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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 807-2016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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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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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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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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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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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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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807-2016 (HJ807-2016) | | 中文名称 | 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molybdenum and titanium by 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16 | | 字数估计 | 12,131 | | 发布日期 | 2016-06-24 | | 实施日期 | 2016-08-01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47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HJ 807-2016: 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807-2016 英文名称: 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molybdenum and titanium by 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水质 钼和钛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钼和钛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钼和钛的测定。
本方法钼的检出限为 0.6 μg/L,测定下限为 2.4 μg/L;钛的检出限为 7 μg/L,测定下限
为 28 μ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溶性钼、可溶性钛
指未经酸化的样品经 0.45 μm孔径滤膜过滤后所测定的钼或钛的含量。
3.2 总钼、总钛
指未经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所测定的钼或钛的含量。
4 方法原理
样品经过滤或消解后,注入石墨炉原子化器中,经干燥、灰化和原子化,成为基态原子
蒸气,对元素空心阴极灯或无极放电灯发射的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
其吸光度与元素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5 干扰和消除
5.1 样品中 SO42
-浓度大于或等于 500 mg/L时,对钼的测定产生负干扰。加入硝酸钯-硝酸镁
基体改进剂或参照附录 A标准加入法可消除干扰。
5.2 本方法测量条件下,样品中含 10 mg/L以下的 Ag、Al、As、B、Ba、Be、Bi、Cd、Co、
Cr、Cs、Cu、Fe、Hg、Mn、Ni、Pb、Sb、Se、Sn、Sr、Tl、Zn 和 1000 mg/L 以下的 K、
Na、Ca、Mg对测量无显著影响。
6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6.1 硝酸:ρ(HNO3)=1.42 g/ml,优级纯。
6.2 盐酸:ρ(HCl)=1.19 g/ml,优级纯。
26.3 硫酸:ρ(H2SO4)=1.84 g/ml,优级纯。
6.4 过氧化氢:ω(H2O2)=30%。
6.5 硝酸钯[Pd(NO3)2·2H2O]:优级纯。
6.6 硝酸镁[Mg(NO3)2·6H2O]:优级纯。
6.7 七钼酸铵[(NH4)6Mo7O 24·4H2O]:优级纯。
6.8 钛:光谱纯,质量分数≥99.99%。
6.9 硝酸溶液:1+1(v/v),用(6.1)配制。
6.10 硝酸溶液:1+99(v/v),用(6.1)配制。
6.11 盐酸溶液:1+1(v/v),用(6.2)配制。
6.12 硝酸钯-硝酸镁混合溶液。
称取 0.5 g(精确至 0.01 g)硝酸钯(6.5),用 1 ml 硝酸(6.1)溶解。称取 0.2 g(精确
至 0.01 g)硝酸镁(6.6),用适量实验用水溶解。将两种溶液混合,用实验用水定容至 100 ml。
6.13 钼标准溶液
6.13.1 钼标准贮备液:ρ(Mo)=1000 mg/L。
准确称取 1.840 g(精确至 0.0001 g)七钼酸铵(6.7),用适量实验用水溶解后全量转入
100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
可保存 2年。亦可使用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6.13.2 钼标准中间液:ρ(Mo)=50.0 mg/L。
移取 5.00 ml 钼标准贮备液(6.13.1)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10)稀释定
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1年。
6.13.3 钼标准使用液:ρ(Mo)=500 μg/L。
移取 1.00 ml 钼标准中间液(6.13.2)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10)稀释定
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6个月。
6.14 钛标准溶液
