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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2037-2013 (HJ2037-2013) | | 中文名称 | 含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entralized incineration disposal engineering on PCBs waste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40 | | 字数估计 | 19,149 | | 引用标准 | GB 151; GB/T 7190.1; GB/T 7190.2; GB 8978; GB 12348; GB/T 12801; GB 13015; GB 15562.2; GB 18452; GB 18484; GB 18597; GB/T 28001; GB 50736; GB 50028; GB 50034; GB 50057; GB/T 50062; GB 50156; GB 50431; GB 50205; GB 50014; GB 50016; GBJ 22; GB 50140; GB/T 1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60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含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过程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专门用于含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建设和运行。 |
HJ 2037-2013: 含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HJ 2037-2013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entralized incineration disposal engineering on PCBs waste
含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专门用于含多氯联苯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建设和运行。
5 总体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含 PCBs 废物的焚烧处置应按 GB 13015 执行。
5.1.2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应满足 GB 18597 要求。
5.1.3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运行产生的工艺废水可经处理后回用或通过闪蒸的方式处理。
5.1.4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运行中新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5.1.5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厂界噪声应符合 GB 12348 的要求。
5.1.6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应设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应满足 HJ/T 167 的相关要求。
5.2 工程构成
5.2.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由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组成。
5.2.2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主体工程包括:特性分析系统、贮存系统、预处理及传送
系统、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工艺废水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监测系统、应急响应系统等。
5.2.3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辅助工程包括:厂区围墙、道路、消防、供配电、辅助油
料供应、给排水、暖通空调、维修、仓储、通信及职业安全防护等。
5.3 厂址选择
5.3.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厂址条件应符合 HJ/T 176 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应满足环境影
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的要求。
