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购物车 询价 关于我们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1904 (2026-04-15) 搜索

SN/T 1371-2010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标准号码价格美元第2步(购买)交付天数标准名称
SN/T 1371-2010 559 SN/T 1371-2010 [PDF]天数 <=3 进出口阿斯巴甜检验规程
SN/T 1371-2004 359 SN/T 1371-2004 [PDF]天数 <=3 进出口阿斯巴甜检验规程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N/T 1371-2010 (SN/T1371-2010)
中文名称 进出口阿斯巴甜检验规程
英文名称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aspartame for import and export
行业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X42
国际标准分类 67.220.20
字数估计 14,198
发布日期 2010-11-01
实施日期 2011-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SN/T 1371-2004
引用标准 GB 5009.3-2003; GB/T 601; GB/T 603; GB/T 613; GB/T 5009.74; GB/T 5009.75; GB/T 5009.76; GB/T 6682; GB/T 9741; 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7号令);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第2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标准依据 National Quality Inspection [2010] No. 582
发布机构 海关总署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阿斯巴甜的抽样、制样、校验方法、结果评定、复验、样品留存和检验有效期等。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阿斯巴甜检验。

SN/T 1371-2010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aspartame for import and export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1371-2004 进出口阿斯巴甜检验规程 2010-11-01发布 2011-05-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1371-2004《进出口阿斯巴甜检验规程》。 本标准与SN/T 1371-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抽样方法; ---增加了产品包装和标识的检验; ---修改了部分项目的检测方法; ---增加了复验办法; ---将原标准中“不合格品处置”内容修改且并入“结果评定”; ---将原标准中检验有效期“三个月”更改为“两个月”; ---对附录A中阿斯巴甜含量计算公式的表达方法进行了修改; ---对附录B的检测方法和计算公式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参考技术要求作为资料性附录C,参考GB 22367-2008《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 氨酸甲酯(阿斯巴甜)》、《阿斯巴甜》(美国食品化学法典第六版)、《欧盟食品添加剂指令》 (2008/60/EC)和《日本食品添加剂公定书》(第八版)中的技术要求编写资料性附录C。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小根、胡月珍、张敏、李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1371-2004。 进出口阿斯巴甜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阿斯巴甜的抽样、制样、检验方法、结果评定、复验、样品留存和检验有效期等。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阿斯巴甜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3-20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13 化学试剂 比旋光本领(比旋光度)测定通用方法 GB/T 5009.74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T 5009.75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 GB/T 5009.76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9741 化学试剂 灼烧残渣测定通用方法 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7号令)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第2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 抽样 3.1 组批:以同一生产厂按相同工艺,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连续生产的混合均匀的产品作为生产批。 以同一生产批或同一进出口报检批作为一个检验批。 3.2 抽样方法:按每检验批产品总件数的3%随机抽取样品,每批不得少于三个包装件数,每个包装抽 取样品不得少于150g,抽取样品的总质量不得少于450g。 3.3 试样制备:将抽取的原始样品全部倒入白瓷盘中,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400g左右,将该样 品均分成两份,装入洁净瓶中,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品名、批号、数量、抽样日期等。一瓶用作检验,一瓶 密封留存备查。 4 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