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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2093-2015 (GB/T32093-2015) | | 中文名称 | 化妆品中碘酸钠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sodium iodate in cosmetics -- Ion chromatography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4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100.70 | | 字数估计 | 11,135 | | 发布日期 | 2015-10-09 | | 实施日期 | 2016-05-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5年第3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碘酸钠的离子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膏霜、乳液、液体类化妆品中碘酸钠的测定。本标准方法检出限为0.000 05%, 定量限为0.000 2%。 |
GB/T 32093-2015
(Cosmetics sodium iodide ion chromatography)
ICS 71.100.70
Y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化妆品中碘酸钠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2015-10-09发布
2016-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中国计量学院、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红青、肖海龙、屠海云、林伟杰、潘向荣、叶子弘、杜晓婷、阮小娇、倪伟红、
唐敏、姜荷、陈美春、黄建萍、夏钟兴、沈敏。
引 言
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中碘酸钠仅允许用于淋洗类产品,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1%,
不得将碘酸钠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组分加到非淋洗类化妆品中。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碘酸钠作为杂
质带入非淋洗类化妆品时,则非淋洗类化妆品成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一般要求,即在
正常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本标准对淋洗类化妆品中碘酸钠的测定提供检测方法,并可对被测产品是否符合《化妆品卫生规
范》作出判定。
由于目前我国尚未规定碘酸钠在非淋洗类化妆品中的限量值,本标准的制定,仅对非淋洗类化妆品
中碘酸钠的测定提供检测方法。
化妆品中碘酸钠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碘酸钠的离子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膏霜、乳液、液体类化妆品中碘酸钠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检出限为0.00005%,定量限为0.0002%。
2 原理
用超纯水提取样品中碘酸钠,经RP柱(或相当者)净化后,采用离子交换色谱-电导检测器测定,保
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3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均为超纯水,电阻率不小于18.2MΩ·cm。
3.1 二氯甲烷。
3.2 OnGuardⅡ RP柱,1.0mL,或等同性能的其他柱子。使用前分别用5mL甲醇、10mL水活化,
放置30min后即可使用。
3.3 标准品:碘酸钠,纯度99.4%~100.4%。标准物质CAS号、中文名称、英文名称、INCI名称、分子
式、相对分子质量参见表A.1。
3.4 标准储备溶液(1000mg/L):准确称取碘酸钠0.1g(精确至0.0001g),用水溶解并定容到100mL,
配成1000μg/mL的标准储备液,置于棕色瓶中4℃下保存可稳定6个月。
3.5 标准中间溶液(100mg/L):移取标准储备溶液10.0mL,用水定容到100mL。置于棕色瓶中4℃
下保存可稳定2个月。
3.6 标准系列工作溶液:使用前移取适量标准中间溶液(3.5),用水稀释配制成0.05mg/L、0.25mg/L、
0.5mg/L、2.5mg/L、5.0mg/L、10.0mg/L、25.0mg/L系列标准工作溶液。
4 仪器和设备
4.1 离子色谱仪,配电导检测器。
4.2 超纯水仪。
4.3 高速离心机,转速不低于6500r/min。
4.4 漩涡混匀器。
4.5 超声波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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