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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2048-2015 (HJ2048-2015) | | 中文名称 | 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oft drink production wastewater treatment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23 | | 字数估计 | 22,210 | | 发布日期 | 2015-11-20 |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74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HJ 2048-2015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oft drink production wastewater treat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2015-11-20 发布
2016-1-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目次
前言 1
1 适用范围..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3 术语和定义.5
4 废水水量与水质..6
5 总体要求..8
6 工艺设计..9
7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14
8 检测与过程控制 16
9 主要辅助工程.17
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9
11 施工与验收 20
12 运行和维护 2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饮料制造废水
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11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
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0789 《饮料通则》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9837 《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 5004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3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J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 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 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CECS 97 《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
CECS 162 《给水排水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 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T 388 《给水排水用滗水器通用技术条件》
HJ/T 1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96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24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
HJ/T 24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挂式填料》
HJ/T 24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浮填料》
HJ/T 24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竖轴式机械表面曝气装置》
HJ/T 25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细格栅》
HJ/T 25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罗茨鼓风机》
HJ/T 25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中、微孔曝气器》
HJ/T 26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
HJ/T 26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格栅除污机》
HJ/T 263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射流曝气器》
HJ/T 26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刮泥机》
HJ/T 26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吸泥机》
HJ/T 27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法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
HJ/T 27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滗水器》
HJ/T 27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单级高速曝气离心鼓风机》
HJ/T 27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推流式潜水搅拌机》
HJ/T 28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散流式曝气器》
HJ/T 28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浅池气浮装置》
HJ/T 283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厢式压滤机和板框压滤机》
HJ/T 33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浓缩带式脱水一体机》
HJ/T 33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潜水排污泵》
HJ/T 33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生物接触氧化成套装置》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6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
