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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1487-2022
Composite sealing gasket material
ICS 23.040.80
CCSQ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
2022-04-15发布
2022-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制作密封垫片的金属芯材两面复合的非金属材料(不包括含有石棉成分的材料)。本
文件不适用于金属橡胶板和金属芯材多层复合非金属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40-2008 耐油石棉橡胶板试验方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0671.1-2020 非金属垫片材料分类体系及试验方法 第1部分:非金属垫片材料分类体系
GB/T 20671.3 非金属垫片材料分类体系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垫片材料耐液性试验方法
GB/T 30709 层压复合垫片材料压缩率和回弹率试验方法
GB/T 30710 层压复合垫片材料蠕变松弛率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与标记
4.1 分类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按所复合的非金属材料分为抄取法无石棉金属复合板(CJ)、辊压法无石棉金
属复合板(GJ)、柔性石墨金属复合板(MJ)三类。
抄取法无石棉金属复合板、辊压法无石棉金属复合板、柔性石墨金属复合板按复合形式各分为金属
齿板复合板(C)和金属平板复合板(P)两种型式。
4.2 标记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标记由产品名称、本文件号、类别、公称厚度组成。
示例:
抄取法无石棉金属齿板复合板(CJC),厚度为1.0mm。
6 试验方法
6.1 试样制备和调节
根据试验要求在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上裁取一定尺寸的试样,试样应边缘整齐,无皱折、分层、明显
划痕和杂质等缺陷。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性能要求测试用样品若无特殊说明都应放在100℃±2℃的烘箱内调节1h,
然后移至干燥器中冷却至21℃~30℃,再进行测试。
6.2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方法检查。
6.3 尺寸
6.3.1 长度和宽度
长度和宽度用分度值为1mm的直尺或卷尺测量。分别在板材的边缘及中部测量,以3处测量数
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长度及宽度的测量结果。
6.3.2 厚度
厚度的测量按GB/T 20671.1-2020第5章中7型材料的规定执行。分别在板材的长度和宽度方
向距边缘10mm~20mm的范围内各测量3点,共测量6个点。同一张板材6个测量点最大值和最小
值的差值作为厚度差的报告值,6个测量点的平均值作为厚度的报告值。
6.4 压缩率、回弹率
按GB/T 30709的规定进行。
6.5 蠕变松弛率
按GB/T 30710的规定进行。
6.6 浸渍IRM903油后性能
按GB/T 20671.3的规定进行。
6.7 浸渍ASTM燃料油B后性能
按GB/T 20671.3的规定进行。
6.8 浸渍蒸馏水+乙二醇(50∶50)后性能
6.8.1 试剂和设备
6.8.1.1 乙二醇:分析纯。
6.8.1.2 蒸馏水:符合GB/T 6682规定。
6.8.1.3 量筒:100mL。
6.8.1.4 天平:感量不大于0.001g。
6.11.2.3 撕掉两面的非金属材料,观察芯板的表面。
6.11.3 结果判定
用肉眼观察,若金属芯板最大外露面积不超过25mm2,视为合格;若金属芯板最大外露面积超过
25mm2,视为不合格。
6.12 耐温失量
6.12.1 试样
裁取50mm×50mm试样3片,试样表面应无灰尘污染和油污。试样按6.1进行调节。
6.12.2 仪器设备
6.12.2.1 天平:感量不大于0.0001g。
6.12.2.2 高温炉:0℃~800℃,精确度±10℃。
6.12.2.3 干燥器。
6.12.3 试验步骤
称量试样的质量(准确到0.0002g),然后将试样放入450℃±10℃或600℃±10℃的高温炉中,
关闭炉门灼烧1h,取出,冷却1min~2min,移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量。
6.12.4 结果计算
耐温失量m5 按公式(5)计算: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的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压缩率、回弹率、剥离性。
7.1.2 型式检验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的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的所有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
c) 原材料、生产工艺、设备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 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2 组批原则
以同一批原材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同厚度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2000kg为一批,不足2000kg仍
按一批计。
7.3 抽样方法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的外观和厚度检查采用随机抽样。不同批量所需的样本大小和合格批、不合
格批的判定数应符合表5规定。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的技术要求检验用样品从外观和厚度检查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3张(样品
长宽尺寸较小、样量不够时可酌情多抽),每张制备各个检验项目用试样一份。
7.4 判定规则
7.4.1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的外观和厚度按表5检查判定。检验项目中任何一项不符合第5章的要求
时,应加倍取样对该项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7.4.2 当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第5章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判为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复合型密封垫片材料上可根据客户要求印刷制造厂名称和/或注册商标。
8.1.2 每个包装单元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内容包括:产品标记、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员或检
验部门名章、制造厂名称。
8.1.3 每个包装单元的外包装上应印刷制造厂名称、地址、产品标记、长宽尺寸、净质量等内容。外包
装图示标志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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