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218-2008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 标准号码 | 价格美元 | 第2步(购买) | 交付天数 | 标准名称 |
| SN/T 2218-2008 | 469 | SN/T 2218-2008 | [PDF]天数 <=3 |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林可酰胺类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附英文版)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2218-2008 (SN/T2218-2008)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林可酰胺类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附英文版) |
| 英文名称 | Detemination of lincosamide residues in foodstuffs of animal origin for import and export. LC-MS/MS method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04 |
| 字数估计 | 18,161 |
| 发布日期 | 2008-11-18 |
| 实施日期 | 2009-06-0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08]577号;国认科[2012]57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食品中林可霉素、吡利霉素和克林霉素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猪肉、鸡肉、猪肝、牛肝、鸡蛋、牛奶等动物源食品中林可霉素、吡利霉素和克林霉素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 |
SN/T 2218-2008
Detemination of lincosamide residues in foodstuffs of animal origin for import and export.LC-MS/MS method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218-2008
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林可酰胺类
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08-11-18发布
2009-06-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海宁、肖锋、沈金灿、林峰、谢文、谢丽琪、韩瑞阳、葛丽雅。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218-2008
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林可酰胺类
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食品中林可霉素、吡利霉素和克林霉素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鸡肉、猪肝、牛肝、鸡蛋、牛奶等动物源食品中林可霉素、吡利霉素和克林霉素残
留量的检测和确证。
2 方法提要
样品中林可酰胺类药物残留经磷酸盐缓冲溶液(pH8.0)提取,C18固相萃取柱净化,浓缩、定容后,
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和确证,外标法定量。
3 试剂材料
除另有说明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去离子水。
3.1 甲醇:色谱纯。
3.2 甲酸:色谱纯。
3.3 氢氧化钠。
3.4 氢氧化钠溶液(3mol/L):称取120g氢氧化钠(3.3)溶于800mL去离子水中,待冷却至室温后用
去离子水定容至1000mL。
3.5 磷酸二氢钾。
3.6 磷酸盐缓冲溶液(pH8.0):称取6.80g磷酸二氢钾(3.5)溶解于800mL水中,用氢氧化钠溶液
(3.4)调节pH值对8.0,加水定容至1000mL。
3.7 0.1%甲酸水溶液:准确吸取1.0mL甲酸(3.2)于1000mL容量瓶中,加水定容至刻度线,混合
均匀。
3.8 甲醇+0.1%甲酸水溶液(1+9,体积比):准确量取10mL甲醇(3.1)和90mL0.1%甲酸水溶液
(3.7),混合均匀。
3.9 林可酰胺类药物标准品:林可霉素盐酸盐(Lincomycinhydrochloride,C18H34N2O6S·HCl)纯度
大于99%,CASNo.:7179-49-9;吡利霉素盐酸盐(Pirlimycinhydrochloride,C17H31ClN2O5S·HCl)纯
度为86.4%,CASNo.:79548-73-5;克林霉素盐酸盐(Clindamycinhydrochloride,C18H33ClN2O5S·
HCl)纯度为94.5%,CASNo.:21462-39-5。
3.10 标准储备溶液:100mg/L。分别称取适量(精确至0.1mg)林可酰胺类药物标准品(3.9),经折
算相当于10mg的林可霉素、吡利霉素和克林霉素,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甲醇(3.1)溶解并定容至
刻度,混匀,-18℃保存,可使用12个月。
3.11 混合标准中间溶液:1.0mg/L。分别吸取1.0mL标准储备溶液(3.10)于100mL容量瓶中,用
甲醇(3.1)定容至刻度,4℃保存,可使用3个月。
3.12 基质混合标准工作溶液:吸取适量的混合标准中间溶液(3.11),用空白样品提取液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