HJ/T 37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 2007 《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9 《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3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5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NY/T 1220.1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1 部分:工艺设计》
NY/T 1220.2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2 部分:供气设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91 号)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 计建设[1990] 1215 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保局 环监[1996] 470 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13 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
3 术语和定义
《饮料通则》(GB 10789)中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料 beverage
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
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3.2 综合废水 integrated wastewater
指饮料制造过程中排放的工艺废水、清洗废水及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
3.3 工艺废水 process wastewater
指饮料制造过程中各工艺单元产生的废水。
3.4 清洗废水 washing wastewater
指清洗饮料包装容器、生产设备及管路、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
3.5 生活污水 domestic wastewater
指企业的食堂、卫生间、浴室等产生的污水。
3.6 预处理 pretreatment
指进入一级处理之前,为达到综合废水处理工艺进水负荷或最低水质要求而单独进行的
处理。
3.7 一级处理 primary treatment
指以沉淀、气浮等固液分离措施为主体的初级净化过程,以减轻后续处理工艺负荷。
3.8 二级处理 secondary treatment
指继一级处理以后的废水处理过程,主要利用构筑物内或特定环境中的生物(主要是微
生物)去除水中溶解的或悬浮的有机物。
3.9 深度处理 advanced treatment
指废水经一级、二级处理后,为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而进一步采取的废水净化过
程。
4 废水水量与水质
4.1 废水水量
4.1.1 综合废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Y =ΣNiαi=βQ (1)
式中:
QY --综合废水量(m
/d);
Q --企业用水量(m3/d),可根据企业生产、生活用水定额确定;
Ni--各类产品日产量(t/d);
αi--各类产品单位废水产生量(m
/t),可按表1取值;
β--按企业用水量计算综合废水量的折减系数,应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及给排水设施水
平等因素确定,一般取80%~90%。
4.1.2 最大日最大时废水量等于最大日平均时废水量(综合废水量)与变化系数的乘积,变
化系数应根据企业生产和废水排放情况确定。
Q max =kQY/24 ‥(2)
式中:
Q max--最大日最大时废水量(m
/h);
QY --综合废水量(m
/d);
k --变化系数。
4.2 废水水质
4.2.1 应采取现场取样检测的方法确定废水水质,包括:
a)综合废水水质可根据各生产工序排放废水的水质取样检测结果,通过加权计算确定;
也可根据企业废水排放总口的水质检测结果确定。
b)水质取样检测应符合HJ/T 91的要求。
c)新建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可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和同种生产工艺企业水质情况
来确定废水水质。
d)无检测和类比数据时,废水水质可参照表1的数据取值。
表 1 饮料制造综合废水水质
饮料种类 主要废水产生环节
废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浓度 单位产品
废水产生
量(m3/t)
CODcr
(mg/L)
BOD5
(mg/L)
NH3-N
(mg/L)
碳酸饮料
(汽水)
灌装区的洗瓶水、冲洗水、碎瓶
饮料和糖浆缸冲洗水以及设备
和地面的冲洗水。
650~3000 320~1800 4~30 1.0~2.5
果汁和
蔬菜汁
原料的预处理、打浆、榨汁和浸
提、浓缩、杀菌;各类生产容器、
设备及地面的冲洗水;一些中间
产品的排泄以及灌装车间泄漏
的部分产品;厂区的生活污水。
1700~3700 1200~2900 5~25 5~26
3 蛋白饮料
容器、管道、设备加工面
清洗废水,生产车间、场
地清洗和工人卫生用水产
生的废水,生产中流失的
乳制品。
900~2000 200~1300 10~80 2~5
容器、管道、设备加工面
清洗废水,生产车间、场
地清洗和工人卫生用水产
生的废水,生产中流失的
植物蛋白。
4 包装饮用水
车间、设备、工器具操作台清洗
和消毒产生废水,工人卫生用水
产生的废水。
< 30 -- -- 6~15
5 茶饮料 设备、管道内部清洗和原水过滤
产生的浓水。
600~2500 300~1400 5~35 0.5~5
6 咖啡饮料 600~2500 300~1400 6~38 0.5~6
7 植物饮料
设备、管道内部清洗、原水过滤
产生的浓水和原料预处理废水。
800~2200 -- 5~30 2~5
8 风味饮料
设备、管道内部清洗和原水过滤
产生的浓水。
800~1700 -- 5~35 2~11
特殊用途饮
设备、管道内部清洗和原水过滤
产生的浓水。
700~2000 -- 6~35 1~10
10 固体饮料
设备内部清洗、浓缩过程排水和
循环冷却水排水。
800~4000 400~1780 10~40 2~10.5
5 总体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饮料生产企业应从废水的产生、处理和排放全过程进行控制,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
高资源、能源利用率,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做好构(建)筑物的防渗措施,预防
污染环境。
5.1.2 工程设计除应参考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5.1.3 工程建设应以企业生产情况及发展规划为依据,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污染防治技
术政策,统筹集中与分散、现有与新(扩、改)建的关系。
5.1.4 应设计合理的使用年限,应与主体建筑设计标准相符合。
5.1.5 排放水质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
