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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6516-2025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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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6516-2025 英文版 759 GB 46516-2025 [PDF]天数 <=6 儿童呵护用品 通用安全要求 GB 46516-2025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46516-2025 (GB46516-2025)
中文名称 儿童呵护用品 通用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 Child care articles -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Y57
国际标准分类 97.190
字数估计 38,396
发布日期 2025-10-05
实施日期 2026-11-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46516-2025: 儿童呵护用品 通用安全要求 ICS 97.190 CCSY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儿童呵护用品 通用安全要求 2025-10-05发布 2026-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安全要求 2 4.1 总体要求 2 4.2 材料 2 4.3 机械和物理性能 3 4.4 热危险及易燃性能 17 4.5 化学安全 18 4.6 电气安全 22 4.7 辐射安全 22 4.8 产品标识 23 5 检测方法 23 5.1 通则 23 5.2 部件可抓取性评估 23 5.3 扭力测试 24 5.4 拉力测试 24 5.5 剪切危险测试 24 5.6 挤压危险测试 24 5.7 锁定机构的耐久性测试和强度测试 24 5.8 覆膜贴纸可抓取性评估 24 5.9 覆膜贴纸的附着力测试 24 5.10 覆膜贴纸的拉力测试 25 5.11 束缚系统强度 25 5.12 束缚系统带扣的强度 25 5.13 调节机构滑移量 25 5.14 可迁移元素测试 25 5.15 增塑剂测试 25 5.16 甲醛测试 25 5.17 有害芳香胺测试 25 5.18 可迁移N-亚硝胺及N-亚硝胺前体物测试 25 5.19 短链氯化石蜡测试 26 5.20 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量测试 26 5.21 电气安全评估 26 5.22 辐射安全评估 26 6 标准的实施 26 附录A(规范性) 产品安全符合性验证标准 27 附录B(资料性) 小头部探头、大头部探头以及躯干探头尺寸选择应用 28 参考文献 3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 引 言 本文件旨在规范儿童呵护用品安全质量,最大可能地保护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使用符合本文 件要求的儿童呵护用品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在正常使用(按产品说明书、操作指南等预定方式使用)和 可预见的合理滥用(非预定方式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潜在危险。 儿童呵护用品安全与儿童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发育特性,以及与危险源暴露的接触紧密程度相关。 发育特性包括儿童身体尺寸、外形、生理、体能、认知能力、情感发展和行为,随着儿童发育而变化,而父 母和成年人通常会错误评估儿童处于不同发育阶段的能力。暴露于危险源的状况主要包括在正常使用 或可预见的合理滥用环境(例如室内或室外、家庭或公共场所等)相关的特定自然环境、气候、地形、成人 监护等情形,尤其针对儿童呵护用品只供48个月及以下儿童或其他特定年龄群体使用时,需要考虑使 用者及在适当情况下其监护人的能力。 儿童呵护用品安全要求的确定是考虑儿童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情况,最大程度地避免因 产品自身的某些缺陷给使用者或第三者可能造成的伤害。