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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6621-2025 (GB/T46621-2025) | | 中文名称 | 机械式停车设备报废条件 | | 英文名称 | Discard qualification for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53.020.99 | | 字数估计 | 14,168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621-2025: 机械式停车设备报废条件
ICS 53.020.99
CCSJ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式停车设备报废条件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机构零部件和主要零部件报废条件 1
4.1 机构零部件报废条件 1
4.2 主要零部件报废条件 2
5 主体结构件报废条件 6
5.1 裂纹 6
5.2 腐蚀 7
5.3 塑性变形 7
5.4 稳定性 7
5.5 应力 7
6 整机报废判定准则 7
7 整机报废后的处置 7
参考文献 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杭州西子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普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大中泊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润邦智能车库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科工集团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泰达车库有限公司、深圳精智机器有限公司、浙江诺力
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深圳中集智能停车有限公司、浙江泊通智能
设备有限公司、广东车泊士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安徽鸿杰威尔停车设备有限公司、长治市长清科技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皓琨、陶天华、赵春晖、戴岳芳、方青岭、王丹、詹楷纯、倪大进、姚昕、谢庆均、
秦圣祥、胡帅、梁明、陈然、黄拾龙、傅荣锋、舒子坚、麦传慧、吴厚团、牛巍。
机械式停车设备报废条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械式停车设备报废条件及报废后的处置。
本文件适用于GB/T 26476界定的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
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水平循环类机械式
停车设备、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和汽车专用升降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5171.1-2014 小功率电动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5972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T 7588.1-20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 14711-2025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
GB/T 26476 机械式停车设备 术语
GB/T 31821-2015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GB/T 39980-2021 机械式停车设备 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647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主体结构件 mainstructure
机械式停车设备承受主要载荷的金属结构件。
注:主体结构件包括立柱、横梁、纵梁、斜撑等。
3.2
设计寿命 designedlife
基于机械式停车设备设计者的预设工况,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给定的设计方法预期可达到的使用
时间。
4 机构零部件和主要零部件报废条件
4.1 机构零部件报废条件
存取交接机构、搬运器、升降机、巷道堆垛机、搬运台车、回转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如不能修
复,应报废:
---轴孔、销轴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2%;
---主体结构严重变形、开裂、腐蚀,影响安全运行;
---运动过程出现制动失灵,影响安全运行。
4.2 主要零部件报废条件
4.2.1 载车板
载车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轴孔、销轴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2%;
---严重变形、开裂、腐蚀,影响安全运行。
4.2.2 梳齿架
梳齿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梳齿变形影响正常使用;
---梳齿折断或裂纹影响正常使用;
---梳齿严重锈蚀,存在断齿安全隐患。
4.2.3 电动机
电动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电动机外壳或基座有影响安全的破裂;
---电动机轴承出现碎裂或影响运行的磨损;
