; GB/T 19941.1-2019; GB/T 19942-2019; GB/T 22049-2019; GB/T 23344-2009; GB 30585; GB/T 33392-2016; GB/T 36975-2018
标准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8号
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拖鞋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售后质量判定、试验方法、检验项目及判定、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日常穿用的拖鞋。本标准不适用于一次性穿用拖鞋。

QB/T 4552-2020: 拖鞋 QB/T 4552-2020 英文名称: Slipp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拖鞋 QB/T 4552一 2020 代替 QB/T 4552-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拖鞋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售后质量判定、试验方法、检验项目及判定、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日常穿用的拖鞋。 本标准不适用于一次性穿用拖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GB/T 2703界定的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产品分类 4.1 按帮面材料分为以下5类: ——皮革面(含头层和剖层皮革)拖鞋; ——毛皮面拖鞋; ———合成(人造)革面拖鞋;织物面拖鞋; ——其他材料或混合材料面拖鞋。 4.2 按穿用对象分为以下3类: ——婴幼儿拖鞋; —儿童拖鞋; ——成人拖鞋。 5要求 5.1 通用要求 5.1.1 婴幼儿、儿童拖鞋的安全性指标应符合GB 30585的规定。 5.1.2标识应符合QB/T2673的要求。 5.1.3不应出现影响穿用的缺陷。 5.2感官质量 感官质量应符合GB/T 36975-2018中5.2的规定。 5.3物理机械性能(婴幼儿拖鞋不测) 5.3.1 帮底剥离强度 5.3.1.1 胶粘工艺不露趾的拖鞋测帮底剥离强度,其余不测帮底剥离强度。 5.3.1.2帮底剥离强度不应小于25 N/cm。 5.3.2帮带拔出力 5.3.2.1 不适合测试帮底剥离强度的拖鞋(如鞋底测试部位厚度超过25mm的鞋等)改测帮带拔出力。 5.3.2.2缝制、粘缝或铆合(含夹趾带鞋)等工艺的拖鞋应测帮带拔出力,若其帮带宽度均大于25 mm、且不适合对样品裁切时可不测帮带拔出力。 5.3.2.3一次成型拖鞋可不测帮带拔出力。 5.3.2.4冷粘、缝制、粘缝工艺的拖鞋帮带拔出力不应小于80N;铆钉等组装工艺的拖鞋帮带拔出力不应小于50N。 5.3.2.5若材料撕裂而帮底粘合部位帮带未拉出时,帮带拉出强度不应小于30N/cm。 5.3.3外底耐磨性能 5.3.3.1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以及织物材料外底(如纳缝布底等)不对耐磨性能进行要求。 5.3.3.2磨痕长度不应大于15.0mm,不应出现外底磨穿的现象。 5.3.4外底防滑性能 5.3.4.1浴室拖鞋及标称具有防滑功能的拖鞋应测外底防滑性能。 5.3.4.2湿态动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40。 5.3.5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 5.3.5.1 衬里和内垫材料为纺织品、皮革、毛皮、人造革及合成革的拖鞋,应对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 度进行检验。 5.3.5.2绒面革湿擦沾色等级不应小于2级,皮革、纺织品、毛皮、人造毛等其他材质的湿擦沾色等级不应小于3级。 5.4异味 异味等级不应大于3级。 5.5有害物质限量 5.5.1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 应符合表1的要求。在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应分解出的有害芳香胺染料清单见附录A。 5.5.2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 应符合表2的要求。 7试验方法 7.1 感官质量 按GB/T 3903.5-2011进行检验。 7.2帮底剥离强度 7.2.1按GB/T 3903.3-2011进行检验,刀口宽度(10±0.2)mm,测试部位为前尖部位。 7.2.2 剥离强度达到100 N/cm仍未剥离,可停止试验,并记录试验结果为大于100N/cm。 7.3帮带拔出力 在GB/T22049-2019规定的标准环境温度(23±2)℃条件下,按GB/T 38011-2019进行检验。对于帮带宽度大于25 mm且适合取样的拖鞋,取样时应从帮带中间部位取样。多条帮带时取至少2条较窄帮带进行检验,取最低值作为最后结果。 7.4外底耐磨性能 按GB/T 3903.2-2017进行检验。微孔材料外底测试时不打磨表面,若样品不满足试验要求(如测试时出现磨轮抖动等现象)可不测试;实芯材料外底若平整处不满足试验面积时试验前应打磨平整。 7.5 外底防滑性能 按GB/T3903.6-2017进行检验,介面选陶瓷砖、介质选三级水,测试模式选水平模式,结果取试样湿法动摩擦系数,取同双鞋左右脚的算术平均值为最后的结果。 7.6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 7.6.1 取衬里和内垫同种材料作为试样。如果没有衬里,帮面与脚的接触面作为试样进行检验。若试样面积不满足取样要求,可取同批次材料进行检验。 7.6.2按QB/T 2882-2007中方法A,湿擦50次进行检验。灰色样卡应符合GB/T251-2008中规定。 7.7异味 7.7.1 试验设备 鞋号200及以下时,试验用干燥器直径为240mm;鞋号大于200时,试验用干燥器直径为300mm。 7.7.2试验环境 试验在气体可自由散发的、洁净无异常气味的环境中操作,调节的空间尽可能理想。 7.7.3评判人员 至少3名且为单数。评判人员是经过一定训练和考核的专业人员,无嗅觉缺陷,吸烟者、用重香味化妆品者及酒后人员等不适合作为评判人员。 7.7.4试样数量 1双鞋。 7.7.5试验步骤 7.7.5.1 清洗并干燥干燥器,使之无味。在干燥器盖的边缘均匀涂抹凡士林。 7.7.5.2分别将每只鞋放入干燥器中,盖上盖子轻微转动使凡士林均匀成膜,在室温下放置(24±0.5)h。 7.7.5.3在进行异味判别时,将盖子移开20mm距离的开口,评判人员应把头贴近测试容器(距离约为15cm),然后用手扇动,慢慢嗅闻干燥器中的气体,时间不应超过5s。 7.7.5.4另外一只鞋重复7.7.5.3的步骤。两次试验间隔为5min。 7.7.5.5每只鞋的异味等级按表3的规定判定。按评判人员半数以上一致的结果为该只鞋的评定等级,取2只鞋的最大等级作为试验结果。 7.8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 7.8.1 不同的材料分开检测。如果帮面和衬里不能分开,应一同检测,检测方法同衬里。 7.8.2纺织品按GB/T 17592-2011进行检验,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 23344-2009检验;皮革和毛皮按GB/T 19942-2019进行检验,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按GB/T 33392-2016 进行检验。 7.9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 7.9.1 不同的材料分开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