这些缺陷可能来自设计、制造工艺或制造材 料。这些伤害可能有: a) 机械与物理伤害:窒息、勒伤、吞咽或吸入异物、溺水、跌倒、切伤、撕裂、擦伤、视觉和听觉伤害、 电击、光辐射等伤害; b) 化学伤害:中毒(毒性)和其他有害物质等伤害; c) 生物伤害:细菌、霉菌、致病菌、病毒等伤害; d) 热/冷伤害:烧伤、烫伤、灼伤、冻伤等伤害。 儿童呵护用品 通用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呵护用品的通用安全要求,描述了相应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或明显预定供48个月及以下儿童,用于辅助其坐稳、沐浴、普通护理、睡眠、承载 和幼儿保护等作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附录A中表A.1的产品。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儿童药品; ---儿童化妆品; ---儿童食品; ---公共场所使用的儿童活动玩具、体育设施和教学用具; ---儿童骑行类用品:儿童三轮车、儿童自行车等; ---儿童纺织品类,如儿童服装、儿童背带、儿童睡袋、床上用品等; ---儿童餐具及喂食器具、奶瓶; ---家用的儿童游乐、体育设施和教学用具; ---婴幼儿用儿童家具类产品;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一次性使用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 6675.2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 7247.1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和要求 GB/T 14748 儿童呵护用品安全 儿童推车 GB/T 14749 儿童呵护用品安全 婴儿学步车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 19865 电玩具的安全 GB/T 19941.1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9941.2 皮革和毛皮 甲醛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分光光度法 GB/T 22048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GB 28482 婴幼儿安抚奶嘴安全要求 GB 29281 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 GB 30004 婴儿摇篮的安全要求 GB/T 41413 玩具中N-亚硝胺及其前体物迁移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41524 玩具材料中短链氯化石蜡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T 46508 儿童呵护用品安全 婴幼儿安全护栏 GB/T 46509 玩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儿童呵护用品 childcarearticles 设计或预定供48个月及以下儿童,用于或明显用于辅助其坐稳、沐浴、普通护理、睡眠、承载和幼儿 保护等作用的产品。 注:儿童呵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婴幼儿安抚奶嘴、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婴儿摇篮、婴 幼儿安全护栏等。 3.2 正常使用 normaluse 按产品的使用说明,或按传统或习惯的、明显的使用方式使用产品。 3.3 易碎材料 fragilematerial 在(不大的)外力,如拉力、扭力、挤压或跌落等的作用下,容易碎裂成多块不规则形状,其边缘能划 伤人皮肤的硬质材料。 3.4 弹性体材料 elastometricmaterial 在室温条件下,受力作用发生显著形变,释放后能迅速恢复到接近原有状态和尺寸的柔性交联大分 子材料。 4 安全要求 4.1 总体要求 特定产品的特定安全要求应在其产品标准中予以规定,不应低于本文件的要求。对于儿童呵护用 品尚没有特定产品标准的,应符合本文件要求。 儿童呵护用品在正常使用和按第5章测试后均应符合第4章的要求。 4.2 材料 4.2.1 材料质量 儿童呵护用品上使用的所有材料应清洁且无污染。