---电动机定子与转子发生擦碰;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动机工作时过热现象严重,超过GB/T 14711-2025中表7的规定或
GB/T 5171.1-2014中第11章的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动机绝缘电阻下降,冷态未达5MΩ,热态未达到0.5MΩ;
---永磁同步电动机磁钢出现严重退磁,导致110%额定起重量范围内不能全行程运行;
---永磁同步电动机磁钢脱落。
4.2.4 减速器
减速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蜗轮副和齿轮副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轮齿塑性变形、折断、裂纹、齿面点蚀、胶合或磨损等严重
失效;
---传动轴、轴承或键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损坏;
---箱体出现可见裂纹;
---箱体出现严重漏油,影响正常使用。
4.2.5 制动器
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磁铁线圈或电动机绕组烧损;
---推动器推力达不到松闸要求或无推力;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且变形量达到了弹簧工作变形量的10%以上;
---弹簧表面出现20%以上的锈蚀或有裂纹等缺陷的明显损伤;
---构件出现影响性能的严重变形;
---主要摆动铰点出现严重磨损,并且磨损导致制动器驱动行程损失达到原驱动行程20%以上;
---铆接或组装式制动衬垫的磨损量达到衬垫原始厚度的50%,带钢背的卡装式制动衬垫的磨损
量达到衬垫原始厚度的2/3;
---制动衬垫表面出现炭化或剥脱面积达到衬垫面积的30%,或者制动衬垫表面出现裂纹或严重
的龟裂现象;
---液压系统严重漏油,致使压力不足影响正常工作;
---经调整后,制动下滑量较大仍然不能有效制动;
---绝缘电阻低于1MΩ。
4.2.6 制动轮(盘)
制动轮(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影响性能的表面裂纹等缺陷;
---起升机构的制动轮(盘)制动面厚度磨损量达到原厚度的40%,其他机构的制动轮(盘)制动面
厚度磨损量达到原厚度的50%;
---轮面凹凸不平度达到1.5mm。
4.2.7 卷筒
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可见裂纹等);
---筒壁磨损量达到设计壁厚的20%;
---卷筒严重变形;
---绳槽有缺损或不正常磨损;
---配对使用的卷筒,当两个卷筒的绳槽磨损不一致,致使升降平台、搬运器吊点高低差超过设计
规定值或影响运行。
4.2.8 滑轮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可见裂纹、轮缘破损等);
---轮槽不均匀磨损量达到3mm;
---轮槽壁厚磨损量达到原壁厚的20%;
---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到钢丝绳直径的50%;
---轮毂与轴承出现明显滑移、间隙或位移。
4.2.9 曳引轮
曳引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表面裂纹;
---绳槽磨损造成曳引力不足,在125%的额定载重量时无法保持平层状态不打滑;
---绳槽有缺损或不正常磨损。
4.2.10 钢丝绳
正常使用条件下,起升机构的任意一根钢丝绳达到报废条件,应更换该起升机构的所有钢丝绳。
---起升钢丝绳的报废条件应符合GB/T 5972中有关规定。
---曳引钢丝绳的报废条件应符合GB/T 31821-2015中4.4.2的规定。
4.2.11 链条
4.2.11.1 正常使用条件下,传动机构的任意一节链条达到报废条件,该机构的所有同规格链条应报废。
4.2.11.2 套筒滚子链链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套筒滚子链存在可见裂纹;
---过盈配合处松动;
---伸长率达到3%;
---3处以上的销轴与外链板或套筒与内链板出现相对转动;
---滚轮磨损量超过滚轮直径的2%;
---销轴或套筒的径向单侧磨损量超过1.5mm。
4.2.11.3 垂直循环链链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垂直循环链伸长率达到1%;
---出现裂纹的零件种类超过1种;
---当2个以上链板、挂板腐蚀处实际最小厚度小于理论厚度的90%。
4.2.12 车轮
车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影响性能的表面可见裂纹等缺陷;
---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到设计厚度的50%;
---轮缘弯曲变形达到设计厚度的20%;
---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到设计厚度的15%;
---包胶轮的胶皮有破损、脱落。
4.2.13 联轴器
联轴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联轴器的销轴或轴孔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5%;
---联轴器出现裂纹;
---联轴器出现影响安全使用的掉齿、打滑、间隙过大或过小、螺栓受损;
---联轴器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塑性变形。
4.2.14 轨道
轨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表面裂纹;
---轨道工作面磨损严重,缺损,影响正常运行;
---出现疲劳龟裂、疲劳剥落等缺陷;
---出现局部横向塑性变形或局部扭曲等变形。
4.2.15 导轨
导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出现裂纹;
---出现塑性变形,影响正常运行;
---导轨工作面严重损伤,影响正常运行;
---出现严重锈蚀现象。
4.2.16 对重(平衡重)架
