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72.3-2005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SN/T 1672.3-2005 | 259 | SN/T 1672.3-2005 | [PDF]天数 <=3 | 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 第3部分:经颅多谱勒血分析仪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1672.3-2005 (SN/T1672.3-2005)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 第3部分:经颅多谱勒血分析仪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edical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3: Transcranial Doppler blood flow analyzer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4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40.99 |
| 字数估计 | 8,839 |
| 发布日期 | 2005-09-30 |
| 实施日期 | 2006-05-01 |
| 引用标准 | GB 4205; GB 9706.1-1995; GB 9706.9-1997; SN/T 0002; IEC 60601-1-2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05年第12号(总第72号);国认科函[2010]2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SN/T 1672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经颅多谱勒血分析仪的抽样、检验及合格判定。本部分适用于由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经颅多谱勒血分析仪的进出口检验。 |
SN/T 1672.3-2005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edical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3: Transcranial Doppler blood flow analyz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72.3-2005
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
第3部分: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
2005-09-30发布
2006-05-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1672《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分为若干部分,其预期结构为: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全身螺旋CT扫描仪;
---第3部分: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
---第4部分:B型超声诊断设备。
本部分为SN/T 1672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廖薇、张汉忠、钟力勤、徐勤、叶炎辉。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72.3-2005
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
第3部分: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
1 范围
SN/T 1672的本部分规定了对进出口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的抽样、检验及合格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由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的进出口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 167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 4205 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
GB 9706.1-1995 医用电气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GB 9706.9-1997 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专用安全要求
GB 16846-1997 超声诊断设备声输出公布要求
SN/T 0002 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IEC 60601-1-2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行标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
(MedicalElectricalEquipment-Part1-2:GeneralRequirementsforSafety-ColateralStandard:Elec-
tromagneticCompatibility-RequirementsandTestsSecondEdition)
3 术语和定义
SN/T 00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N/T 1672的本部分。
3.1
事物或活动的标准样式。
3.2
依据《商检法》和相关国际通用合格评定程序的要素或其组合的标准样式。
3.3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经颅多普勒血液分析仪按现场检验规定逐一进行检验和
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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