材料的检查应通过经正常矫正后的视力目视检 查而非放大检查。若使用再生处理过的材料,应将其精制以使其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符合4.5要求。 木质材料或其他植物原材料应无腐烂和虫蛀。 易被腐蚀的金属材料的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 4.2.2 异味 儿童呵护用品所使用的材料中应无霉味、汽油味、煤油味、柴油味、鱼腥味、未洗净动物纤维膻味、臊 味等被污染和变质而产生的气味。 4.2.3 易碎材料 儿童呵护用品不应使用玻璃和陶瓷材料,除非能确保在正常使用和GB 6675.2定义的可预见的合 理滥用前后,封闭的玻璃和陶瓷部件应不能掉落。如使用其他易碎材料则应加贴以下类似警告标识: “警告:本产品含有易碎材料,需要成人监护下使用。发生破碎时请及时清除,防止儿童触及。” 4.2.4 液体 儿童呵护用品中使用的液体在正常使用或GB 6675.2定义的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前后,均不应 有可能导致潜在危险的液体渗漏。 4.2.5 填充物 儿童呵护用品使用的填充物应采用全新的材料,使用的植物种子应经过灭活处理。 儿童呵护用品的填充物中不应存在: a) 金属碎屑及其他危险锐利边缘、危险锐利尖端等危险的杂质,如:钉、针和碎木片、碎玻璃或碎 塑料等; b) 任何来自昆虫、鸟类、啮齿类等动物的排泄物或其他不卫生物质; c) 明显的粉尘。 4.3 机械和物理性能 4.3.1 精度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精度要求如下: ---力为0%~5%; ---质量为±1%; ---尺寸为±0.5mm; ---计时为±1s; ---角度为±1°。 4.3.2 可触及区域 儿童的头部、口部、四肢以及身体躯干在儿童呵护用品特定的可触及区域内,在发生不可预见行为 时,可能长时间或频繁接触到潜在危险和风险,以及儿童在呵护用品周围穿过或移动时,或在达到预定 的位置时,不应接触到危险部件。表1和图1是从儿童的角度,模拟出儿童可触及的区域。 表1 可触及区域指示儿童能达到的数据模型 单位为毫米 年龄组(月) 从脚跟到 手指过头 顶达到的 长度L1 从脚趾到 手指过头 顶达到的 长度L1' 双臂展 开长度 L2 坐姿状态 下手指过 头顶达到 的长度 L3 单臂伸展 开达到 的长度 L4 臀部为中 心的单臂 达到的半 径长度 R1 小腿的可 触及半 径长度 R2 年龄≤6 760 - 660 550 250 300 150 6< 年龄≤12 880 960 770 610 290 380 190 表1 可触及区域指示儿童能达到的数据模型 (续) 单位为毫米 年龄组(月) 从脚跟到 手指过头 顶达到的 长度L1 从脚趾到 手指过头 顶达到的 长度L1' 双臂展 开长度 L2 坐姿状态 下手指过 头顶达到 的长度 L3 单臂伸展 开达到 的长度 L4 臀部为中 心的单臂 达到的半 径长度 R1 小腿的可 触及半 径长度 R2 12< 年龄≤36 1160 1260 1020 770 420 550 275 36< 年龄≤48 1270 1370 1070 810 460 630 315 注1:所有尺寸均是基于P95概率而得到的值。L1、L1'、L2、L3、L4是通过计算机程序模拟评估得到的值。 注2:R2=0.5×R1。 a) b) c) d) e) f) 注:图1给出了相关年龄组儿童的可触及区域的界定范围。此为基于计算机模拟计算儿童可能达到的范围而得出 的结论,因此,从对儿童更深入的了解后会得到更精确的数据。 图1 确定可触及区域可达到的位置 4.3.3 形状及尺寸 4.3.3.1 供36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呵护用品,在可触及区域内针对儿童能抓取的部件进行5.2(部件 可抓取性评估)、5.3(扭力测试)和5.4(拉力测试)测试后脱落的部件,在无外界压力的情况下,其任何方 向都应不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见图2)。 单位为毫米 图2 小零件试验器 4.3.3.2 对于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儿童呵护用品上存在端头向上的部件,部件的端头和经5.3(扭 力测试)和5.4(拉力测试)试验后脱落的硬质部件,若其质量小于0.5kg,则不应完全穿过或突出测试模 板A(图3)的底部,如果是球形或类似球形部件,则不应完全穿过或突出测试模板B(图4)的底部。 部件是否完全穿过或突出于测试模板A或测试模板B底部的示例,如图5所示。 本要求不适用于软质材料,如软体填充部件或纺织物部件。 