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926-2013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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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C/T 926-2013 | 90 | QC/T 926-2013 | 3秒自动 |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ISG型)用动力单元可靠性试验方法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QC/T 926-2013 (QC/T926-2013) |
| 中文名称 |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ISG型)用动力单元可靠性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The Reliability Test Methods for Powertrain Unit of Light-Duty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ISG Type) |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40 |
| 字数估计 | 15,161 |
| 引用标准 | GB/T 18297-2001; GB/T 18488.2; GB/T 19055-2003; GB/T 19596; QC/T 893-2011 |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3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12号(总第168号)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ISG型)用动力单元可靠性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1类、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2类混合动力电动汽车(ISG型)用动力单元。本标准不适用于怠速起停功能的考核。 |
QC/T 926-2013: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ISG型)用动力单元可靠性试验方法
QC/T 926-2013 英文名称: The reliability test methods for powertrain unit of light-duty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ISG type)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汽 车 行 业 标 准
QC/T 926—2013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ISG 型 )
用动力单元可靠性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依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理工大学、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勇、周安健、金国庆、苏岭、蒲江、杨雪梅、王月龙、宋强、方运舟、何云堂、王
超、邓远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ISG 型)用动力单元可靠性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₁ 类、N₁ 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t的 M₂ 类混合动力电动汽车(ISG 型 )
用动力单元。
本标准不适用于怠速起停功能的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297—2001 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488.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19055—2003 汽车发动机可靠性试验方法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QC/T 893—2011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故障分类和判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试验对象与试验条件
4.1 试验对象
4.1.1 试验对象为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ISG 型)用动力单元。
4.1.2 如果传动装置(如变速器)可以和动力单元分离,传动装置可以不纳入动力单元进行考核。
4.2 试验条件
4.2.1 试验用仪表精度、测量部位及试验数据的计算应符合 GB/T 18297—2001 中第4章、第5章 以及GB/T18488.2
的相关规定。
4.2.2直流电源能为电机系统提供电能,同时也能吸收电机系统的反馈电能,直流电源的工作电压和功率能满足试验需求。
4.2.3制造厂应提供合格的试验用发动机和电机的性能检验报告及数据。
4.2.4发动机的燃油、机油、冷却液应符合GB/T 19055—2003 中第6章的规定。
4.2.5电机及控制器的冷却条件应满足制造厂的规定,使温度控制在制造厂规定的范围内。
4.2.6按制造厂的规定对动力单元以及附件构成的系统进行功能检查,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5 试验程序
5.1 试验流程
试验流程见附录A。
5.2 试验准备
5.2.1 为确保系统能正常工作,可对未安装的零部件的信号进行模拟或者通过试验专用控制器进行信号屏蔽,
同时应在试验专用控制器中增加系统保护程序(如过压、过流、过温保护程序),确保系 统安全。
5.2.2动力单元可靠性试验台架安装如图1所示。
5.3性能初试
5.3.1发动机油门全开、设置电机负荷为最大电动功率输出,在发动机转速范围内,依次地改变发动机转速进行测量,
适当的分布8个以上的测量点,测试发动机不同转速点的输出扭矩。
5.3.2 电机负荷设置为最大发电功率,重复5.3.1.
5.3.3 发动机和电机性能初试数据采用制造厂提供的性能试验数据。
5.4 可靠性试验
可靠性试验按附录B 进行。
5.5 检查及维护
5.5.1 通则。
检查及维护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但是其内容及周期可以做适当的增减,检查的结果及维护情况
应详细记录。
5.5.2随时的检查。
采用故障诊断器、仪表和计算机等随时检查运行数据,若超过限值范围,根据故障严重程度,发出警报或紧急停机,
进行处理和维护。若属于动力单元零部件故障,则计为故障停机。记录停机的
运行时间、原因及处理情况。
5.5.3 每1h的检查记录。
5.5.3.1 每隔1h 记录可靠性累计运行时间、动力单元输出扭矩、发动机转速、发动机冷却液出口温度、发动机机油温度、
电机控制器输入的直流母线电压和电流,电机控制器输出各相的电压和电流,电机冷却液的出口温度(如果系统含有电机冷却液冷却装置),如果电机绕组安装有热敏温度传感 器,则一并检查电机绕组的工作温度。
5.5.3.2 冷机启动后,动力单元预热时间不计入可靠性累计时间。
5.5.4 每24 h 的检查及维护。
5.5.4.1 发动机部分按GB/T 19055—2003 中10.3进行。
5.5.4.2 检查动力单元漏油、漏水和漏气情况。保持动力单元及其周围的清洁,以便及时发现
泄漏。
5.5.4.3检查电机轴承以及电机本体是否转动平顺,有无异响。
5.5.4.4巡视电机、控制器以及试验设备,并检查紧固件、机械连接件及管路,尤其是软管,检查连接电缆及接口。
5.5.4.5 检查冷却液液面高度,必要时补充冷却液。
5.5.5 每96 h 的检查及维护。
每96 h 按 GB/T 19055—2003 中10.4对发动机进行检查和维护。
5.5.6 每192 h 的检查及维护。
每192 h 按 GB/T 19055—2003 中10.5对发动机进行检查和维护。
5.6 性能复试
动力单元性能复试按5.3进行。
对发动机和电机分别按GB/T 18297—2001 和 GB/T18488.2, 并对照制造厂性能报告试验项目
进行性能试验。
6 故障处理
6.1 试验中出现故障需要中断试验时,经检查动力单元无硬件损坏,再次启动动力单元,系统能正常运转,可继续进行试验。
停机时间不计入动力单元运行时间,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