5.1.6 污水处理厂(站)运行过程中的恶臭气体排放应符合GB 14554等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5.1.7 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噪声排放应符合GB 12523、GB 3096和GB 12348
的规定,对建筑物内部设施噪声源控制应符合GB J 87中的有关规定。
5.1.8 废水排放口建设应按《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执行;排放口标志
应按GB 15562.1要求执行;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安装应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执行。
5.2 工程构成
5.2.1 治理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以及运行管理设施等。
5.2.2 主体工程包括:废水预处理系统、一级处理系统、二级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
泥处理系统。
5.2.3 辅助工程包括:电气自动化、供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检测和过程控制、绿
化等。
5.2.4 运行管理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分析化验室、维修车间等。
5.3 建设规模
5.3.1 建设规模的确定应以企业的水量、水质和预期变化情况为依据;现有企业废水治理工
程应以实测数据为依据,新(扩、改)建企业可采用类比或物料衡算的方法。
5.3.2 预处理工程建设规模应与其相关生产单元的生产规模相匹配,按最大生产负荷设计。
5.3.3 综合废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a)调节池前废水处理构筑物按最大日最大时流量设计;
b)调节池及其后的废水处理构筑物按最大日平均时流量设计;
c)污泥处理系统按最大日平均时污泥量设计。
5.4 厂(站)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5.4.1 处理厂(站)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企业的总体规划,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
件等审批文件的要求。
5.4.2 厂(站)选址、平面和竖向设计、总图运输、管线综合及绿化布置应根据项目组成情
况确定,并符合GB 50187、GB 50014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5.4.3 处理厂(站)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各构筑物的功能和处理流程要求,结合地形、气候和
地质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4.4 各处理单元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满足构筑物施工、设备安装、管道敷设、运行调
试、维修管理等的要求,并应留有设备更换及升级改造的余地,同时考虑最大设备的进出要
求。
5.4.5 按远期总处理规模预留场地并注意近远期之间的衔接。
5.4.6 工艺流程、处理单元的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场地地形,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
衡土方等方面要求。
5.4.7 废水处理站与办公生活区之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
5.4.8 应根据需要设置材料、药剂、污泥、废渣等的存放场所,不得露天堆放,存放场所基
础严格按照GB 18597、GB 18599标准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加药间、药剂储存间、消毒剂制备
间应与其它房间隔开,并有直接通向室外的外开门。
6 工艺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在工艺设计前,应对废水的水质、水量及变化规律进行全面的调查,并进行必要的分
析和试验。
6.1.2 高浓度废水及特殊废水宜根据水质特点,在车间生产现场或废水治理工程内设置一级
或多级预处理措施,确保其水质满足生化处理系统要求。
6.1.3 应根据废水的水质特征、处理后水的去向、排放标准开展小试或中试研究,并进行可
靠度和经济性比选后确定合适的工艺路线。
6.1.4 工艺选择时应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下环境温度对微生物的
影响,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温或冷却等措施。
6.1.5 工程设计应考虑生产事故排放等非正常工况的污染防治应急措施。
6.1.6 工程运行产生的污泥、恶臭气体,均应妥善处置和利用。
6.2 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艺流程组合
预处理后废水
综合废水 格栅 微滤机 集水池 调节池
气浮池
初沉池
厌氧处理 好氧处理
污泥
固废处理
资源化利用
或安全处置
污泥脱水 污泥浓缩
污泥污泥
沼气 曝气
深度处理
达标排放或
出水再利用
污泥处理 深度处理
一级处理 二级处理
事故池
废水处理 曝气 推荐处理工艺单元
污泥处理 沼气 可选处理工艺单元
图 1 饮料制造废水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
6.3 工艺技术要求
6.3.1 预处理
对不符合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要求的工艺废水,如高温废水、酸碱废水以及含有氰化物的
废水等,应进行预处理。
6.3.1.1 高温废水应先进行降温预处理,温度降至30℃以下时,方可进入综合处理系统。
6.3.1.2 酸碱废水应先进行酸碱中和预处理,pH值调整到6~9时,方可进入综合处理系统。
6.3.1.3 含氰化物废水应先在生产设施排口进行单独处理,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标准要求后,
方可进入综合处理系统。
6.3.2 一级处理
6.3.2.1 格栅
a)粗格栅和细格栅应至少各一道;
b)格栅应设置在调节池前,也可与调节池合并设计;
c)粗格栅采用机械格栅时,格栅间隙宜为10~20mm;采用人工格栅时,格栅间隙宜为
15~25mm;
d)细格栅宜选用具有自清能力的旋转机械格栅,格栅间隙宜为2~5mm;
e)格栅设置在格栅井内,其倾角不小于60°,宽度不宜小于0.7m,格栅前设计最高水位
0.5m;
f)机械格栅宜设置便于维修的起吊设施、出渣平台和栏杆。
6.3.2.2 微滤机
a)为去除果汁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的碎果屑和果胶,宜在格栅后增设微滤机;
b)微滤机宜采用不锈钢滤网,滤网间隙60~100目,带有自动冲洗功能。
6.3.2.3 集水池
a)当车间排水口管道埋深较大时,为减少调节池的埋深,便于施工,应设置集水池;
b)集水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该池最大工作水泵5min的出水量,每小时启动次数不超过
六次;
c)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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