5.4 总图设计
5.4.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总图设计,应根据含 PCBs 废物的性质及其焚烧处置的特
点,充分考虑预检验、接收计量、卸车、贮存及预处理、焚烧、灰渣处理、烟气净化、工艺废
水处理等主要处置工艺流程,并经多个方案综合比较后确定。
5.4.2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竖向设计应充分考虑各易受污染区域与事故池的相对标
高,进而保证污染区域废水和地面初期雨水顺利排入事故池,事故池的容量设计应满足
HJ/T 167 中的相关规定。
5.4.3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预处理设施、进料设施、焚烧处置设施、工艺废水处理设
施不应露天设置,安装以上设施的车间应具备满足工艺操作的足够空间。
5.4.4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厂区出入口应实现人流和物流分离。
5.4.5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厂区边界应设置围墙或其他防护栅栏,防止家畜和无关人员进入。
5.5 总平面布置
5.5.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应以焚烧厂房为主体进行布置,其他各项设施应按含 PCBs
废物处置流程合理安排,确保相关设备联系良好,功能发挥充分,保证运行安全。同时应避免
生产作业区与办公区交叉。
5.5.2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的入厂预检区、计量衡器、贮存区的位置以及含 PCBs 废物
厂内输送路线应合理布置,尽量减少废物的输送次数和转运距离。
5.5.3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焚烧线物料流向应与厂区主导风向一致,烟囱设于厂区的下
风向处。供水设施应建于厂区的主导上风向处。
5.6 厂区道路
5.6.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厂区内道路荷载等级应符合 GB J22 中的有关规定,并能满足
交通运输、消防及各种管线的铺设要求,路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
5.6.2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厂区行车道路宜环形设置,路面宽度不应小于 6m。厂房外应
设消防道路,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 3.5m。
5.6.3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厂区内,可在物流出入口附近设置废物运输车辆临时停车场。
6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工艺设计
6.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艺流程
6.1.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主要包括废物接收、特性分析、分类贮存、预处理、输送及进料、
焚烧处置、烟气净化及工艺废水处理等工艺环节。
6.1.2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艺流程要能实现各工艺环节的有效衔接,具体流程如图 1 所示。
6.2 废物的接收
6.2.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应设置废物进厂预检区,预检区设计应满足如下要求:
a) 预检区位置及地面积应能满足车辆进出要求;
b) 预检区地面应为硬覆盖,防渗需满足 GB 18597 中的相关要求;
c) 预检区四周应设置隔离渠,防止液体废物意外泄露。
6.2.2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需配置称重衡器,配置要求按照 HJ/T 176 的相关规定执行。
6.3 废物的特性分析
6.3.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特性分析鉴别实验室应具备样品前处理、PCBs 含量测定、元
素分析、热值测定及水分测定等功能,能对进厂的含 PCBs 废物的物理性质、PCBs 含量、卤
素含量、S 含量、N 含量、重金属元素组成及含量等进行分析。分析检测仪器的配备要求见 7.1。
6.3.2 含 PCBs 废物的 PCBs 分析,应按国家现行的分析方法进行。
6.3.3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应建立含 PCBs 废物特性分析鉴别数据存储系统。
6.4 废物的贮存
6.4.1 含 PCBs 废物贮存应符合 GB 18597 的各项要求,并按 GB 15662.2 中的相关要求的设置标识。
6.4.2 含 PCBs 废物贮存库应根据预测总库存容量、废物的种类、配套设施要求及现有场地条
