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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431 (2026-05-16)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762-2012 (GB2762-2012)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 Contaminants in food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53
国际标准分类 67.040
字数估计 18,130
旧标准 (被替代) GB 2762-2005 ial
标准依据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21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 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 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

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2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 Contaminants in food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1 0B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 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 2 术语和定义 2.1 3B污染物 食品在从生产(包括农作物种植、动物饲养和兽医用药)、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 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 本标准所规定的污染物是指除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以外的污染物。 2.2 可食用部分 食品原料经过机械手段(如谷物碾磨、水果剥皮、坚果去壳、肉去骨、鱼去刺、贝去壳等)去除 非食用部分后,所得到的用于食用的部分。 注1:非食用部分的去除不可采用任何非机械手段(如粗制植物油精炼过程)。 注2:用相同的食品原料生产不同产品时,可食用部分的量依生产工艺不同而异。如用麦类加工麦片和全麦粉时, 可食用部分按100%计算;加工小麦粉时,可食用部分按出粉率折算。 2.3 限量 污染物在食品原料和(或)食品成品可食用部分中允许的最大含量水平。 3 1B应用原则 3.1 无论是否制定污染物限量,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使食品中污染物的含量达到最低水平。 3.2 本标准列出了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污染物,制定限量值的食品是对消费者膳食暴露量 产生较大影响的食品。 3.3 食品类别(名称)说明(附录 A)用于界定污染物限量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标准。当某种污 染物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名称)时,则该食品类别(名称)内的所有类别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4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食品通常的可食用部分计算,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5 干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应食品原料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脱水率或浓缩率可通过对食品的分 析、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数据信息等确定。 4 2B指标要求 4.1 铅 4.1.1 食品中铅限量指标见表 1。 4.2.2 检验方法:按 GB/T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 4.3 汞 4.3.1 食品中汞限量指标见表 3。 4.3.2 检验方法:按 GB/T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 4.4 砷 4.4.1 食品中砷限量指标见表 4。 4.4.2 检验方法:按 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 锡 4.5.1 食品中锡限量指标见表 5。 4.5.2 检验方法:按 GB/T 5009.16 规定的方法测定。 4.6 镍 4.6.1 食品中镍限量指标见表 6。 4.6.2 检验方法:按 GB/T 5009.138 规定的方法测定。 4.7 铬 4.7.1 食品中铬限量指标见表 7。 4.7.2 检验方法:按 GB/T 5009.123 规定的方法测定。 4.8 亚硝酸盐、硝酸盐 4.8.1 食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限量指标见表 8。 4.8.2 检验方法:饮料类按 GB/T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其他食品按 GB 5009.33规定的方法测定。 4.9 苯并[a]芘 4.9.1 食品中苯并[a]芘限量指标见表 9。 4.9.2 检验方法:按 GB/T 5009.27 规定的方法测定。 4.10 N-二甲基亚硝胺 4.10.1 食品中 N-二甲基亚硝胺限量指标见表 10。 4.11.2 检验方法:按 GB/T 5009.190 规定的方法测定......

英文网页English: GB 276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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