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GB 24910-2010, GB24910-2010
| 标准编号 | GB 24910-2010 (GB24910-2010) | | 中文名称 | 钢板冲压扣件 | | 英文名称 | Steel plate punched coupl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P97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220 | | 字数估计 | 10,168 | | 发布日期 | 2010-08-09 | | 实施日期 | 2011-06-01 | | 引用标准 | GB/T 109; GB/T 196; GB/T 699; GB/T 700; GB/T 2828.1; GB/T 3091; GB 1583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3号(总第15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钢管公称外径为48.3 mm和2.4 mm及其他尺寸的钢管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使用的钢板冲压扣件。 |
GB 24910-2010: 钢板冲压扣件
GB 24910-2010 英文名称: Steel plate punched coupler
ICS 91.220
P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 板 冲 压 扣 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板冲压扣件(以下简称扣件)的术语、定义和符号、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钢管公称外径为48.3mm和42.4mm及其他尺寸的钢管脚手架、井架、
模板支撑等使用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使用的钢板冲压扣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9 平头铆钉
GB/T 196 普通螺纹 基本尺寸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3091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 15831 钢管脚手架扣件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用钢板冲压成形的扣件。
3.1.2直角扣件
连接两根呈垂直交叉钢管的扣件。
3.1.3旋转扣件
连接两根呈任意角度交叉钢管的扣件。
3.1.4对接扣件
连接两根对接钢管的扣件。
3.1.5底座
用于承受脚手架立柱荷载的冲压件。
3.2 符号
4 分类
4.1 主参数
扣件主参数为钢管外径,单位mm。
4.2 扣件型式
扣件按结构型式分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和底座,扣件型式见图1。
4.3 代号
扣件代号:CYK---钢板冲压扣件。
型式代号:Z---直角、U---旋转、D---对接、DZ---底座。
变型更新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4.4 扣件型号
扣件型号由扣件代号、型式代号、主参数、变型更新代号和所执行标准号组成。型号说明如下:
扣件代号:CYK
型式代号:Z---直角;U---旋转;D---对接;DZ---底座
主参数:脚手架钢管外径,单位:mm
变型更新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4.5 标记示例
示例1:脚手架钢管外径为48.3mm,第一次变型更新的直角扣件。
示例2:脚手架钢管外径为48.3mm,第二次变型更新的底座。
5 要求
5.1 扣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进行生产。
5.2 扣件采用材料的力学性能不应低于GB/T 699中15Mn或GB/T 700中同类材质的有关规定;螺
栓、螺母、铆钉采用材料的力学性能不应低于符合GB/T 700中Q235的有关规定。
5.3 扣件的各部位不应有裂纹。
5.4 螺栓应与扣件铆接,装配后螺栓应封口。
5.5 扣件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
5.6 镀锌层厚度宜为0.05mm~0.08mm。
5.7 螺栓和螺母的螺纹应符合GB/T 196的规定。
5.8 铆钉应符合GB/T 109的规定,铆接处应牢固。
5.9 扣件抗滑移变形、抗破坏、抗拉及抗压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0 外观质量要求
5.10.1 盖板与座的张开距离应比钢管外径大10mm。
5.10.2 活动部位应转动灵活,旋转扣件两旋转面的间隙应小于1mm。
5.10.3 产品的型号、商标、生产年号应在醒目处冲压出,字迹、图案应清晰完整。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及方法
6.1.1 试验应采用GB/T 3091中公称外径为48.3mm或42.4mm、壁厚为3.5mm的钢管,其外表面
应均匀涂覆防锈漆,并应在油漆干燥后进行试验。每做一次试验,扣件应移动一个紧固位置。
6.1.2 试验所用的材料试验机和百分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定力式扭力扳手精度不应低于±5%。
游标卡尺精度不应低于0.02mm。试验仪器应在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的有效期内使用。
6.1.3 试验用扣件的螺栓、螺母应是未经使用过的合格品。
6.1.4 试验时,在横管上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盖板与座之间的开口应向上。
6.1.5 扣件试验时,紧固螺栓的扭矩应为35N·m。
6.1.6 扣件进行各项负荷试验时,加荷速度应控制在300N/s~400N/s。
6.1.7 试验的总荷载应包括预加荷载。
6.2 直角扣件性能试验
6.2.1 抗滑移变形性能试验
抗滑移变形性能试验,应在施加于横管上(扣件两侧)竖向等速增加的荷载P达到规定值时,测量位移值Δ1,见图2。
6.2.2 抗破坏性能试验
抗滑移变形性能试验后,应进行抗破坏性能试验。试验可只在一个圆弧面上进行,试验前,应在扣
件下部设置防滑支承,见图3。当P达到15.0kN时,扣件各部位不应破坏。
6.3 旋转扣件性能试验
6.3.1 抗滑移变形性能试验
抗滑移变形性能试验可只在一个圆弧面上进行。试验方法应符合6.2.1的规定,当预加荷载P达
到0.2kN时,应将位移测量仪表调整到零点。P达到7.0kN时,测量位移值Δ1。测试结果应记入附录A表A.2。
6.3.2 抗破坏性能试验
在抗滑移变形性能试验后,应进行抗破坏性能试验。当P达到10.0kN时,扣件各部位不应破坏。
6.4 对接扣件抗拉性能试验
抗拉性能试验应采用等速加载的方式。当预加荷载P达到1.0kN时,测量仪表调整到零点;P达
到3.0kN时,测量位移值Δ。测试结果应记入附录A表A.3,见图4。
6.5 底座抗压性能试验
试验应以1.0kN/s的速度均匀加载,当P达到50.0kN时,底座各部位不应破坏,见图5。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扣件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应由生产商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出厂合格证后方准出厂。
7.2.2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
7.3 型式检验
7.3.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验收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正常生产累计达到30万件或连续生产三个月时;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
若型式检验不合格,产品应停止生产,直至型式检验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7.3.2 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
7.4 抽样方法
7.4.1 按GB/T 2828.1中规定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见表3。
7.4.2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采用随机抽样。
7.4.3 验收的批量范围
每批产品应大于280件。当批量超过10000件时,超过部分应按表3另行抽样。
7.5 判定方法
7.5.1 单件产品的外观有一项不合格或性能指标有一项不符合表1的规定时,均应判定为不合格。
7.5.2 批量产品应按表3进行判定。
7.5.3 当产品的性能指标、外观质量均符合规定时,才能判定为合格。
7.5.4 对于一般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商返工后,重新抽样复检。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上应标识:
a) 生产年号;
b) 商标;
c) 产品型号。
8.1.2 产品标志应设置在产品合格证上,应标明:
a) 生产商名称;
b) 商标;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