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2002-2013 (SN/T2002-2013) | | 中文名称 |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符合性评价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Conformity assessmen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04;G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40; 31.020 | | 字数估计 | 12,13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2002-2006 | | 引用标准 | SN/T 2000-2013; SN/T 2001.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3)569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3号(总第171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实施电子电气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符合性评价的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直流不超过1500V的电子电气产品。上述设备的组件、部件、元器件、材料也适用于于本标准。 |
SN/T 2002-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2002-2006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符合性评价
2013-11-06发布
2014-06-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2002-2006《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符合性评价》。
本标准与SN/T 2002-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引言(见引言,2006版的引言);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6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见第2章、第3章,2006版的第2章、第3章);
---增加了术语“电子电气产品”以及“有毒有害物质”(见3.1、3.3);
---将全文的“有关规定”修改为“规定要求”,并修改了定义(见3.2,2006版的3.1);
---修改了术语“符合性评价”的定义(见3.4,2006版的3.2);
---增加了术语“符合性声明”(见3.7);
---修改了术语“材料声明”的定义(见3.8,2006版的3.5);
---修改了“限量”的定义(见3.10,2006版的3.9),删除了术语“豁免限量”(见2006版的3.10);
---增加了术语“有限豁免项目”(见3.11),删除了术语“有条件豁免项目”(见2006版的3.8);
---修改了“完全豁免项目”的定义(见3.12,2006版的3.7);
---修改了“豁免单元”的定义(见3.13,2006版的3.6);
---增加了术语“有限豁免单元”、“完全豁免单元”(见3.14、3.15)
---将全文的“证明文件”修改为“技术文件”,并修改了定义(见3.5、4.4,2006版的4.4、5.4);
---将“证明文件的有效性评价”部分内容合并到“技术文件”相应条款并修改了相关要求(见4.4,
2006版的4.4.1、4.4.2、4.4.3);
---增加“符合性声明”、“认证证书”作为技术文件(见4.4);
---修改了“符合性评价流程图”(见图1,2006版的图1);
---修改了“单元划分”和“分类处置”的内容(见5.2、5.3,2006版的5.2、5.3);
---将“证明文件的有效性评价”修改为“技术文件信息有效性评估”(见5.4,2006版的5.4);
---在“符合性评价流程”中增加了“检测”要求(见5.5);
---将“检测项目的限值判定”、“有限豁免项目的限值判定”、“完全豁免项目的限值判定”、“对检测
单元的评价”合并为“检测单元的评价”(见5.6,2006版的5.5、5.6、5.7、5.8.1);
---修改了“对豁免单元的评价”的内容(见5.7,2006版的5.8.2);
---将“对整机的评价”修改为“对产品的符合性评价”(见5.8,2006版的5.9);
---修改了“结论用语”格式(见7.2,2006版的7.2);
---删除了附录A(2006版的附录A),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
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前、何重辉、周敏、陈建国、刘志红、徐蓓蓓、吴燎兰、郑建国、翟翠萍、刘莹峰、
黄理纳、李建国、魏文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2002-2006。
引 言
随着国内外多项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电子电气产
品的生产商、供应商、采购商、检测机构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均提出了对相关产品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符合
性评价的要求。
电子电气产品种类繁多、材料复杂,符合性评价过程需要整理众多技术文件,对其中的相关信息进
行整理、分析和判别。为确保符合性评价结果的一致性,需要制定明确、统一、操作性强的技术标准作为
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符合性评价的实施程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评价者可以据此规范地处理和
评判来自技术文件的信息,最终得出被评价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结论。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符合性评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施电子电气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符合性评价的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直流不超过1500V的电子电气产品。上述设备
的组件、部件、元器件、材料也适用于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2000-2013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总则
SN/T 2001.1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机械拆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SN/T 2000-2013、SN/T 20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
重复列出了SN/T 2000-2013、SN/T 2001.1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用于完成至少一项特定功能的设备以及用于生成、传输和测量
这些电流与磁场的设备。
[SN/T 2000-2013,定义3.1]
3.2
规定要求 specifiedrequirement
明示的需求或期望。
注:如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文件中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明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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