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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7000.203-2013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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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0.203-2013 英文版 314 GB 7000.203-2013 [PDF]天数 >=3 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7000.203-2013 (GB7000.203-2013)
中文名称 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英文名称 Luminaires -- Part 2-3: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Luminaires for road and street lighting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K72
国际标准分类 29.140.40; 93.080.30
字数估计 16,153
旧标准 (被替代) GB 7000.5-2005
引用标准 GB/T 2423.55-2006; GB 7000.1; GB 16895.28-2008; GB/T 20138-2006
采用标准 IEC 60598-2-3-2002/Amd 1-2011, IDT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7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 7000系列标准本部分规定的要求适用于:道路、街路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的灯具;隧道照明;在正常地面以上总高度最低为2.5m的柱式合成灯具;并且这些灯具使用电光源的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

GB 7000.203-2013: 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GB 7000.203-2013 英文名称: Luminaires -- Part 2-3: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Luminaires for road and street lighting ICS 29.140.40;93.080.30 K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7000.5-2005 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streetlighting (IEC 60598-2-3:2002+A1:2011,IDT) 2013-12-31发布 201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GB 7000系列标准本部分规定的要求适用于: ---道路、街路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的灯具; ---隧道照明; ---在正常地面以上总高度最低为2.5m的柱式合成灯具; 并且这些灯具使用电光源的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 注:总高度低于2.5m的柱式合成灯具正在考虑中。 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55-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环境测试 试验 Eh:锤击试验 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07,IEC 60598-1:2003,IDT) GB 16895.28-2008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4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户外照明装置 GB/T 20138-2006 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 2 一般试验要求 应用GB 7000.1第0章的规定。 在GB 7000.1相关章规定的试验应按本部分列出的顺序进行。 为了便于试验,以及样品尺寸的原因,允许只使用灯具的适当部件(这主要适用于柱式合成灯具)。 