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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6672-2025 (GB/T46672-2025) | | 中文名称 | 粮油机械 脱色塔 | | 英文名称 | Grain and oil machinery - Bleaching tow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60 | | 字数估计 | 10,112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672-2025: 粮油机械 脱色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ICS 67.260CCS X 91
粮油机械 脱色塔
2025⁃10⁃31 发布
2026⁃05⁃01 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粮工科(西安)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迈安德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凯斯达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中粮工程装备南皮有限公司、新疆农发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帆、杜宣利、魏冰、程杰、林凤岩、张利军、徐静、张瑞洋、鲁海龙、吴旷雷、
杭明。
粮油机械 脱色塔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脱色塔的术语和定义,给出了工作原理、基本参数,规定了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吸附法连续脱除植物油脂色素的蒸汽搅拌型脱色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50.1 压力容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150.3 压力容器 第 3 部分:设计
GB/T 150.4 压力容器 第 4 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
GB/T 8873 粮油名词术语 油脂工业
GB/T 13306 标牌
GB/T 24854 粮油机械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855 粮油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857 粮油机械 板件、板型钢构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25218 粮油机械 产品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NB/T 47013(所有部分)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GB/T 887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脱色 bleaching
除去油脂中某些色素物质,改善色泽,提高油脂品质的加工工序。
3.2
吸附剂 adsorbent
具有强吸附作用的物质。
注: 食用油脂脱色时常用的有天然漂土、活性白土、活性炭、凹凸棒土等。
3.3
脱色塔 bleaching tower
一种用于对油脂进行真空环境下连续脱色的塔式设备。
4 工作原理
油脂和吸附剂从脱色塔上部或上侧部进入脱色塔,借助蒸汽搅拌充分均匀混合,通过一定时间的
混合,在吸附剂作用下,油脂中色素被吸附脱除,脱色油和吸附了色素的吸附剂混合物从塔底出来,进
入过滤设备,实现连续脱色。
5 型号和基本参数
5.1 型号的编制方法
按附录 A 执行。
5.2 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项目包括生产能力、主要参数等,见附录 B。出厂时应在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中明确
标明。
6 技术要求
6.1 一般要求
6.1.1 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部件应符合本文件及 GB/T 150.1 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符合
有关规定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6.1.2 原材料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6.1.3 外购件、外协件等应附有合格证书。
6.1.4 板件、板型钢构件应按 GB/T 24857 的规定执行。
6.1.5 装配应按 GB/T 24855 执行。
6.1.6 产品涂装应按 GB/T 25218 的规定执行。
6.1.7 无损检测按 NB/T 47013(所有部分)的规定执行。
6.1.8 筒体如采用拼接,筒节长度应不小于 300 mm。
6.1.9 设备出厂前应喷涂两遍防锈漆。
6.1.10 产品的安装和验收应按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规定执行。
6.1.11 总装完毕后,壳体垂直度允差应不大于 1.5/1 000。
6.1.12 设备承压部分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应按照 GB/T 150.3、GB/T 150.4 的规定执行。
6.2 工艺性能
6.2.1 根据不同油品脱色工艺的要求,脱色塔的处理能力应达到额定处理能力以上。
6.2.2 脱色塔工作时的真空度应达到 94.6 kPa(710 mmHg)以上。
6.3 安全要求
6.3.1 所用仪表应反应灵敏,显示准确;应由计量部门校验合格并能正常运转,精度要求应不低于 1.5级,
表盘直径应不小于 100 mm。
6.3.2 制造完工后的容器应按 GB/T 150.4 的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6.3.3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 GBZ 158 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与要求
7.1.1 试验场地和样机的安装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试验设备应配有相应的启动和过载保护
装置,并能满足试验要求。
7.1.2 试验用仪器、仪表和量具应按有关规定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7.1.3 试验样机和电机均应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7.1.4 同一次试验过程中的机器操作和检测,均应由固定的熟练操作人员完成。
7.2 工艺性能检测
7.2.1 处理能力按照公式(1)计算。
Q= 24 WT (1)
式中:
Q --脱色塔的处理能力,单位为吨每天(t/d);
W--试验油脂的重量,单位为吨(t);
T --试验时间,单位为小时(h)。
7.2.2 真空度检测:采用目测的方式,从设备真空表上读取。
7.3 其他要求和参数的检测
6.1、6.3 中给定标准的应按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检测,其他要求和参数的检测应按常规方法和感官
进行检测。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8.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 6.1、6.3 所有项目。
8.3 型式检验
8.3.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6 章所有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时;
--产品正式生产后,在材料、工艺上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连续生产三年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3.2 产品应成批验收,每批产品应由同一型号的产品组成。
8.3.3 每批产品均应抽样检验,抽样时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样数为 5%,但不少于 2 台。
8.4 判定规则
8.4.1 出厂检验中,每台产品应进行检验,所有检验项目合格后,判定该产品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8.4.2 在型式检验中,被检产品所有项目符合第 6 章要求的,判定该批产品符合本文件的规定。任一
台有任一项检验不符合第 6 章要求的,允许调整、修复一次后,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
不符合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9.1 标志
9.1.1 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内容应按 GB/T 13306 执行。
9.1.2 外包装的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应按 GB/T 191 执行。
9.2 包装
9.2.1 包装应按 GB/T 24854 执行。
9.2.2 主体应采用裸装,附件应采用箱装。
9.2.3 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装好,固定在附件箱内。
9.2.4 随机文件、工具应包括:
--装箱单;
--使用说明书;
--检验合格证;
--用户意见表;
--工具和附件。
9.3 运输
9.3.1 运输方式可按供需双方商定执行。
9.3.2 裸装产品在运输途中应遮盖。
9.3.3 运输过程中的吊卸、装载应按照外包装的图示标志进行。
9.4 储存
9.4.1 室内存放时,应通风良好,防潮。
9.4.2 露天存放时,应垫平放好,注意防潮、防雨雪、防晒、防风。
9.4.3 储存时敞口处应有封闭措施,外表面应有防生锈措施。
附 录 A
(规范性)
型号的编制方法
脱色塔的型号由专业代号、品种代号、型式代号及主要规格四部分组成。型号编码结构应符合图 A.1
的规定。
图 A.1 脱色塔型号编码结构
示例:YTSQ180×350表示内径 180 cm、直段高度为 350 cm的蒸汽搅拌型脱色塔。
附 录 B
(资料性)
基本参数
脱色塔基本参数组成见表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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