单位为毫米 图3 测试模板A 单位为毫米 图4 测试模板B 标引序号说明: 1---有风险示例; 2---无风险示例。 图5 穿过并突出测试模板A/B的示例 4.3.3.3 设计或预定供可直接放入口中的呵护用品(如安抚奶嘴)应评估入口部件的尺寸、形状、通气装 置等是否对儿童的气管堵塞或完全罩住口鼻处而产生窒息的风险。 4.3.4 危险开口 4.3.4.1 总则 为避免儿童头部、颈部、手指、脚和手被夹住,宜参考儿童的人体测量数据确定相关的安全距离(见 GB/T 26158-2010)。相关危害的评定需要综合考虑儿童的预期年龄和/或智力发展水平。优先考虑 儿童在可预见使用产品时可接触到的部分。在可触及区域之外的间隙和开口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 考虑。无法接触到的间隙和开口不在评定范围内。同时,产品上及产品部件与配合部件之间尽量避免 V形开口或不规则形状开口的结构。 开口的示例见图6。 a) 完全封闭开口 图6 开口示例 b) 非封闭式开口 c) V形开口 d) 不规则形状开口 图6 开口示例 (续) 4.3.4.2 头部和颈部的陷入 4.3.4.2.1 儿童呵护用品上的刚性开口及产品部件与配合部件之间不应对儿童的头部产生陷入危害, 该刚性开口应满足: ---能允许小头部探头(见图7),在最大30N的推力下完全通过,则应同时也能允许大头部探头 (见图8)以最大5N的力完全通过;或者 ---小头部探头无法完全通过。 注:小头部探头(见图7)、大头部探头(见图8)以及躯干探头(见图20)尺寸选择应用见附录B。 不规则刚性开口在满足上述要求同时,还应使用图9半封闭和V形开口测试模板检查,且应满足 图10中1和2、图11中1和图12中1所示的无风险条件。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符号)说明: 1 ---手柄; A、b、c---长度分别为106mm、145mm和126mm; Re/Rd---半径分别为53mm和40mm。 图7 小头部探头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符号)说明: 1---手柄; a---直径为223mm。 图8 大头部探头 4.3.4.2.2 儿童呵护用品上刚性开口及产品部件与配合部件之间不应对儿童的颈部产生陷入危害,应 满足:半封闭开口或不规则刚性开口用图9半封闭和V形开口测试模板B部分检查后,应满足图10中 1和2所示或图11中1所示的无风险条件。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B部; 2---A部。 图9 半封闭和V形开口测试模板 标引序号说明: 1---无风险示例; 2---无风险示例; 3---有风险示例; 4---有风险示例。 图10 插入B部的测试方法 标引序号说明: 1---无风险示例; 2---有风险示例。 图11 插入B部的测试方法 标引序号说明: 1---无风险示例; 2---有风险示例。 图12 插入A部的测试方法 4.3.4.3 手指陷入 正常使用产品时,产品结构中的可触及开口部件或刚性材料上完全封闭的孔在7mm~12mm之 间,则存在导致儿童手指陷入的潜在危险。 如果开口部件或刚性材料上完全封闭的孔不能插入12mm 探棒(见图13),则应不能插入7mm 端部半球形探棒(见图14),除非其插入深度小于10mm,或除非形状评估塞规(见图15)可插入(见 图16)。 正常使用产品时,产品结构中可触及柔性网状物的网孔,不应插入图17所示的探棒。 单位为毫米 图13 直径12+0.1 0 mm探棒 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1---SR2.5mm或SR3.5mm; 2---沿圆周划出的线,指示插入深度; 3---直径ϕ5 0-0.1mm或ϕ7 0-0.1mm。 图14 直径5mm、7mm探棒 单位为毫米 a) 正视图 b) 俯视图 c) 左视图 注:形状评估塞规材质由塑料或其他硬质、光滑的材料制成。 图15 形状评估塞规 使用图15形状评估塞规,来评估手指陷入的危险程度。塞规的12mm宽度用以检查开口的尺寸, 塞规的5mm厚度用以代表最小的手指尺寸和检查手指血液循环是否有足够的空间。通过尝试将塞规 插入不同形状的开口,以检查开口的大小并评估陷入危险。图16是形状评估塞规的使用示例。 标引序号说明: 1---塞规。 注:儿童手指在静态开口中的陷入可能会造成手指尖的供血不足。如果孔、开口和间隙的尺寸及其形状不能给手 指周围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就会导致发生这样的危险。 图16 形状评估塞规的使用示例 单位为毫米 图17 网孔或柔韧材料孔手指探棒 4.3.4.4 脚部和手臂的陷入 正常使用产品时,产品结构中及产品部件与配合部件之间儿童脚部和手臂可触及区域内不应存在 25mm~45mm 之间的间隙和开口尺寸。 