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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62-2022 相关标准英文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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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62-2022 英文版 RFQ 询价 [PDF]天数 <=3 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 50362-2022 有效
GB/T 50362-2005 英文版 RFQ 询价 [PDF]天数 <=3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不含条文说明) GB/T 50362-2005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50362-2022 (GB/T50362-2022)
中文名称 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tandard for performance assessment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字数估计 151,191
发布日期 2022-10-31
实施日期 2023-02-01

GB/T 50362-2022: 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 50362-2022 英文名称: (Residential Performance Rating Standards) 1 总 则 1.0.1为提高住宅性能,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保障消费者权益,统一住宅性能评定指标与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城镇住宅和集中建设的农村住宅的性能评审和认定。 1.0.3住宅应从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进行综合评定。每项性能按重要性和内容规定相应分值,住宅性能应按得分分值评定。 1.0.4住宅性能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住宅适用性能residential building applicable performance 由住宅建筑本身和内部设备设施配置所提供的适合用户使用的性能。 2.0.2住宅环境性能residential building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由人工营造和自然形成的住区室外环境条件的性能。 2.0.3住宅经济性能residential building economic performance 在住宅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节能、节水、节地和节材的性能。 2.0.4住宅安全性能residential building safety performance 住宅建筑、结构、构造、设备、设施和材料等不危害人身安全并有利于用户躲避灾害的性能。 2.0.5住宅耐久性能residential building endurance performance 住宅建筑工程和设备设施在一定年限内保证正常安全使用的性能。 2.0.6主要套型main dwelling types 住宅中占大多数的,套型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80%套型。 3 基本规定 3.0.1住宅性能评定工作应由评审机构组织接受过住宅性能评定工作培训、熟悉本标准,并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专家进行。评审工作应采取回避制度。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机构应将评审结果提交相应的住宅性能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3.0.2住宅性能评定应以单栋住宅或住区为对象。评定单栋住宅,凡涉及所处公共环境的指标,应以对该公共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3.0.3住宅性能评定工作应按初评、中期检查、终评三个环节进行。初评应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中期检查应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行,终评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进行。 3.0.4初评应审查项目的适用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3项性能;中期检查和终评应审查项目的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5项性能。评定每项性能专家人数宜为1人~3人。 3.0.5住宅性能初评,应审查项目规划、住宅设计方案、技术经济指标,以及新技术和新材料应用情况等,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3.0.6住宅性能中期检查,应检查初评意见的执行情况、建材和部品的质量,以及工程施工质量等。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3.0.7住宅性能终评,应检查初评和中期检查意见的执行情况、竣工验收情况、新技术和新材料的最终应用情况等。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3.0.8本标准附录中,评定指标的分值设定为:适用性能和环境性能满分各为250分,经济性能和安全性能满分各为200分,3耐久性能满分为100分,总计满分1000分。各性能的最终得分,为本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 3.0.9住宅综合性能等级应按以下方法进行评定: 1通过住宅性能评定的住宅称为A级住宅。A级住宅应满足以下条件: 1)含有“☆”的子项全部得分; 2)适用性能和环境性能得分不低于150分,经济性能和安全性能得分不低于120分,耐久性能得分不低于60分。 2 A级住宅按照得分由低到高划分为1A、2A、3A三个等级,不同等级得分要求应满足表3.0.9的规定。 4 适用性能 4.1 一般规定 4.1.1适用性能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套型、装修、隔声性能、设备设施、室内无障碍设施与适老化6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50分。 4.1.2适用性能评定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4.2 单元平面 4.2.1 单元平面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布局、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单元公共空间3个分项,满分为43分。按照本标准附录D中表D.0.1的评定指标评分。 4.2.2单元平面布局(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单元平面布局和空间利用,住宅进深和面宽,住宅单元对环境资源的利用。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2.3 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住宅平面模数化设计,空间的灵活分隔和可改造性,结构体系灵活性。 评定方法:选取各单元的标准层进行检查。 4.2.4 单元公共空间(17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单元入口门厅(进厅)、大堂、候梯厅的设置,楼(电)梯的设置,单元公共走道、垃圾收集设施以及管井设置。 评定方法:选取各单元进行检查。 4.3 套 型 4.3.1套型的评定应包括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功能空间5尺度2个分项,满分为72分。按照本标准附录D中表D.0.2的评定指标评分。 4.3.2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4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套内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储藏室、阳台等功能空间的配置、布局和交通组织,居住空间的自然通风、采光和视野,厨房位置及其自然通风和采光。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3.3功能空间尺度(2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功能空间面积的配置,起居室(厅)的连续实墙面长度,双人卧室的净宽,厨房的操作台长度,储藏空间的使用面积,功能空间净高。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4 装 修 4.4.1装修的评定应包括套内装修、公共部位装修2个分项,满分25分。按照本标准附录D中表D.0.3的评定指标评分。 评定方法:在全部套型中,现场随机抽查5套住宅进行检查。 