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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89.48-2024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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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89.48-2024 英文版 79 GB 4789.48-2024 [PDF]天数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蜂产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GB 4789.48-2024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4789.48-2024 (GB4789.48-2024)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蜂产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Food Microbiological Inspection--Bee Product Sampling and Sample Processing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X09
字数估计 4,431
发布日期 2/8/202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 4789.48-2024中文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蜂产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GB 4789.48-2024英文版: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Food Microbiological Inspection--Bee Product Sampling and Sample Process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蜂产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2024-02-08发布 2024-08-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蜂产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蜂产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蜂产品的采样和检验处理。 2 设备和材料 2.1 采样工具 采样工具应使用不锈钢或其他强度适当的材料,表面光滑,无缝隙,边角圆润。采样工具应清洗和 灭菌,使用前保持干燥。采样工具包括搅拌器具、采样勺、匙、刀具、剪刀、镊子等。 2.2 样品容器 样品容器的材料(如玻璃、不锈钢、塑料等)和结构应能充分保证样品的原有状态。容器和盖子应清 洁、干燥、无菌。样品容器(包括采样袋、采样管、采样瓶等)应有足够的体积。 2.3 其他用品 包括酒精灯、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 3 采样 3.1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按GB 4789.1的规定执行。 采样件数n应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执行,每件样品的采样量不小于5倍检验单位的样品,或 根据检验目的确定。以下规定了一件食品样品的采样要求。 3.2 预包装蜂产品 3.2.1 独立包装小于或等于1000g的固态或半固态蜂产品,或小于或等于1000mL的液态蜂产品, 取相同批次的独立包装。 3.2.2 独立包装大于1000mL的液态蜂产品,应在采样前摇动或用无菌棒搅拌液体,使其达到均质后 采集样品。独立包装大于1000g的固态蜂产品,可采集独立包装,也可用无菌采样器从同一包装的几 个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 3.3 散装或现场制作蜂产品 用无菌采样工具从5个不同部位现场采集样品,放入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一件食品样品。 3.4 样品的储存和运输 按照GB 4789.1的规定执行。 4 检样的处理 4.1 开启包装 以无菌操作开启包装或放置样品的无菌采样容器。塑料或纸盒(袋)装,用75%酒精棉球消毒盒盖 或袋口,用灭菌剪刀剪开;瓶(桶)装,用75%酒精棉球或经火焰消毒,无菌操作去掉瓶(桶)盖,瓶(桶)口 再次经火焰消毒。 4.2 稀释 待检样品在称量或定量后,按1∶10稀释,混合后稀释液如有大颗粒可进行搅拌。如果1∶10稀释 液太黏稠,可加大稀释液体积;如果需要比1∶10更浓的首次稀释液才能获得检验结果,可适当减少稀 释液体积。如果产品标准规定菌落总数小于10CFU/g或10CFU/mL,应使用第一稀释度稀释液,液 体样品可以使用未经稀释的原液。 4.3 液态蜂产品(蜂蜜等) 吸取25g或25mL样品放入盛有225mL 相应稀释液或增菌液的锥形瓶或无菌袋中,均质后 检验。 4.4 半固态或固态蜂产品(蜂胶等) 固态样品如成粉末状则直接称量。半固态或固态样品如需融化,则将样品置于40℃水浴中不超过 30min使样品融化;不易融化的样品可在4℃~15℃放置2h~3h后,使用灭菌粉碎器械进行无菌粉 碎,而后称量25g样品放入盛有225mL相应稀......

相关标准: GB 4789.49  GB 4789.30  GB 4789.42  GB 47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