注:上述可触及区域内,如果存在25mm~45mm之间的间隙和开口尺寸,则认为存在夹伤儿童脚部和手臂的潜在 危险。 设计或预定供儿童站立、跑动或行走的表面上不应存在可能导致脚或腿挤夹的缝隙,该缝隙的间距 不应大于30mm(见图18)。 单位为毫米 图18 跑动和行走状态下表面的缝隙间距 4.3.4.5 产生勾挂风险的突出物 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使用的呵护用品上的突出部件或突起不应挂住儿童衣服上的绳带或安抚奶嘴链 或其他类似织带,从而避免悬吊儿童颈部的危险。 4.3.5 边缘、尖端及转角 4.3.5.1 危险锐利边缘、危险锐利尖端和转角 4.3.5.1.1 边缘 所有外露的边缘、表面和突出部件都应进行倒圆或倒角处理,不应有毛刺和危险锐利边缘。对于厚 度较小的、无法倒圆或倒角的薄边,应进行曲边、折叠、卷边处理,或用保护装置予以覆盖。示例见 图19。 保护装置按5.4(拉力测试)测试时,不应与被保护件分离;如果分离,所有外露的边缘不应有毛刺和 危险锐利边缘。 单位为毫米 图19 边缘的处理示例 4.3.5.1.2 尖端和金属丝 尖端和金属丝外露末端应被保护装置所保护,或进行倒圆、钝化处理或加工成直径大于5mm的球 状物末端,以避免对儿童身体产生伤害。按5.4(拉力测试)测试时,保护装置不应与被保护件分离。 4.3.5.1.3 木刺 儿童使用呵护用品中竹木部件的可触及表面和边缘不应有木刺。 4.3.5.2 功能性锐利边缘和功能性锐利尖端 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呵护用品,不应有可触及的功能性危险锐利边缘和功能性锐利尖端。 供36个月及以上儿童使用的呵护用品如因功能性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时, 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4.3.6 绳索 位于儿童呵护用品可触及区域内的细绳、带子和其他狭窄的布条,当施加25N拉力时,其自由长度 应小于220mm。能缠绕形成活套或固定环的细绳、带子和其他狭窄的布条当施加25N拉力时,活套/ 固定环的周长应小于360mm。该要求不适用于束缚系统和儿童呵护用品的软性提把。 位于可触及区域之外但能延伸到儿童呵护用品可触及区域内的细绳、带子和其他狭窄的布条,能延 伸进入可触及区域内的部分当施加25N拉力时,其自由长度应小于220mm;能缠绕形成活套或固定 环的细绳、带子和其他狭窄的布条当施加25N拉力时,其周长应小于360mm。 4.3.7 稳定性 预定承载儿童体重或可能承载儿童体重的儿童呵护用品应确保承载预定数量儿童或可能承载尽量 多的儿童时,不应因产品稳定性能不足而导致倾翻,致使其内部、上面或附近的儿童受到伤害。 儿童呵护用品稳定性要求应根据特定产品特点来规定,测试方法按具体特定产品标准或制定的相 关检测方法标准执行。 4.3.8 脚轮 儿童呵护用品上使用的脚轮(滚轮),在设计上应确保其底盘距离地面保持一定的高度,确保在运行 过程中不伤及儿童的脚部。 儿童呵护用品(婴儿学步车除外)在正常使用中应至少有2个脚轮能被锁定或至少有2个支撑脚, 确保儿童呵护用品不产生意外移动导致危险。 4.3.9 活动部件 4.3.9.1 剪切危险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将产品进行组装,在正常使用状态时,按照5.5(剪切危险测试)进行 测试时,不应存在小于12mm危险剪切间隙。 4.3.9.2 挤压危险 当儿童呵护用品在正常使用状态时,按照5.6(挤压危险测试)进行测试时,不应存在小于12mm的 挤压点,除非该间隙始终小于5mm。 4.3.10 折叠机构 除门、盖、推拉件及其五金件外,如果儿童呵护用品存在折叠机构或支架,不应在正常使用的承载负 荷下产生危险的挤压、剪切或坍塌。折叠机构上所设置的锁定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锁定机构在 按照5.7(锁定机构的耐久性测试和强度测试)测试后仍应满足本要求: a) 操作装置处于儿童不可触及的位置; b) 至少有一个锁定机构需要使用工具才能打开; c) 需要两个独立的操作装置同时操作才能进行折叠; d) 至少有两个连续的动作来释放锁定装置,第二个动作需在第一个动作执行并保持的基础上进 行操作; e) 其他折叠机构需要依赖于具体产品及其相关危害而采用的有效锁定机构。 4.3.11 连接部件 ......

相关标准: GB/T 45275  GB/T 46507  GB 46517  GB/T 45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