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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7716-2024 (GB/T7716-2024) | | 中文名称 | 聚合级丙烯 | | 英文名称 | Propylene for polymeriza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16 | | 字数估计 | 10,161 | | 发布日期 | 2024-05-28 | | 实施日期 | 2024-1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Propylene for polymerization |
GB/T 7716-2024: 聚合级丙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7716-2014
聚 合 级 丙 烯
2024-05-28发布
2024-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7716-2014《聚合级丙烯》,与GB/T 7716-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产品分类(见第4章);
c) 更改了产品的分级方式(见表1,2014年版的表1);
d) 增加了乙炔、水、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含量的试验方法(见表1);
e) 增加了聚合级丙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供需双方商定)(见表2);
f) 更改了取样和检验规则(见第6章和第7章,2014年版的第4章);
g) 增加了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见第8章);
h) 更改了包装、运输和贮存(见第9章,2014年版的第5章);
i) 更改了安全要求(见附录A,2014年版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6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广洪、于洪洸、王晶、李诚炜、王川、张岩、王越、苏正杰。
本文件于1987年首次发布,2002年第一次修订,2014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聚 合 级 丙 烯
警示---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文件所属产品在生产、运输、装卸、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
能存在危险。本文件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文件之前,有责任
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聚合级丙烯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检验规则、标志、标签、随行文
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聚合用丙烯。
注:聚合级丙烯分子式为C3H6,相对分子质量为42.081(按2022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50(所有部分) 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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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94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乙炔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3396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氧的测定 电化学法
GB/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 3727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水的测定
GB/T 10478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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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701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含氧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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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905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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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 1844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痕量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测定 气相色谱-氦离子化检
测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产品分类
聚合级丙烯产品按丙烯纯度和杂质含量划分为Ⅰ型和Ⅱ型。
5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1 聚合级丙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5.2 如果需要,可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情况下选择增加表2的技术要求,并按表2中推荐的试验方法进
行检验。
6 取样
按GB/T 3723和GB/T 13290规定的安全与技术要求采取样品。取样量应满足检验项目所需
数量。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表1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7.1.2 表2中规定的项目均由供需双方商定。
7.2 组批规则
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以每生产一罐的产品为一批。也可以一定时间(8h或24h)或同时
发往某地的、同等质量的、均匀的产品为一批。
7.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表1的要求时(若有表2中的供需双方商定项目,还应包含表2的要求),则判定
该批产品为合格。
7.4 复验规则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表1的要求时(若有表2中的供需双方商定项目,还应包含表2的要求),
重新取样复验。复验结果如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8 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
8.1 标志与标签
根据GB 12268,聚合级丙烯属于危险化学品第2类第2.1项易燃气体,相关安全信息见附录A,其
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 30000.3。其危险性标志和标签的规定见GB 190。
8.2 随行文件
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
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本文件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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