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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6674-2025 (GB/T46674-2025) | | 中文名称 | 粮油机械 螺旋出仓机 | | 英文名称 | Grain and oil machinery - Auger discharg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60 | | 字数估计 | 10,117 |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674-2025: 粮油机械 螺旋出仓机
ICS 67.260
CCSX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粮油机械 螺旋出仓机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苏州捷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辛烁军、随赛、李军五、田颖斌、马如意、赵江伟、夏朝勇、赵瑞营、李召峰、王震民、
谢建松、宗洋、郭宁、张峻岭、程飞、王永巍。
粮油机械 螺旋出仓机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螺旋出仓机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螺旋出仓机的工作原理、型号及基本参数、技
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给出了产品分类,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豆粕、麸皮、木薯、稻壳等流动性差、易板结物料强制出仓作业螺旋出仓机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
GB 2894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
易法
GB/T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划格试验
GB/T 13306 标牌
GB 17440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T 24854 粮油机械 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855 粮油机械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856 粮油机械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857 粮油机械 板件、板型钢构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25218 粮油机械 产品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36139 粮油机械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LS/T 3501.6 粮油加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焊接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螺旋出仓机 augerdischarger
采用悬臂或轨道结构型式,以螺旋输送方式强制完成物料出仓作业的设备。
3.2
出仓螺旋 dischargescrew
将一组或多组具有一定尺寸规格的螺旋叶片顺序焊接在传动轴上组成的焊接件。
4 工作原理
通过出仓螺旋的旋转,以螺旋输送方式将仓内物料强制输送至出料口,同时螺旋出仓机绕出料口作
圆周运动,实现整仓物料的持续强制出仓作业。
5 分类
5.1 悬臂式螺旋出仓机
出仓螺旋一端与仓中心驱动装置固定联接,另一端呈悬空无支撑状态的螺旋出仓机。
5.2 轨道式螺旋出仓机
出仓螺旋一端与仓中心驱动装置固定联接,另一端由轨道支撑的螺旋出仓机。
6 型号及基本参数
6.1 型号的编制方法
按附录A执行。
6.2 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包括规格型号、螺旋转速、螺旋出仓机产量、仓直径及其他相关参数,并应在使用说明书等
技术文件中明确标明。
7 技术要求
7.1 一般要求
7.1.1 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7.1.2 所有零部件应检验合格,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书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7.1.3 产品装配质量应符合GB/T 24855的规定。
7.1.4 铸件性能应符合GB/T 24856的规定。
7.1.5 板件、板型钢构件应符合GB/T 24857的规定。
7.1.6 焊接件应符合LS/T 3501.6的规定。
7.1.7 产品表面涂装应符合GB/T 25218的规定。
7.2 机械要求
7.2.1 整机应运转平稳,不应有卡滞和油液渗漏现象。
7.2.2 出仓螺旋尾端跳动度应不大于出仓螺旋长度的1.5/1000mm。
7.2.3 出仓螺旋上宜配置易更换的耐磨刀齿。
7.2.4 应具备板结物料的破拱、输送作业功能。
7.2.5 轨道式螺旋出仓机的轨道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轨道的表面平面度和径向偏差应符合表1的
规定。
表1 轨道的表面平面度和径向偏差
单位为毫米
轨道类型 平面度 径向偏差
单节轨道 1.5 2.5
装配后的轨道 5 5
7.2.6 减速器/箱不应漏油。正常工作2h时,减速器/箱壳体的最高温度应不大于80℃,最高温升应
不大于45℃。
7.2.7 应运行平稳,不应有异常振动和响声。空载运行时最大噪声值应不超过85dB(A)。
7.2.8 整机安装完成后应密闭良好,不应有漏料、灰尘外溢现象。
7.2.9 采用液压驱动时,启动压力应不超过液压系统最大设计压力。
7.2.10 采用液压驱动时,应确保液压站的使用环境温度范围为-10℃~50℃。当使用环境温度低
于-10℃时液压站应配置加热功能。
7.2.11 采用液压驱动时,液压站应配备油温检测仪器和油温报警装置,当液压油温超过80℃时应立
即报警停机。
7.3 工艺性能要求
7.3.1 应能在物料满仓状态下负载启动。
7.3.2 产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应能在最大设计产量范围内可调。
7.4 安全要求
