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1183-2011 (SN/T1183-2011)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皮箱、皮包、皮夹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leather case and bag and walle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48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140.35 | | 字数估计 | 9,975 | | 发布日期 | 2011-09-09 | | 实施日期 | 2012-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1183-2003 | | 引用标准 | GB/T 2828.1; GB/T 19941; GB/T 19942; GB/T 22807; GB/T 22808; QB/T 2537; QB/T 2790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1)492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4号(总第148号);认办科函[2015]247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皮箱、皮包、皮夹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皮革、毛皮制做的箱、包、夹的检验。 |
SN/T 1183-2011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leather case and bag and wall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1183-2003
进出口皮箱、皮包、皮夹检验规程
2011-09-09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1183-2003《进出口皮箱、皮包、皮夹检验规程》。
本标准与SN/T 1183-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术语与定义”内容中对“A类不合格品”和“B类不合格品”的定义重新进行了更明确的
描述;
---将“检验批”的概念从“抽样”中调整到“术语与定义”部分;
---在“检验条件”中删除了“避免阳光直射”的描述;
---在“原辅料要求”中,补充了“当合同、样品有明确要求时,按照合同、样品规定检验(法律法规有
规定的除外)”的规定;
---在“整理”中增加一项“检验是否有断针”;
---增加了“安全卫生”项目要求;
---“结果判定”中增加规定“安全卫生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全批不合格”。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磊、呼子明、张晖、王松。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1183-2003。
进出口皮箱、皮包、皮夹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皮箱、皮包、皮夹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皮革、毛皮制做的箱、包、夹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19941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
GB/T 19942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22807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GB/T 22808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
QB/T 2537 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
QB/T 2790 染色毛皮耐摩擦色牢度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类不合格品 notqualifiedproductA
单位产品呈现严重缺陷---裂面、裂浆、脱色、色花、脱浆、响板、糟板、白霜、搭配不良、缝制不良、配
件损坏、规格不符,导致严重降低、影响产品基本使用功能,其他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和外观的缺陷。
3.2
B类不合格品 notqualifiedproductB
单位产品出现较严重缺陷---较明显的色差、色花、粗绒、油毛、锈毛,虽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但对
产品外观有较小或略明显影响的缺陷,较影响产品质量和外观的缺陷。
3.3
检验批 inspectl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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