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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 19755-2016 (GB19755-2016) | 中文名称 |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 | 英文名称 |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Z64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50 | 字数估计 | 29,219 | 发布日期 | 2016-08-22 | 实施日期 | 2016-09-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9755-2005 | 引用标准 | GB 3847-2005; GB 18352; GB/T 19596-2004; GB/T 19753; QC/T 837 | 标准依据 |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Notice No.56 of 2016; National Standard Notice No.2516 of 2016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双怠速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蒸发污染物、污染物控制装置耐久性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常温下排气污染物、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污染物控制装置耐久性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轻型 |
GB 19755-2016: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
GB 19755-2016 英文名称: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双怠
速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蒸发污染物、污染物控制装置耐久性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测
量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常温下排气污染物、自由加速排气
烟度、污染物控制装置耐久性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型式检验、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轻型混合
动力电动汽车。对QC/T 837所述仅具有停车怠速停机功能的汽车,其排放测量按常规汽车的要求进
行,不属于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8352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1)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GB/T 19753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QC/T 837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类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以及GB 18352、GB/T 19596-2004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够至少从下述两类车载储存的能量中获得动力的汽车:
- 可消耗的燃料
- 可再充电/能量储存装置。
3.2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GB 18352适用范围内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3.3
型式检验
指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一种车型在设计完成后,对试制出来的新产品进行的定型试验,以
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本标准技术要求的检验。
3.4
储能装置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上安装的能够储存电能的装置,包括所有动力蓄电池、超级电容和飞轮电池
或其他组合。
3.5
劣化系数
根据GB 18352标准所确定的劣化系数。
3.6
电量平衡值
(1) GB 18352 指 GB 18352.3-200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 18352.5-2013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及其最新有效版本。
2在一个测试循环过程中,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电流测量值随时间的积分值,用Q表示,
单位为Ah。当电量平衡值大于零时,储能装置放电;当电量平衡值小于零时,储能装置充电。
3.7
电能平衡值
按GB/T 19753标准测量得出的电能平衡值,单位为MJ。对于储能装置为化学蓄电池(或电量特
性类似的储能系统,如飞轮电池),是指根据所测得的电量平衡值,计算得出的△Ebatt;对于储能装
置为超级电容器,则是指由所测得的试验起始和终了电压值计算得出的△Estorage。
3.8
最低荷电状态
储能装置最高荷电状态下,在进行N个连续测试循环后(允许每个循环之间有不超过10分钟的
动力系统关断期),如果第N+1个循环所测得的电量平衡值表明其放电量没有超过额定存储值(即
电能充满时的储存能力[Ah],由制造厂提供)3%时,则认为第N次循环储能装置达到最低荷电状态。
3.9
续驶里程
按GB/T 19753标准测量得出的可外接充电混合动力电动汽车(OVC)续驶里程,即车辆从储能
装置最高荷电状态开始,经过N次测试循环达到最低荷电状态,这N次测试循环运行的总里程。
3.10
纯电动续驶里程
按GB/T 19753标准测量得出的纯电动续驶里程,即车辆从储能装置最高荷电状态开始,以一定
工况行驶,在发动机不工作的情况下,能连续行驶的最大距离。
3.11
30分钟最高车速
车辆在纯电动行驶模式下能够持续行驶30分钟的最高平均车速。
4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分类
本标准中按照储能装置是否需要外接充电,车辆是否具有手动选择行驶模式功能,将混合动力
电动汽车分为4类,如表1所示。
a 仅当制造厂在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或者以其他明确的方式推荐或要求定期进行车外充电时,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方
可认为是“可外接充电”的。仅用来不定期的储能装置电量调节而非用做常规的车外能量补充,即使有车外充电
能力,也不认为是“可外接充电”的车型。
5 要求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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