4.5 隔声性能 4.5.1隔声性能的评定应包括楼板的隔声性能、墙体的隔声性能、管道的噪声量、设备的减振和隔声4个分项,满分25分。按照本标准附录D中表D.0.4的评定指标评分。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施工图及性能检测报告。 4.6 设备设施 4.6.1设备设施的评定应包括厨卫设备、给水排水与燃气系统、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设备与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7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D中表D.0.5的评定指标评分。 4.6.2厨卫设备(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厨房设施配置,整体厨房成套配置,卫生设施配置,整体卫浴成套配置,洗衣机、家务间和晾衣空间的设置。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6.3给水排水与燃气系统(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给水排水和燃气设施的设置,热水供应系统或热水器和热水管道的设置,专用饮用水系统的设置,排水系统的设置,管道和管线布置。 评定方法:选取同类型住宅楼,抽查一套住宅。 4.6.4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16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居住空间的采暖、通风、空调系统和设施,新风系统、厨房排油烟系统,卫生间排风系统。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6.5电气设备与设施(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电源插座数量,分支回路数,电梯的设置,楼内公共部位人工照明。 评定方法:选取各主要套型进行审查(各主要套型建筑面积之和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每个套型抽查一套。 4.7 室内无障碍设施与适老化 4.7.1室内无障碍设施与适老化的评定应包括套内无障碍设施与适老化、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2个分项,满分为15分。按照本标准附录D中表D.0.6的评定指标评分。 4.7.2套内无障碍设施与适老化(9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套内地面高差,套内门扇开启和套内过道净宽,卫生间洁具与周边墙体的距离,洗浴空间的尺度。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现场查看。 4.7.3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6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电梯设置,候梯厅至入户过道净宽,公共出入口。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现场查看。 5 环境性能 5.1 一般规定 5.1.1环境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用地与规划、建筑造型、绿地与活动场地、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水体与排水系统、配套设施和智能化系统7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50分。 5.1.2住宅环境性能的评定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5.2 用地与规划 5.2.1用地与规划的评定应包括用地、空间布局、道路交通、市政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68分。按照本标准附录E中表E.0.1的评定指标评分。 5.2.2用地(1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原有地形利用,自然环境及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控制各类污染的影响。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地方政府有关土地使用、规划方案等批准文件和现场检查。 5.2.3空间布局(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住区用地平衡,住区规划分级,建筑密度,空间层次,院落空间。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地方政府有关土地使用要求、住区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2.4道路交通(3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出入口选择,道路系统构架,道路路面,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停车,标识系统,住区周边城市交通。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2.5市政设施(6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市政基础设施。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有关市政设施的文件和现场检查。 5.3 建筑造型 5.3.1建筑造型的评定应包括造型与外立面、色彩效果、室外灯光3个分项,满分为15分。按照本标准附录E中表E.0.2的评定指标评分。 5.3.2造型与外立面(1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建筑形式和外立面。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3.3色彩效果(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建筑色彩与环境协调。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3.4室外灯光(3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夜间灯光造型,城市夜景要求,眩光干扰。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4 绿地与活动场地 5.4.1绿地与活动场地的评定应包括绿地配置、植物丰实度与绿化栽植、室外活动场地、无障碍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53分。 按照本标准附录E中表E.0.3的评定指标评分。 5.4.2绿地配置(15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绿地配置,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绿地面积,边角地、停车位、墙面、平台、屋顶和阳台等部位绿化利用,绿地与雨水调蓄。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总平面设计图纸、审阅景观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查看。 5.4.3植物丰实度与绿化栽植(1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植物选择与配置,植物丰实度,绿化与景观,植物观赏与季相,乔木数量,遮阴要求,植物长势。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景观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5.4.4室外活动场地(1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硬质铺装,休闲场地的遮阴措施,活动场地的照明,场地配置,活动场地坡度,应急避难场所设置。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景观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5.4.5无障碍设施(1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住区道路,公共绿地出入口,场地防滑,公用卫生间,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停车。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规划设计图纸、审阅景观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查看。 5.5 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 5.5.1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的评定应包括室外噪声、空气污染2个分项,满分为16分。按照本标准附录E中表E.0.4的评定指标评分。 5.5.2室外噪声(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室外噪声等效声级,室外夜间偶然噪声等效声级。