对重(平衡重)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对重(平衡重)架出现严重变形,导致导靴或对重(平衡重)安全钳不能正常工作;
---对重(平衡重)架直梁、底部横梁发生变形,不能保证对重(平衡重)块在对重(平衡重)架内的可
靠固定;
---对重(平衡重)架严重腐蚀,主要受力构件断面壁厚腐蚀达设计厚度的10%。
4.2.17 防坠落装置
防坠落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表面裂纹;
---变形使得无法正常使用;
---任一受力断面的总磨损量达名义尺寸的5%;
---锈蚀卡阻影响正常使用。
4.2.18 安全钳
安全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安全钳钳体、夹紧件(楔块或滚柱等)出现裂纹或严重塑性变形;
---夹紧件出现磨损或锈蚀,无法有效制停;
---弹性部件出现塑性变形,无法有效制停;
---导向件出现变形或脱落,钳块无法正常动作、有效制停。
4.2.19 限速器
限速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限速器的限速器轮转动不灵活;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提拉力不符合GB/T 7588.1-2020中5.6.2.2.1.1d)的要求;
---限速器电气动作速度和机械动作速度不符合GB/T 7588.1-2020中5.6.2.2.1.1a)的要求;
---限速器座变形。
4.2.20 超载保护装置
超载保护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无法调整的,应报废:
---当汽车质量达到额定承载的95%,不能发出视觉和/或听觉预警信号;
---当汽车质量达到额定承载的110%,不能自动停止,或向不安全方向继续动作,不能发出视觉
和听觉报警信号;
---综合误差超过5%。
4.2.21 松绳(链)检测装置或者载车板倾斜检测装置
松绳(链)检测装置或者载车板倾斜检测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驱动触点的结构失效;
---出现严重锈蚀;
---触发限位开关的机械装置失效。
4.2.22 缓冲器
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弹簧严重锈蚀或出现裂纹;
---非金属材料出现开裂、剥落等严重老化现象;
---缸体出现裂纹;
---漏油,不能保证正常的工作液面高度;
---柱塞锈蚀,影响正常工作;
---缓冲器动作后,有影响正常工作的永久变形或损坏。
4.2.23 液压系统
液压系统部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柱塞、缸筒、硬管、油箱、阀、泵等开裂、严重锈蚀、磨损或变形导致漏油,影响正常工作;
---对接式柱塞、缸筒连接失效;
---缓冲制停失效;
---多级式液压缸内置液压同步机构失效;
---软管表面破损、老化或开裂,钢丝编织层破损或钢丝穿透胶层;
---液压泵出现外壳破裂、主螺杆断裂或轴承损坏。
4.2.24 电气元器件
电气元器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功能缺失,无法正常使用;
---破损、腐蚀、变形、老化存在触电危险,无法固定,影响正常使用。
4.2.25 线缆
线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护套出现开裂,导致线芯外露;
---绝缘材料发生破损、老化,线芯外露或绝缘电阻小于1MΩ;
---线芯发生断裂或短路,或线芯刺穿护套层,电缆的备用线无法满足需求;
---电缆严重变形、扭曲;
---屏蔽电缆的屏蔽性能下降,不能满足屏蔽要求。
5 主体结构件报废条件
5.1 裂纹
当主体结构件的主要受力母材产生可见裂纹,可能影响安全运行时,根据受力情况、裂纹位置和裂
纹方向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对于纵梁、横梁跨中1/3范围内,在承受拉应力的下翼缘板或者腹板距离下翼缘板1/4高度范
围内,出现垂直于纵梁、横梁长度方向的可见裂纹时,不准许修复,应报废。
---对于主体结构件主要受力板材其他部位的裂纹,应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阻止措施,并
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分布等修复措施。如果不能修复,或同一处修复超过两次,应报废。
---主体结构件的主要受力焊缝产生可见裂纹可能影响安全运行时,如果不能修复,或同一处修复
超过两次,应报废。
应采用适宜的检测方法检查主体结构件母材及焊缝是否存在裂纹,以及裂纹尺寸、位置、方向等
参数:
---磁粉检测(MT):主体结构件表面及近表面裂纹检测;
---渗透检测(PT):主体结构件表面、近表面及开口处裂纹检测;
---超声检测(UT):主体结构件及焊缝内部裂纹检测。
5.2 腐蚀
主体结构件发生腐蚀时,应进行检查、测量和强度核算。当主体结构件断面腐蚀达设计厚度的
1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5.3 塑性变形
起升机构起吊额定载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机械式停车设备各机构的水平横向、纵向
联合动作,检查是否存在因纵梁、横梁的塑性变形导致各机构不能正常起动、运行和停止。
当设备主体结构件产生塑性变形,致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安全运行或有安全隐患,且不能修复
时,应报废。
5.4 稳定性
测量立柱的垂直度和弯曲,纵梁与横梁翼缘板的水平偏斜值、腹板的垂直偏斜值,杆件的直线度,当
这些数据超过产品标准或设计规定值的25%时,应报废。
测量纵梁、横梁的下挠值,当纵梁及横梁的下挠值在水平线以下,大于规定下挠值的25%时,应
报废。
5.5 应力
对主要受力结构件应力较大的区域进行应力测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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