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SN/T 5243-2020 (SN/T5243-2020)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洗净山羊毛含绒率检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Inspection method for lint content of imported and exported washed goat hair)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01 | | 字数估计 | 6,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 | 实施日期 | 2021-03-01 | | 标准依据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8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5243-2020: 进出口洗净山羊毛含绒率检验方法
SN/T 5243-2020 英文名称: (Inspection method for lint content of imported and exported washed goat hair)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 SN/T 1162-2002
进出口洗净山羊毛含绒率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丽疆、李兰、杨杰、徐新龙、刘栋、哈森、马增梅、刘佳丽、张江国、
莫善明、苏伟、徐建军。
进出口洗净山羊毛含绒率检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洗净山羊毛中含绒率的检测,检测范围 0.3%~50.0%。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洗净山羊毛含绒率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267-2013 山羊绒
3 方法原理
用物理方法去掉粗毛、皮屑、土杂、植物性等杂质的山羊绒质量占山羊毛质量的百分比。
4 仪器
4.1 山羊毛绒分析仪:检测范围 0.3%~50%,样本量≤ 100 g。
4.2 羊毛开松机。
4.3 天平:分度值≤ 0.001 mg。
4.4 白磁盘。
4.5 尖头镊子。
4.6 培养皿。
4.7 手持放大镜。
5 试样制备
5.1 批样抽样参照 GB/T 18267-2013 中 5.2.2.1.1 及 5.2.2.1.2 的规定取样和制样,并获取实验室样品。
5.2 将实验室样品采用四分法或多点正反面取样法,抽取不少于 1 kg 作为试验样品,称量计为 m1,精
确至 1 g。
5.3 对称量后的实验室样品开(撕)松,去除土杂,使样品充分混合均匀,拣出遗留在杂质中的绒毛
纤维,放在开(撕)松混合后的样品内一并称量,计为 m2,精确至 1 g。将该样品用对分法分成两等份,
一份为试验室样品,一份备样。
5.4 K 系数按式(1)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四位:
5.5 将 K 值与备样一并封存。
6 检验方法
6.1 手工检验方法
6.1.1 从计算系数后的备样中,随机抽取试验样品 2 份,每份试样质量 5 g,精确至 0.01 g。
6.1.2 对称量后的试验样品编号,分别置于器皿中,用镊子将毛、皮屑等除绒之外的杂质拣出,称取
绒量,精确至 0.01 g。
6.2 仪器分析方法
6.2.1 从计算系数后的备样中,随机抽取试验样品 2 份,每份试样质量 100 g,精确至 0.01 g。
6.2.2 将称量后的试验样品编号,分别放入山羊毛含绒分析仪中,将绒从毛中分离,在集绒箱中取出
已将毛、土、杂质排除后的绒样,称取绒量,精确至 0.01 g。
7 结果计算与表示
7.1 结果计算
含绒率按式(2)计算:
7.2 结果表示
7.2.1 以上 2 个重复性试验,含绒率结果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 r(1.78)值,则取 2 个平均值为最终
结果。
7.2.2 当 2 个试验结果之差的绝对值大于 r(1.78)值,则应增试第 3 个试样,如果 3 个重复性试验结
果之差的绝对值小于临界极差 Cr R95(3),则最终结果取 3 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7.2.3 当 3 次试验结果的极差大于临界极差 Cr R95(3),则应增试第 4 个试验结果。如果 4 个重复性试
验结果之差的绝对值小于临界极差,Cr R95(4)则最终结果取 4 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当 4 个试样含绒
率的绝对值大于临界极差 Cr R95(4),则最终结果取 4 次试验结果的中位数。
以上临界极差按式(3)计算:
7.2.4 精密度
7.2.4.1 重复性:在同一实验室,由同一操作者使用相同设备,按相同的测试方法,并在短时间内对
同一被测对象相互进行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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