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室外噪声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5.5.3空气污染(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排放性局部污染源,开放性局部污染源,溢出性局部污染源,扬尘。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空气污染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5.6 水体与排水系统 5.6.1水体与排水系统的评定应包括水体、排水系统2个分项,满分为1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E中表E.0.5的评定指标评分。 5.6.2水体(6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天然水体与人造景观水体水质,游泳池水质。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水质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5.6.3排水系统(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雨污排水系统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7 配套设施 5.7.1配套设施的评定应包括社区服务设施、环境卫生2个分项,满分为58分。按照本标准附录E中表E.0.6的评定指标评分。 5.7.2社区服务设施(41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社区服务设施。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7.3环境卫生(17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废物箱配置,垃圾分类收运,垃圾存放与处理。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8 智能化系统 5.8.1智能化系统的评定应包括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系统配置、运行管理3个分项,满分为3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E中表E.0.7的评定指标评分。 5.8.2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管理中心,管线工程,安装质量,电源与防雷接地。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智能化系统设计文档和现场检查。 5.8.3系统配置(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信息网络子系统。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智能化系统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5.8.4运行管理(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运行管理服务的配置。 评定方法:选取并审阅运行管理的有关文档和现场检查。 6 经济性能 6.1 一般规定 6.1.1经济性能的评定应包括节能、节水、节地、节材4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00分。 6.1.2经济性能的评定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6.2 节 能 6.2.1节能的评定应包括建筑与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照明与电气、可再生能源利用4个分项,满分为10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F中表F.0.1的评定指标评分。 6.2.2建筑与围护结构(6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建筑朝向,建筑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外窗遮阳,凸窗,外墙、外窗和屋顶的传热系数。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包括建筑设计图、施工图和节能计算书)和现场检查。 6.2.3采暖空调系统(2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采暖空调系统的动态水力平衡措施,部分负荷情况下节能措施,空调位置,空调设备的选用,室温控制,室外机的位置。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6.2.4照明与电气系统(1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公共区域照明节能措施,电梯节能措施,节能型电气设备的选用。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6.2.5可再生能源利用(1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热水或采暖空调或发电量占住宅总用电量的比例。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6.3 节 水 6.3.1节水的评定应包括节水器具及管材、景观环境节水、非传统水源利用3个分项,满分为4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F中表F.0.2的评定指标评分。 6.3.2节水器具及管材(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节水型便器系统,节水型水龙头,防漏损管道系统,公共场所节水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6.3.3景观环境节水(16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人工景观水体补充水源,绿化节水灌溉方式,雨水回渗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6.3.4非传统水源利用(6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采用非传统水源用于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景观补水、洗车用水等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6.4 节 地 6.4.1节地的评定应包括地下空间利用、新型墙体材料2个分项,满分为2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F中表F.0.3的评定指标评分。 6.4.2地下空间利用(15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停车比例,电动汽车充电桩设置,公建利用地下空间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6.4.3新型墙体材料(5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6.5 节 材 6.5.1节材的评定应包括节材设计、材料选用、采用新技术3个分项,满分为4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F中表F.0.4的评定指标评分。 6.5.2节材设计(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采用预制构件的比例。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6.5.3材料选用(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绿色建材和本地建材使用比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主体结构是否采用可再生建筑材料。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6.5.4采用新技术(1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选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工业化现浇施工技术,合理采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技术、粗钢筋连接技术、新型模板与脚手架、智能信息化技术、BIM技术、整体厨房、整体卫生间等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7 安全性能 7.1 一般规定 7.1.1安全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承载能力、建筑防火、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室内污染物控制5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00分。 7.1.2住宅安全性能的评定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G的规定。 