7.4.1 电气设备应安全可靠,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5226.1的规定。在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
中选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 17440的规定。
7.4.2 对操作人员存在潜在危险的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
GB 2894的规定。
7.4.3 液压系统管路及部件不应出现油液渗漏现象。
7.4.4 应设置堵料报警装置和紧急停车开关,且应反应灵敏,动作准确。
8 试验方法
8.1 漆膜厚度测定
检测前,确保产品待测表面清洁无杂物,随后依据产品规格大小,采用已校准的涂层厚度仪测量产
品漆膜厚度不少于3个测量点,每个测量点测量3次,取3次的平均值作为该测量点的漆膜厚度值,取
所有测量点的平均值作为该产品的漆膜厚度值。
8.2 漆膜附着力测定
按GB/T 9286的规定执行。
8.3 轨道平面度测定
根据单节轨道或装配后轨道的尺寸,选择相应规格尺寸的水平尺,选取轨道表面任意一点作为基
点,并将水平尺一端放置于轨道基点上,使水平尺另一端绕轨道基点旋转一周,用塞尺或直尺测量出水
平尺两端在旋转一周的最大高差值,该值即为轨道表面的平面度公差值。
8.4 轨道径向偏差测定
根据装配后的轨道理论半径,从轨道外侧边缘的任意一点,拉一条无形变细钢丝到轨道的圆心,将
钢丝绕轨道圆心旋转一周,同时测量钢丝距轨道边缘的最大偏差值,该值即为轨道的径向偏差值。
8.5 温升测定
用测温计或其他等同方法在螺旋出仓机运行前和稳定工作2h后,分别测定减速器/箱壳体的温度
并计算温差,该温差值即为减速器/箱壳体的温升。
8.6 噪声测定
按GB/T 3768的规定执行。
8.7 产量测定
8.7.1 空载运转正常后,投入物料(稻壳)至满负荷运行,并保持稳定状态。
8.7.2 试验时间不少于30min,记录测试时的开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及机器出料口物料的总质量。按公
式(1)计算螺旋出仓机产量。
Q=3.6×
(1)
式中:
Q ---产量,单位为吨每小时(t/h);
m ---测定时间内的物料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
t ---测定时间,单位为秒(s)。
8.7.3 试验应重复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该螺旋出仓机的产量。
8.8 其他要求和参数检测
除8.1~8.7规定的检测方法之外,其他项目和参数采用常规方法或感官进行检测。
9 检验规则
9.1 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9.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7.1、7.2、7.4。
9.3 型式检验
9.3.1 检验项目按第7章的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时;
b) 产品投产后,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连续生产三年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9.3.2 产品应成批验收,每批产品应由同一型号的产品组成。
9.3.3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时,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样数为5%,但不少于2台。
9.3.4 按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型式检验项目分为A类、B类、C类,具体见表2。
表2 型式检验项目分类
项目分类
类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要求章条号
1 负载启动 7.3.1
2 产量 7.3.2
3 电气设备安全 7.4.1
4 安全警示标志 7.4.2
5 液压管路密封性 7.4.3
6 紧急停车开关 7.4.4
7 堵料报警装置 7.4.4
1 整机性能 7.2.1、7.2.7
2 出仓螺旋尾端跳动度 7.2.2
3 破拱功能 7.2.4
4 轨道平面度及径向偏差 7.2.5
5 减速器/箱温升 7.2.6
6 噪声 7.2.7
7 法兰连接处密闭性能 7.2.8
8 最大设计压力 7.2.9
1 制造合规性及检验合格记录、证书 7.1.1、7.1.2
2 装配质量 7.1.3
3 铸件性能 7.1.4
4 板件、板型钢构件质量 7.1.5
5 焊接质量 7.1.6
6 涂装质量 7.1.7
7 辅助加热功能 7.2.10
8 油温报警装置 7.2.11
9.4 判定规则
9.4.1 在出厂检验中,每台产品应进行检验,所有项目检验合格后,判定该产品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9.4.2 在型式检验中,按下列规则进行不合格数判定:
a) A类不合格判定数为1项;
b) B类不合格判定数为2项;
c) C类不合格判定数为3项;
d) B类不合格判定数为1项且C类不合格判定数为2项。
9.4.3 在型式检验中,被检产品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判定数小于9.4.2的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符合本
文件的规定。被检产品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判定数大于或等于9.4.2的规定时,允许调整、修复一次
后,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不符合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10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0.1 标志
10.1.1 应在产品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内容应符合GB/T 13306的要求。
10.1.2 外包装的储运图形符号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
10.2 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24854的要求。
10.3 运输
10.3.1 裸装产品在运输途中应遮盖。
10.3.2 运输过程中的吊卸、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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