件进行设计和建设。库内功能区划分可分为废物卸车区、贮存区、预处理区等。
6.4.3 含 PCBs 废物贮存库四周应设置隔离渠,防止液体废物意外泄漏扩散。
6.4.4 含 PCBs 废物卸车区场地应铺设有带围堰的钢板地面,防止含 PCBs 废物散落时发生渗透污染发。
6.4.5 含 PCBs 废物贮存区应分区设计,将不同形态的废物进行分区贮存,贮存区应按含 PCBs
废物种类及预测贮存数量建设分区贮存仓和贮存槽,其设计应满足 GB 18597 中的相关规定。
6.4.6 含 PCBs 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机械通风,实现库房内处于微负压状态。库内排出的空气应
经初滤和吸附处理达标后外排或引入运行的焚烧炉进行焚烧。
6.4.7 含 PCBs 废物贮存库应按 GB J16 和 GB J140 规定,建设完备的消防系统,并合理配置火
灾预警及灭火器材。
6.4.8 含 PCBs 废物贮存库区应配置起重机、挂式电动抓斗、小型叉车和小型铲车等装卸设备。
并根据需要配置可移动固态物料皮带输送机和专用容器、工器具等。
6.4.9 含 PCBs 废物贮存库中应配置应急处理所需的吸收棉、锯末、沙子、铁锹、铁槽等材料和物品。
6.5 废物的预处理
6.5.1 含 PCBs 废物预处理一般包括分选分类,变压器的放油、拆解、清洗,电容器剪切破碎,
混凝土构筑物破碎及其它物料破碎,液体过滤,物料混配等。
6.5.2 含 PCBs 废物应首先进行必要的分选分类,可配置振动筛等设备用于土壤和较大石块、混凝土构筑物分选作业。
6.5.3 含 PCBs 变压器的放油、清洗和拆解过程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6.5.4 含 PCBs 电容器切割、分离设备应安装在封闭间内。电容器破碎粒度不大于 300mm×150mm×150mm。
6.5.5 接收的被 PCBs 污染的贮存槽破碎物(包括砖混结构,混凝土捣制结构和混凝土预制结构)
应进行破碎,破碎粒度以不大于 100mm 为宜。
6.5.6 含 PCBs 油经过滤净化后应由专用泵通过计量装置输送进入雾化燃烧器,并根据需要配置加压加温装置。
6.5.7 含 PCBs 废物焚烧前应根据其成分、热值等参数进行配伍,配伍过程中应采用混料装置对废物进行机械混配。
6.5.8 含 PCBs 废物的各种预处理装置均应在集气罩下运行,引出的气体经集中净化装置处理
达标后排空或引入焚烧系统进行焚烧处置。
6.6 废物的输送及进料
6.6.1 含 PCBs 废物应按液体和散装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输送。
6.6.2 含 PCBs 的散装固体废物或污泥,应首先去除包装,并采用封闭的专用输送带或螺旋输送器送至焚烧炉内。
6.6.3 含 PCBs 废物的输送通道下部应设置便于清理的钢板槽,保证所有散落的废物不能溢出。
6.6.4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进料设备设计应考虑进料的连续性,并设置进料口封闭装置,防止焚烧烟气溢出。
6.6.5 含 PCBs 液体废物宜采用泵及耐压管道输送至焚烧炉液体燃烧器前,输送及进料装置应具备防溅、防散落功能。
6.7 废物的焚烧处置
6.7.1 焚烧系统
6.7.1.1 含 PCBs 废物焚烧工艺应采用回转窑接二燃室组成的热解气化焚烧炉。废物中的 PCBs
在回转窑中热解、气化,含 PCBs 气体在二燃室高温气氛下充分裂解焚烧。
6.7.1.2 回转窑的温度应控制在 900℃以上,废物在回转窑内的停留时间一般应大于 30 分钟,
出炉的焚烧残渣热灼减率应小于 5%。
6.7.1.3 二燃室烟气焚烧温度应控制在 120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不小于 2 秒钟。
6.7.1.4 回转窑窑壁和二燃室炉壁均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6.7.1.5 回转窑废物入口、回转窑与二燃室连接处、检修炉门等的设计均应满足系统的密封性要求。
6.7.1.6 含 PCBs 废物焚烧装置宜采用自动连续方式进行排渣,不应采用人工方式。若采用干
式出渣,应设有喷淋水装置,用于灰渣冷却和避免扬尘。
6.7.1.7 含 PCBs 废物焚烧装置应设有焚烧残渣和飞灰收集、输送、包装、暂存等装置,各装置应密闭。
6.7.2 烟气净化系统
6.7.2.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烟气为高含氯烟气,应采用湿法急冷、碱溶液喷淋、烟
气再热、活性碳吸附和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技术进行净化,不应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进行烟气脱酸。
6.7.2.2 烟气湿法急冷应使烟气在 1 秒钟内急剧冷却至 150℃以下。
6.7.2.3 烟气碱溶液喷淋在烟气急冷后,可采用氢氧化钠等碱性溶液喷淋脱酸,中和其中的氯化氢。
6.7.2.4 烟气脱酸后为提高活性炭吸附效率和防止烟气在布袋内结露,应采用间接或直接的方
式对其进行再热升温至 130℃以上。