产品重新试验时所需的更严酷/关键要求见附录B。 3 术语和定义 GB 70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跨接线 主支承件之间承受整个装置重量的钢索。 注:整个装置可能包括几个灯具、电源电缆和拉线(索)。 3.2悬挂线 系于跨接线上承受灯具重量的钢索。 3.3锁紧线 在主支承件之间的拉紧钢索,用来限制悬挂灯具的横向移动和转动。 3.4柱式合成灯具 灯具组合在灯柱内形成的照明系统,灯柱固定在地面上。 3.5柱式合成灯具的反射部件或外部装饰部件 以固定方向反射光线的装置,或以装饰为目的安装在灯腔外(通常在柱式合成灯具顶部)的装置。 3.6灯柱 托住一个或多个灯具的支撑件,包括一个或多个部件:一根柱子、可能有一个接长件、(如需要的话) 一个托架。悬垂照明的柱子不包括在内。 3.7柱式合成灯具的标称高度 对根植于地面的柱式合成灯具,是指外部部件装入处的中心线与预想地平面之间的距离;对带有法 兰盘的柱式合成灯具,是指外部部件装入处的中心线与法兰盘底部之间的距离。 3.8柱式合成灯具的门孔 在柱式合成灯具柱子上的开口,目的是提供可以接近电气设备的通道。 3.9柱式合成灯具的电缆引入槽 柱式合成灯具地面以下部件的开口,目的是引入电缆。 3.10柱式合成灯具的接线盒 含有接线端子座的盒子:使柱式合成灯具连接到电源并进行电源电缆环路连接的保护装置。 3.11隧道灯具 直接安装到或通过支架安装到隧道墙面或顶棚的隧道照明灯具。 4 灯具分类 灯具应根据GB 7000.1第2章进行分类。 注:通常,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适合于下述一种或多种安装方式: a) 装在支架管或类似物上; b) 装在桅杆(立柱)悬臂上; c) 装在立杆顶部; d) 装在跨接线或悬挂线上; e) 装在墙上。 5 标记 应用GB 7000.1第3章的规定。此外,与灯具一起提供的安装说明书中应含有下述内容: a) 设计状态(正常工作位置); b) 重量,包括控制装置(如有的话); c) 外形尺寸; d) 若安装在高于地面8m以上,遭受风力的最大投影面积(见6.3.1); e) 如果适用的话,灯具适宜的悬挂线截面积范围; f) 适于在室内使用,考虑自然空气流动作用允许的10℃未在测得的温度(见12.1)中减去; g) 放置接线盒的腔体尺寸; h) 施加在螺栓或螺钉上的扭矩,单位为 N·m,这些螺栓或螺钉用于将灯具固定到支架或支撑件; i) 与防止玻璃碎粒掉落所选的保护方法相关的最高安装高度。 6 结构 应用GB 7000.1第4章和下述6.1~6.9的规定。 6.1 所有灯具的外壳防护等级至少应达到IPX3,但隧道照明灯具和柱式合成灯具带的侧开式外部部 件配玻璃件至少应达到IPX5。 对柱式合成灯具,包括门孔,IP类别的规定如下: 1) 2.5m以下的部件:IP3X(见GB 16895.28-2008); 2) 2.5m以上的部件:IP2X(当外部部件是侧开式的情况下,配玻璃件的IP分类应为IP5X)。 6.2 悬挂于跨接缆绳上的灯具应配备夹紧装置,随灯具提供的说明书上应说明与夹紧装置相适应的跨 接缆绳的尺寸范围。装置应夹紧跨接缆绳以防止灯具相对于跨接缆绳移动。 在灯具安装和正常使用期间,悬挂装置不能损坏跨接缆绳。 将灯具固定到灯具制造厂说明书上规定范围内的最小和最大跨接缆绳上后,用目视检验其合格性。 注:应考虑避免在夹紧装置与跨接缆绳之间的电解腐蚀。 6.3 将灯具或外部部件固定到支撑物上的装置应与灯具或外部部件的重量相适应。连接件的设计应 使组合件的投影面积能承受150km/h的风速而没有过度变形。 为了防止任一灯具部件或外部部件在使用或维护时因振动而移位,支承灯具或外部部件和内部附 件重量的固定装置应提供装置。 除了至少用两个装置固定以外,例如螺钉或具有足够强度的类似装置,灯具部件或外部部件应有附 加的防护,防止万一在正常条件下一个固定装置失效导致这些部件坠落,并危及人、动物和周围环境。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对安装在桅杆电线杆(柱)和杆顶上的灯具或外部部件,进行6.3.1的试验来检验。 隧道照明灯具不要求进行风力试验。 注:考虑到振动可能产生的影响,灯具要与可能使用的光源和灯杆一起考虑。 6.3.1 安装在桅杆电线杆(柱)和杆顶的灯具或外部部件的静态载荷试验 安装灯具或外部部件时,使其最严酷表面承受载荷。 最严酷表面由计算Cd×S的最大值来确定。 6.4 如果使用单个灯座不能保证光源的正确位置时,应提供适当的支承装置。 对于可调节灯座或光学部件,应提供适当的参考标记。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6.5 为了降低碎玻璃引起的伤害风险,应满足下述与灯具预期安装高度相关的要求。 当灯具低于5m安装时,对玻璃罩没有附加的要求。 隧道灯具应无例外地符合6.5.1的要求。 当灯具高于5m安装时,玻璃罩应: a) 由能碎成小块的玻璃制成;或 b) 由抗高冲击强度的玻璃制成;或 c) 用一旦破损能挡住玻璃碎片的保护方法(例如:网罩、薄膜覆盖层)。 合格性检验: ---对a),依据6.5.1进行试验和检查; ---对b),依据6.5.2进行试验和检查; ---对c),进行目视检查。 