7.2 结构承载能力 7.2.1结构承载能力的评定应包括工程质量、地基基础、荷载等级、抗震设防、结构外观质量5个分项,满分为58分。按照本标准附录G中表G.0.1的评定指标评分。 7.2.2工程质量(1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结构工程(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构件)设计施工程序,施工质量验收与备案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审阅施工许可、施工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7.2.3地基基础(1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基础设计,地基承载力、稳定性及变形要求,沉降观测数据。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审查地基基础施工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承载力、桩身完整性等现场检测资料,审查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沉降观测数据。 7.2.4荷载等级(16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楼面和屋面活荷载、风荷载、雪荷载设计取值。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 7.2.5抗震设防(1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抗震设计,抗震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审查工程施工资料中有关抗震性能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6结构外观质量(1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构件的外观质量,构件尺寸偏差。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审阅结构外观质量验收记录、结构外观缺陷处理记录,审阅结构位置、垂直度、全高实体检测报告。 7.3 建筑防火 7.3.1建筑防火的评定应包括建筑设计、建筑构造、消防设施、灭火救援、消防电气5个分项,满分为6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G中表G.0.2的评定指标评分。 7.3.2建筑设计(2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防火分区,平面布置,安全疏散。 评定方法:审查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凭证、设计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现场核查。 7.3.3建筑构造(13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建筑构件和管道井,防火墙,防火门(窗),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 评定方法:审查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凭证、设计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认证证书、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及现场核查。 7.3.4消防设施(15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灭火设施和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设施。 评定方法:审查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凭证、设计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图纸、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认证证书、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及现场核查。 7.3.5灭火救援(5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电梯。 评定方法:审查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凭证、设计文件及现场核查。 7.3.6消防电气(5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消防电源和配电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评定方法:审查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凭证、设计文件、相关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及现场核查。 7.4 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 7.4.1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的评定应包括燃气设备安全、电气设备安全两个分项,满分为37分。按照本标准附录G中表G.0.3的评定指标评分。 7.4.2燃气设备安全(1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燃气器具质量合格证,燃气管道安装位置及燃气设备安装场所通风措施,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自动关闭功能,燃气浓度报警装置,燃气设备安装质量,安装燃气装置的厨房结构防爆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燃气设备资料、施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7.4.3电气设备安全(25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电气设备及主要材料质量认证和产品合格证,配电系统与电气设备保护措施和装置,电气设备选型,防雷措施与装置,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与接地装置,导线及导线穿管、配电系统工程质量,电梯安全性。 评定方法:审阅配电系统设计文件、设备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7.5 日常安全防范措施 7.5.1日常安全防范措施的评定应包括防盗设施、防滑防跌措施、防坠落措施3个分项,满分为29分。按照本标准附录G中表G.0.4的评定指标评分。 7.5.2防盗设施(6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防盗户门、有被盗隐患部位的防盗网、电子防盗等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7.5.3防滑防跌措施(6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公共空间和套内空间的防滑防跌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产品质量文件和现场检查。 7.5.4防坠落措施(17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阳台防坠落措施,外窗防坠落措施,楼梯防坠落措施,室内顶棚和内外墙面装修层的牢固性,安全玻璃的使用。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7.6 室内污染物控制 7.6.1室内污染物控制的评定应包括墙体材料、防水材料、室内装修材料、室内环境污染物含量4个分项,满分为16分。按照本标准附录G中表G.0.5的评定指标评分。 7.6.2墙体材料(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墙体材料放射性污染,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含量。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墙体材料污染物含量专项检测报告,审查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种类和污染物含量。 7.6.3防水材料(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防水材料的环保性能。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认证资料和防水材料环保性能进场检验报告。 7.6.4室内装修材料(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室内各类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认证资料和装修材料污染物含量进场检验报告。 7.6.5室内环境污染物含量(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室内氡、甲醛、苯、氨浓度,室内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 评定方法:审阅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专项检测报告,必要时应复验。 