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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8397-2026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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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397-2026 英文版 369 GB/T 8397-2026 [PDF]天数 >=4 平衡木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8397-2026 (GB/T8397-2026)
中文名称 平衡木
英文名称 Balance beam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55
国际标准分类 97.220.30
字数估计 18,137
发布日期 2026-04-30
实施日期 2027-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8397-2007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8397-2026: 平衡木 GB/T 8397-2026 英文版: Balance beam ICS 97.220.30 CCSY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8397-2007 平 衡 木 2026-04-30发布 2027-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平衡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平衡木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体操平衡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4 分类 根据应用场景不同,平衡木分为竞赛型平衡木和普通型平衡木。 5 要求 5.1 外观及结构 5.1.1 外观 5.1.1.1 横梁包覆应平顺、粘合牢固、无明显色差。 5.1.1.2 金属件防护涂层不应有漏涂、起泡、针孔等缺陷,应色泽一致,颜色无色差。 5.1.1.3 焊接处应顺滑,无漏焊、虚焊、烧穿、明显焊瘤等缺陷。 5.1.2 结构 5.1.2.1 平衡木安装稳固,升降灵活,锁紧可靠,横梁高度应可调节,无极调节或调节间距为50mm。 5.1.2.2 横梁应平直,具有弹性,应有缓冲层及防滑材料包覆,表面材料不应引起使用者皮肤擦伤或灼 伤;横梁下方的所有凸出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或隐藏处理、平衡木所有部位不应有锐边和尖角。 5.1.2.3 横梁端部应有缓冲填充物,其硬度不应高于横梁主体,且不应因缓冲物延长横梁总长度;横梁 侧面应为弧形。 5.1.2.4 横梁的固定连接装置及支撑腿外沿不应超出横梁纵向垂直投影范围。 5.2 基本尺寸 基本尺寸及其极限偏差应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 5.3 性能 5.3.1 弹性和缓冲性能 竞赛型平衡木弹性和缓冲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2 横梁摩擦系数 竞赛型平衡木横梁摩擦系数(μ)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3 电镀层抗腐蚀性 电镀件经6.3.4试验后,不应出现锈蚀现象。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及结构 在正常采光条件下,采用感官检验。 6.2 基本尺寸 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5mm、量程为5m的钢卷尺进行测量,横梁的直线 度在检验平台上配以分度值0.02mm塞尺检验。 6.3 性能 6.3.1 试验条件 6.3.1.1 样品应在相对湿度30%~70%、温度20℃±5℃的环境条件下至少预置24h后检验,在相同 的条件下进行所有检验。 6.3.1.2 将平衡木安装在平整而硬实的水平地面上,调整横梁上缘距离地面高度1250mm。 6.3.1.3 检验装置应符合附录A。 6.3.2 弹性和缓冲性能 6.3.2.1 冲击锤:冲击块底面为平面,质量15kg±0.1kg。 6.3.2.2 冲击点:在平衡木横梁上面定位7个冲击点,冲击点分布见图2。 单位为毫米 注:2点、6点为横梁与立柱交叉点。 图2 平衡木上的冲击点 6.3.2.3 将载荷盘中心对准某一个设定的检验点,调整冲击锤下落高度设定为120mm。 6.3.2.4 测试并记录下陷量、下陷能、回弹量和回弹强度,每个冲击点冲击5次,每次冲击完成一个检验 点,冲击锤升起,离开平衡木横梁上表面。调整载荷盘对准下一个检验点,两次冲击之间的间隔时间应 不少于120s。 6.3.2.5 以每检验点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该点的下陷量、下陷能、回弹量、回弹强度,7个检测点各指标 的总平均值为平衡木横梁的最大下陷量、下陷能、回弹量、回弹强度。 6.3.2.6 下陷能(E)是由积分值或力-下陷曲线下计算所得面积,以Nm(牛米)为单位表示。按公式(1)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6.3.3 横梁摩擦系数 6.3.3.1 平衡木横梁上表面3个检验点的分布与每个检验点4个相反的牵引力方向见图3。 单位为毫米 图3 平衡木上表面摩擦检验点及其方向 6.3.3.2 每次检验前,以每个检验点为中心在5cm直径内,均匀涂抹1g碳酸镁粉。 6.3.3.3 在距离摩擦块底面小于或等于1cm高处的位置、以5N/s±0.5N/s的恒定加载速率沿给定 方向水平拉动摩擦块,直至拉力达到最大值,获取并记录拉力,摩擦系数为最大牵引力(F1)与滑块重量 (G1)之比,按公式(3)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3位。 6.3.3.4 在每个检验点的每个方向上重复上述检验各5次。 6.3.3.5 计算3个检验点摩擦系数的平均值和总平均值,计算3个检验点摩擦系数的最大值与最小值 的差值,确定所有检验点长度方向上的摩擦系数平均值的差值。 6.3.4 电镀层抗腐蚀性 取待测零件或与待测零件同材质的试件,按GB/T 10125的规定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周期为 144h。观察样品变化。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检验数量 每台平衡木产品出厂时都应进行检验。 7.2.2 检验项目 按表4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7.2.3 判定规则 平衡木的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平衡木出厂检验合格。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判定该平 衡木出厂检验不合格。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新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 b) 设计、工艺、材料有所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c) 正常生产时,每2年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7.3.2 型式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1件平衡木样品,按表4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要 求、试验方法等进行检验。 7.3.3 所有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需加倍取样后 重新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若复检符合要求,仍判定型式检验合格;若仍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判定 型式检验不合格。 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应作为合格品交付订货方。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在平衡木显著位置标识下列内容: a)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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