6.7.2.5 再热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前,应采用喷入活性炭粉或其它高效的技术去除二噁英
等污染物。在喷入活性炭粉之前可选择喷入石灰粉,吸收烟气中的残余酸性物质和过量水分。
6.7.2.6 烟气除尘应采用布袋除尘器,不宜采用电除尘装置。布袋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安装
应符合 HJ2020 相关要求。
6.7.3 工艺废水处理系统
6.7.3.1 含 PCBs 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主要包括烟气急冷水、碱溶液喷淋废水
及车间场地清洗废水,应建设回用处理设施或闪蒸设施。同时,厂区的初期雨水也应按工艺废水进行处理。
6.7.3.2 工艺废水处理系统一般应包括均质调节池、换热冷却装置、絮凝沉降罐、脱盐装置、
贮水池及其它辅助装置,工艺废水处理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
6.7.3.3 工艺废水处理系统的水泵及管道均应满足耐温、耐压和耐腐蚀的要求。
6.7.3.4 工艺废水均质调节池容积应大于系统连续运行 12 小时产生的废水总量。
6.7.3.5 工艺废水应通过间接冷却方式散热降温,不可采用将工艺废水直接散热排空的方式冷
却。换热和冷却装置的设计应分别符合 GB 151、GB 7190 的相关要求。
6.7.3.6 工艺废水脱盐宜采用电渗析、反渗透等设备,脱盐处理后回用水中含盐量不得高于1000mg/L。
6.7.3.7 工艺废水处理产生的盐和污泥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7.1 检测仪器
7.1.1 PCBs 分析仪器,应能实现定性、定量分析。
7.1.2 重金属成分检测仪器,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 Cd、Pb、As、Cu、Mn、Zn、Hg 等。
7.1.3 非金属成分含量检测仪器,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 Cl、F 等。
7.1.4 热值测定仪和水分测定仪。
7.1.5 含 PCBs 焚烧处置工程所有检测仪器的选择及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7.2 破碎设备
7.2.1 含 PCBs 电容器破碎设备应包括破碎主机、液压站、出料输送机、含 PCBs 油收集和金
属壳体及瓷件分捡、操作平台及控制柜等。
7.2.2 被 PCBs 污染的混凝土构筑物等可采用颚式破碎机进行破碎。颚式破碎机的设计、制造
应满足 JB/T 1388 的相关要求,设备安装和使用应符合 GB 18452 的相关要求。
7.3 输送设备
7.3.1 固体废物输送应通过封闭的廊道输送至焚烧炉前,可采用皮带输送机进行输送,皮带输
送机的设计及制作应符合 GB 50431 中的有关规定。
7.3.2 液体废物输送泵应选用耐油高压液体输送泵,输送管道应选择耐油、耐高压材质。
7.4 焚烧炉
7.4.1 回转窑的设计及制造需符合 HG/T 20566 中的相关规定。
7.4.2 二燃室内衬的耐火材料应能在 1250℃条件下长期稳定工作。
7.4.3 焚烧炉及高温烟道应采用耐酸性气体、高温腐蚀的高铝耐火材料。
7.5 出渣设备
7.5.1 焚烧残渣宜采用自动链板式排渣机,实现焚烧残渣的连续自动输送,
7.5.2 若采用干式出渣方式应设有喷淋水装置进行冷却。
7.6 烟气急冷器
7.6.1 烟气急冷器宜采用文丘里急冷器,急冷器材质宜使用钛合金等耐腐蚀材料。
7.6.2 烟气入口处与喷淋水接触之前的部位,应内衬耐火材料,以避免高温烟气对其的烧损。
7.7 碱液喷淋及活性炭粉、石灰喷射装置
7.7.1 碱液喷淋装置的喷淋设备、管路及其他辅助配件应采用耐碱腐蚀的材料制造。
7.7.2 碱溶液应由专门的配制系统提供,碱液浓度为 2~10%。该系统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设备:
a) 带搅拌器的碱液配置罐;
b) 碱液存储罐,罐体容积应能贮存满足 4 小时的碱液喷淋量;
c) 碱液输送泵,应能实现变频调速,调节喷碱液的量。
7.7.3 活性炭粉和石灰粉喷射装置应具有自动调节喷射量及计量功能,应至少包括以下设备:
a) 存储物料的储料罐;
b) 输送物料的气泵;
c) 具有累计计量功能的计量装置。
7.8 布袋除尘器
7.8.1 布袋除尘器的设计及制造应满足 HJ2020-2012 的相关要求。
7.8.2 布袋除尘器滤料及滤袋的选择应满足 HJ/T 324 中的相关要求。
7.9 引风机
7.9.1 引风机的选择应以高效、节能、经久耐用、便于操作和维修为原则。
7.9.2 引风机选择应满足以下条件:
a) 引风机流量范围调整应能满足系统风量变化要求;
b) 引风机的工作压力应能满足最不利点处所需风压的要求;
c) 所选引风机应能经常保持在高效区内运行;
d) 当引风机的运行工况发生改变时,应对引风机的特征工作曲线进行修正。
7.10 水泵
7.10.1 水泵选择应以高效节能、不宜堵塞、经久耐用、便于维修为原则。
7.10.2 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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