8 耐久性能 8.1一般规定 8.1.1耐久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工程、地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屋面防水、装修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工程、门窗、外墙保温9个评定项目,满分为100分。 8.1.2住宅耐久性能的评定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 8.2 结构工程 8.2.1结构工程的评定应包括勘察报告、结构设计、结构工程质量、结构位置尺寸及外观质量、结构监测数据5个分项,满分为2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H中表H.0.1的评定指标评分。 8.2.2勘察报告(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勘察点数量,勘察报告中地基土与土中水侵蚀性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勘察报告。 8.2.3结构设计(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结构设计工作年限,设计中结构耐久性构造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检查楼层薄弱位置构造加强措施,抽查施工资料中相关内容。 8.2.4结构工程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资料、验收记录和实体检验报告等工程资料。 评定方法:审查设计文件,审查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施工资料,审阅结构实体检验报告。 8.2.5结构位置尺寸及外观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结构和构件位置,外露结构构件尺寸、垂直度和外观质量,围护构件外观质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及资料审查。审查结构外观质量验收记录、结构位置尺寸实体检验报告。对照验收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检查结构和围护构件外观质量状况。 8.2.6结构监测数据(3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主控项目的第三方实体抽样检测情况。 评定方法:了解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记录或报告监测数据及结论;检查结构实体检验记录。现场检查有无结构变形、开裂、渗漏、下沉等。 8.3 地下防水工程 8.3.1地下防水工程的评定应包括防水设计、防水材料、防潮与防渗漏措施、地下防水工程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按照本标准附录H中表H.0.2的评定指标评分。 8.3.2防水设计(6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防水工程的设计工作年限,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防水材料的性能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8.3.3防水材料(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防水材料性能指标检验和产品认证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和产品认证资料。 8.3.4防潮与防渗漏措施(5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首层墙体与地面的防潮措施,外墙防渗措施,地下室防水细部处理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检查易渗漏房间和部位有无渗漏、潮湿、结露、发霉等。 8.3.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地下防水工程蓄水等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审阅地下防水工程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8.4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8.4.1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的评定应包括防水设计、防水材料、施工质量及验收、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2分。按照本标准附录H中表H.0.3的评定指标评分。 8.4.2防水设计(3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防水设计要求,防水节点细部处理及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8.4.3防水材料(3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性能指标的检验和产品认证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见证取样试验记录、材料检验报告及产品认证资料。 8.4.4施工质量及验收(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施工质量验收情况,蓄水或淋水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蓄水试验记录等施工资料。现场抽查5%不少于3间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坡度、地漏高度、泛水高度等。 8.4.5外观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防水工程的排水及渗漏情况。 评定方法:现场抽查5%不少于3间有防水要求房间。 8.5 屋面防水 8.5.1屋面防水工程的评定应包括防水材料、防水工程质量、外观质量、成品保护4个分项,满分为1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H中表H.0.4的评定指标评分。 8.5.2防水材料(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为:防水材料的性能指标检验和产品认证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材料检验报告和产品认证资料。 8.5.3防水工程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并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和蓄水试验报告。 8.5.4外观质量(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外观质量,屋面坡度、坡向、女儿墙、天沟、落水口等防水细部质量情况。 评定方法:检查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现场抽查。 8.5.5成品保护(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屋面防水工程正常使用和维护情况,后期附加设施(太阳能、通信等)有无破坏防水层情况。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上附加太阳能、通信等设施有无破坏防水层情况应全数观察检查。 8.6 装修工程 8.6.1装修工程的评定应包括装修设计、装修材料、装修工程质量3个分项,满分为10分。按照本标准附录H中表H.0.5的评定指标评分。 8.6.2装修设计(3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外装修设计工作年限,装修材料性能设计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8.6.3装修材料(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装修材料性能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和产品认证资料。 8.6.4装修工程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现场查看施工质量。 8.7 管线工程 8.7.1管线工程的评定应包括管线工程设计、管线材料、管线工程施工质量3个分项,满分为7分。按照本标准附录H中表H.0.6的评定指标评分。 8.7.2管线工程设计(3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管线工程设计工作年限。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8.7.3管线材料(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管线材料质量。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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