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FZ/T 73030-2009, FZ/T73030-2009, FZT 73030-2009, FZT73030-2009
| 标准编号 | FZ/T 73030-2009 (FZ/T73030-2009) | | 中文名称 | 针织袜套 | | 英文名称 | Knitted foot cover | | 行业 | 纺织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63 | | 国际标准分类 | 59.080.30 | | 字数估计 | 10,156 | | 发布日期 | 2009-11-17 |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 | 引用标准 | GB/T 250; GB/T 251; GB/T 2912.1; GB/T 3920; GB/T 3921; GB/T 3922; GB/T 4856; GB 5296.4; GB/T 5713; GB/T 7573; GB 18401; GSB 16-2159-2007; FZ/T 01053; FZ/T 01095; FZ/T 73001; GB/T 2910.1; GB/T 2910.2; GB/T 2910.3; GB/T 2910.4; GB/T 2910.5; GB/T 2910.6; GB/T 2910.7; GB/T 2910.8; | | 标准依据 | 工科(2009)第63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0年第1号(总第12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袜套的术语和定义、产品规格、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鉴定针织袜套产品。其他品种袜套可参照执行。 |
FZ/T 73030-2009: 针织袜套
FZ/T 73030-2009 英文名称: Knitted foot cover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针 织 袜 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袜套的术语和定义、产品规格、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针织袜套产品。其他品种袜套可参照执行。
5 产品分类
5.1 按原料分为毛线袜套、化纤型袜套、棉型袜套、交织袜套。
5.1.1 毛线袜套:以各种毛线为原料编织而成的袜套。
5.1.2 化纤型袜套:以化纤丝为原料编织而成的袜套。
5.1.3 棉型袜套:以棉纤维纱线为主要原料编织而成的袜套。
5.1.4 交织袜套:由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原料纱线交织而成的袜套。
5.2 按产品款式分为短袜套、膝下中筒袜套、过膝中筒袜套。
5.2.1 短袜套:适合于从脚踝处穿到小腿部的袜套。
5.2.2 膝下中筒袜套:适合于从脚踝处穿到膝盖下的袜套。
5.2.3 过膝中筒袜套:适合于从脚踝处穿到膝盖上的袜套。
6 要求
6.1 要求内容
要求分为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两个方面,外观质量包括规格尺寸、表面疵点等要求。内在质量包括
横向延伸值、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指标。
6.2 分等规定
6.2.1 针织袜套的质量定等以双为单位,分为一等品、合格品。
6.2.2 针织袜套的质量分等,内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按双评等,两者结合按最低品等定等。
6.3 外观质量要求和分等规定
6.3.1 针织袜套各部位名称规定见图1。
7 检验规则
7.1 抽样数量
7.1.1 外观质量按交货批,分品种、色别、规格(规格尺寸、表面疵点)随机采样2%~3%,但不少于15双。
7.1.2 内在质量按交货批,分品种、色别、规格(横向延伸值、染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
胺染料、异味、纤维含量等)随机采样不低于5双。
7.2 外观质量检验条件
7.2.1 一般采用灯光照明检验。用40W 青光或白光日光灯一只,上面加灯罩,灯罩与检验台面中心
垂直距离50cm±5cm或在D65光源下。
7.2.2 如采用室内自然光,应光线适当,光线射入方向为北向左(或右)上角,不能使阳光直射产品。
7.2.3 检验时产品平摊在检验台上,检验人员应正视产品表面,如遇可疑疵点涉及到内在质量时,可仔
细检查或反面检查,但评等以平铺直视为准。
7.2.4 检验规格尺寸时,应在不受外界张力条件下测量。
7.3 试验准备与试验条件
7.3.1 内在质量试样不得有影响试验准确性的疵点。
7.3.2 试验前,需将试样在常温下展开平放20h,然后在试验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4%的条件下放置4h后再进行试验。
7.4 试验方法
7.4.1 规格尺寸试验
7.4.1.1 试验工具:量尺,其长度需大于试验长度,精确至0.1cm。
FZ/T73030-2009
7.4.1.2 试验操作:测量袜套长度时,将袜套平放在光滑平面上,以量尺对袜套两端顶点处平行进行测量。
7.4.2 横向延伸值试验
7.4.2.1 试验仪器
a) 电动横拉仪:标准拉力25N±0.5N,移动杠杆行进速度为40mm/s±2mm/s。
b) 多功能拉伸仪:拉力0.1N~100N范围内可调,长度测量范围(25~300)cm±1cm,移动杠杆
行进速度40mm/s±2mm/s,标准拉力25N±0.5N。
7.4.2.2 试验部位
7.4.2.2.1 上口宽横向延伸部位:有罗口的袜套为罗口中部,其他袜套为上口向下1.5cm~2cm处。
7.4.2.2.2 袜套中部横向延伸部位:袜套中部。
7.4.2.2.3 下口宽横向延伸部位:有罗口的袜套为罗口中部,其他袜套为下口向上1.5cm~2cm处。
7.4.2.3 试验操作
7.4.2.3.1 先做上口部位横向拉伸,再做中部横向拉伸。
7.4.2.3.2 试验时如遇试样滑脱情况,应换样重做试验。
8 判定规则
8.1 检验结果的处理方法
8.1.1 外观质量
以双为单位,凡不符品等率超过5.0%以上或破洞、漏针在3.0%以上者,判定为不合格。
8.1.2 内在质量
8.1.2.1 横向延伸值以测试5双袜套的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为合格,在一般情况下可在常温下测
试。如遇争议时,以恒温恒湿条件下测试数据为准。
8.1.2.2 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检验结果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不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1.2.3 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检验结果合格者,判定该批产品合
格,不合格者分色别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2 复验
8.2.1 检验时任何一方对检验的结果有异议,在规定期限内对有异议的项目可要求复验。
8.2.2 复验数量为初验时数量。
8.2.3 复验结果按8.1规定处理,以复验结果为准。
9 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产品使用说明
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