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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749-2015 (GB2749-2015) |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Fresh egg and egg produc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53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40 | | 字数估计 | 6,653 | | 发布日期 | 2015-11-13 | | 实施日期 | 2016-11-13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2748-2003; GB 2749-2003 | | 标准依据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GB 27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49-2015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Fresh egg and egg products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鲜蛋与蛋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鲜蛋
各种家禽生产的、未经加工或仅用冷藏法、液浸法、涂膜法、消毒法、气调法、干藏法等贮藏方法处理的带壳蛋。
2.2 蛋制品
2.2.1 液蛋制品
以鲜蛋为原料,经去壳、加工处理后制成的蛋制品,如全蛋液、蛋黄液、蛋白液等。
2.2.2 干蛋制品
以鲜蛋为原料,经去壳、加工处理、脱糖、干燥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如全蛋粉、蛋黄粉、蛋白粉等。
2.2.3 冰蛋制品
以鲜蛋为原料,经去壳、加工处理、冷冻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如冰全蛋、冰蛋黄、冰蛋白等。
2.2.4 再制蛋
以鲜蛋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盐、碱、糟、卤等不同工艺加工而成的蛋制品,如皮蛋、咸蛋、咸
蛋黄、糟蛋、卤蛋等。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鲜蛋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蛋制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3.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4 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
3.4.1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3.4.2 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3.5 微生物限量
3.5.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3.5.2 符合罐头食品加工工艺的再制蛋制品,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3.5.3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T 4789.19执行。
b 不适用于鲜蛋和非即食的再制蛋制品。
3.6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6.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6.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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