灯具制造商应向实验室提供所使用防护方法的声明。 6.5.1 使用能碎成小块的玻璃的保护 灯具和玻璃罩不需要在试验前进行预处理。 对平板玻璃,将玻璃构件整个面积地支承起来,以保证玻璃碎裂时碎粒(片)不会散射开来,并防止 碎粒(片)移动。从一条玻璃长边的中点朝玻璃中心30mm处,用中心冲头打碎玻璃。 注1:中心冲头是带有一个尖端的钢制工具。 对成形玻璃,玻璃构件应在所有的表面得到支承(试验方法的例子是可以使用诸如沙子或土壤之类 的材料)。用作支承表面的材料的厚度应大于30mm。为了避免碎粒(片)的任何移动,玻璃面应被一 层黏性膜完全覆盖。用中心冲头在玻璃罩(从内表面或外表面)的中心冲击玻璃。 碎裂的5min之内,在玻璃边界以内、估计最粗的碎裂区域中心50mm见方的面积内数碎粒(片)数量。 合格性:如果在50mm见方面积内的碎粒(片)数量大于40,则认为玻璃通过此试验。比玻璃全厚 度小的玻璃碎粒(片)不计在内。如玻璃较小,尺寸不够50mm×50mm的区域时,应达到的碎粒(片) 数按比例减少。碎粒(片)的所有尺寸都应小于50mm。 在数50mm见方面积内的碎粒(片)的总数时,应是正方形中间的碎粒(片)数加上那些边缘处的碎 粒(片)数。对于正方形边缘处的碎粒(片),建议数穿越两条相邻边的所有碎粒(片),忽略穿越另外两条 边的所有碎粒(片)数(见图2)。 注2:适宜的数碎粒(片)方法是先把50mm见方的透明材料覆盖在玻璃上, 然后在正方形内每一颗已计入的粒(片)上逐一点墨汁。 注3:当试样还保持一整块时,通常由裂纹来显示出破裂,并就此判断碎粒(片)的尺寸和数量, 除非玻璃使用了加强措施或镀膜。 注4:适用时,测量区域不在距玻璃的边、孔或加工处30mm的范围内,或不在冲击点周围50mm的圆圈内。 6.5.2 使用抗高冲击强度的玻璃的保护 6.5.2.1 玻璃罩应具有高的机械强度 灯具和玻璃罩应进行GB 7000.1的12.3耐久性试验的预处理。 试验应在一个样品上、而且安装在灯具上的玻璃外表面(光源对面)上进行。 试验程序应按照标准GB/T 20138-2006进行, 使用的试验设备是符合GB/T 2423.55-2006的摆锤或垂直落锤。 合格性:在5J(IK08)冲击能量的冲击后玻璃不应破裂。 6.5.2.2 玻璃罩不应碎成大的块片 玻璃罩应按照6.5.1相同的试验顺序进行试验。 合格性:如果在边长50mm正方形内的碎粒(片)数大于20,则认为玻璃通过此试验。比玻璃全厚 度小的玻璃碎粒(片)不计在内。得不到50mm×50mm区域的小尺寸玻璃,应达到的碎粒(片)数按比 例减少。碎粒(片)的所有尺寸都应小于50mm。 6.6 柱式合成灯具接线腔应在门孔内提供容纳下述部件的足够空间。 ---灯具接线端子; ---保护装置; ---端接和电源电缆环路连接; ---接线盒(如有的话)。 接线腔应提供这些设备的固定方式,如果这种装置是金属的,应采用防腐蚀材料 或具有适当防护以防止腐蚀。 6.7 关于负载计算和结构设计验证试验,除了外部部件以外,柱式合成灯具应符合ISO 标准(如果有), 其他地区标准或国家标准(适用的话)。 注:欧洲用EN40,日本用JIL1003,北美用ANSIC136系列。 6.8 对柱式合成灯具的门进行的防腐蚀处理应与柱式合成灯具的处理方法一致。 合格性用GB 7000.1中4.18规定的试验检验。 门的开口应设计成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打开。 门的样品要进行型式试验。试验装置是GB/T 2423.55-2006规定的摆锤、垂直下落锤、弹簧冲击 试验装置或其他能得出等效结果的适当装置。应该用5N·m冲击能量进行3次试验。 如果门有几个平面的话,冲击应对门最大的一个面的中心进行。 试验后,样品应无损坏,特别是: ---锁紧装置应仍能工作; ---样品上应无看得见的裂痕; ---IP防护等级应没有降低(见6.1)。 6.9 对柱式合成式灯具: ---电缆引入槽不应小于50mm×150mm; ---从引入槽到接线腔的电缆通道应至少为50mm,而且不会阻塞,没有会磨损电缆的锐边、毛口、毛刺等。 合格性由目视和测量检验。 注:在美国,电缆引入槽的尺寸要符合ANSIC136的规定。 7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用GB 7000.1第11章的规定。 8 接地规定 应用GB 7000.1第7章和下述8.1的规定。 8.1 接线端子的固定部件的连接应设计并制作成当移动夹紧部件时,能防止其转动。 合格性由目视并进行GB 7000.1第14章和第15章机械试验检验。 9 接线端子 应用GB 7000.1第14章和第15章的规定。 电源连接接线端子应允许连接GB 7000.1表14.1的标称截面积的导体,但标称截面积小于1mm2 的电源电缆除外。 合格性由装上规定的最小和最大截面积导体来检验。 10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应用GB 7000.1第5章和以下10.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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