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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0578-2021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自动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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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0578-2021 英文版 185 GB/T 40578-2021 3分钟内自动发货[PDF] 轻型汽车多工况行驶车外噪声测量方法 GB/T 40578-2021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0578-2021 (GB/T40578-2021)
中文名称 轻型汽车多工况行驶车外噪声测量方法
英文名称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noise emitted by light-duty vehicles in multiple driving mode condition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34
国际标准分类 43.040
字数估计 11,159
发布日期 2021-10-11
实施日期 2022-05-01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天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21年第12号
提出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0578-2021 轻型汽车多工况行驶车外噪声测量方法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noise emitted by light-duty vehicles in multiple driving mode conditions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轻型汽车多工况行驶车外噪声测量方法的测量仪器、测量条件、试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M1 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 M2 类和N1 类汽车的多工况行驶车外噪 声测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3730.2 道路车辆 质量 词汇和代码 GB/T 3785.1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 GB/T 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 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5173 电声学 声校准器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38146.1 中国汽车行驶工况 第1部分:轻型汽车 GB/T 40625-2021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室内测量方法 ISO 10844 声学 测量道路车辆及其轮胎噪声用试验路面的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2、GB/T 6326、GB/T 15089、GB/T 19596、GB/T 38146.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测试质量 整车整备质量加上75kg后的质量。 3.2 汽车总功率 汽车直接参与驱动的动力源功率总和。 注:汽车发动机根据GB/T 17692测得的最大净功率,单位为千瓦(kW)。电动汽车中,纯电动汽车总功率是指根据GB/T 18488.2测得的所有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之和;混合动力汽车总功率是指根据GB/T 17692测得的发动机最大净功率与根据GB/T 18488.2测得的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之和;燃料电池汽车总功率是指根据GB/T 24554测得的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单位为千瓦(kW)。 4 测量仪器 4.1 声学测量仪器 测量用声级计或其他等效的测量系统应满足GB/T 3785.1规定的1级声级计的要求(如果适用, 还应包括防风罩)。测量时,应使用声级计的“F”时间计权特性和“A”频率计权特性。使用的声级计或 测量系统能自动采样测量 “A”计权声级时,则其读数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s。 4.2 声学测量仪器校准 测量前后,应用符合GB/T 15173规定的1级声校准器对声学测量仪器进行校准。在没有再做任 何调整的条件下,如果后一次校准读数相对前一次校准读数的差值超过0.5dB(A),则判定前一次校准 后的测量结果无效。 4.3 其他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应包括如下设备,准确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转速测量仪器,±2%; b) 车速测量仪器,±0.5%; c) 温度计,±1℃; d) 风速仪,±1.0m/s; e) 大气压计,±5hPa; f) 相对湿度计,±5%; g) 轮胎气压表,±10kPa。 5 测量条件 5.1 测量场地 测量场地应符合ISO 10844的相关规定。 5.2 测量区 测量区尺寸及传声器布置如图1所示,其中传声器离地高度应为1.2m±0.02m。 气象参数测量仪器应放置在测量场地附近,距离地面高度为1.2m±0.02m。 5.3 环境要求 不应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测量,噪声测量期间,环境温度5℃~40℃(若汽车制造商和检测机构 协商一致,最低环境温度可为0℃),传声器高度处的风速(包括阵风)不应超过5m/s,以确保测量结果 不受阵风的影响。 6 噪声试验 6.1 通用要求 测量过程中,试验车辆接近CC'线(纵向中心线),发动机转速nmax(如适用)应不大于80%额定 转速。 对于具有不同行驶模式(如运动模式、经济模式和自适应模式等)的试验车辆,可任选行驶模式。试 验车辆传动系统应采用道路正常行驶常用的驱动方式。 对于装有可手动选择的多模式排气系统的试验车辆,所有排气系统模式应进行6.2规定的试验。 6.2 试验项目 6.2.1 加速噪声试验 6.2.1.1 车速条件及加速度范围 根据GB/T 38146.1的要求,参考点到达PP'线的车速(vPP')应为:30km/h±1km/h、50km/h± 1km/h、70km/h±2km/h。 6.2.1.2 挡位选择 6.2.1.2.1 能锁定传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