6.14.1 钛标准贮备液:ρ(Ti)=1000 mg/L。
准确称取 1 g(精确至 0.0001 g)钛(6.8),加入 200 ml 盐酸溶液(6.11),加热至近 100℃
使其溶解,冷却后全量转入 100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稀释定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
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2年。亦可使用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6.14.2 钛标准中间液:ρ(Ti)=50.0 mg/L。
移取 5.00 ml 钛标准贮备液(6.14.1)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10)稀释定
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1年。
6.14.3 钛标准使用液:ρ(Ti)=2.50 mg/L。
移取 5.00 ml 钛标准中间液(6.14.2)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10)稀释定
容至标线,摇匀。转入聚乙烯瓶中,于 4℃以下冷藏可保存 6个月。
6.15 氩气:纯度≥99.999%。
6.16 水系微孔滤膜:0.45 μm孔径。
37 仪器和设备
7.1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具有塞曼背景校正器。
7.2 石墨管:热解涂层石墨管(市售商品)。
7.3 电热板:具有温控功能,温控范围 90℃~200℃,温度精度±5℃。
7.4 微波消解仪:具有可编程控制功能,输出功率 600 W ~1500 W,温度精度±2.5℃。配备
具有自动泄压功能的微波消解罐。
7.5 分析天平:感量为 0.1 mg。
7.6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8 样品
8.1 样品的采集
样品采集按照 HJ/T 91和 HJ/T 164的相关规定执行。
8.2 样品的保存
8.2.1 可溶性钼或可溶性钛样品
样品采集后用水系微孔滤膜(6.16)过滤,弃去初始滤液 50 ml,立即加入适量硝酸溶
液(6.9)酸化滤液至 pH值为 1~2,于 14 d内完成分析测定。
8.2.2 总钼或总钛样品
样品采集后立即加入适量硝酸溶液(6.9)酸化样品至 pH值为 1~2,于 14 d内完成分析测定。
8.3 试样的制备
可溶性钼或可溶性钛样品直接测定。总钼或总钛试样须消解处理。
8.3.1 总钼试样的制备
8.3.1.1 电热板消解
移取 50.0 ml 摇匀后的样品(8.2.2)于 100 ml 烧杯中,加入 5 ml 硝酸(6.1),盖上表面
皿,于电热板上 95℃±5℃加热蒸发至溶液剩余 2 ml ~3 ml,冷却,视消解情况可继续加入
硝酸(6.1),每次 3 ml,重复上述消解过程,直至不再有棕色烟雾产生,冷却。缓慢加入 3
ml 过氧化氢(6.4),盖上表面皿,于电热板上 95±5℃加热回流,视情况可继续加入过氧化
氢(6.4),每次 1 ml,直至只有细微气泡或外观不再发生变化,移去表面皿,将溶液蒸发至
近干,冷却。加入 1 ml 硝酸溶液(6.9),用实验用水淋洗烧杯内壁和表面皿至少 3 次,全
量移入 5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如果试样中有不溶颗粒,可静置或
用水系微孔滤膜(6.16)过滤,取澄清液贮存于聚乙烯瓶中。
8.3.1.2 微波消解
移取 25.0 ml 摇匀后的样品(8.2.2)于微波消解罐中,加入 5 ml 硝酸(6.1)和 1 ml 过
氧化氢(6.4),静置 30 min 后进行微波消解,10 min由室温升至 170℃±5℃,保持温度 10
min。消解完毕并冷却至室温后,移至电热板上于 95℃±5℃加热蒸发至近干,冷却。加入
0.5 ml 硝酸溶液(6.9),用实验用水淋洗消解罐内壁和盖子至少 3次,全量移入 25 ml 容量
瓶中,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如果试样中有不溶颗粒,可静置或用水系微孔滤膜
(6.16)过滤,取澄清液贮存于聚乙烯瓶中。
4注 1:微波消解罐中溶液总体积不得超过仪器规定的限值。
注 2:取样体积和试样制备后的定容体积可根据样品浓度适当调整。
8.3.2 总钛试样的制备
8.3.2.1 电热板消解
移取 50.0 ml 摇匀后的样品(8.2.2)于 100 ml 烧杯中,加入 5 ml 硝酸(6.1),盖上表面
皿,于电热板上 95℃±5℃加热蒸发至溶液剩余 2 ml ~3 ml,冷却,视消解情况可继续加入
硝酸(6.1),每次 3 ml,重复上述消解过程 1次~2次。如果消解液清亮透明或外观不再发
生变化,移去表面皿,将溶液蒸发至近干,冷却;如果消解液浑浊不清,加入 5 ml 硫酸(6.3),
盖上表面皿,于电热板上 95℃±5℃加热回流,视情况可继续加入硝酸(6.1),每次 3 ml,
直至不再有棕色烟雾产生。升高温度至 200℃±5℃,加热回流至出现 SO3白烟,且溶液清
亮或外观不再发生变化,移去表面皿,将溶液蒸发至近干,冷却。
加入 1 ml 硝酸溶液(6.9),用实验用水淋洗烧杯内壁和表面皿至少 3次,全量移入 5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如果试样中有不溶颗粒,可静置或用水系微孔滤
膜(6.16)过滤,取澄清液贮存于聚乙烯瓶中。
8.3.2.2 微波消解
可参照 8.3.1.2进行操作。如果消解后试样浑浊不清,加入 3 ml 硫酸(6.3),加盖,于
电热板上 95℃±5℃加热回流,视情况可继续加入硝酸(6.1),每次 2 ml,直至不再有棕色
烟雾产生。升高温度至 200℃±5℃,加热回流至出现 SO3白烟,且溶液清亮或外观不再发
生变化,开盖,将溶液蒸发至近干,冷却。加入 0.5 ml 硝酸溶液(6.9),用实验用水淋洗消
解罐内壁和盖子至少 3次,全量移入 25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如果
试样中有不溶颗粒,可静置或用水系微孔滤膜(6.16)过滤,取澄清液贮存于聚乙烯瓶中。
8.4 实验室空白试样的制备
以同批次实验用水代替样品,按照试样制备(8.3)的相同步骤制备实验室空白试样。
9 分析步骤
9.1 仪器参考条件
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选择最佳测量条件。仪器参考测量条件见表 1。
9.2 校准曲线的绘制
9.2.1 钼校准曲线
分别移取 0.00 ml、0.25 ml、1.00 ml、2.00 ml、3.00 ml、4.00 ml 和 5.00 ml 钼标准使用
液(6.13.3)于一组 5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10)定容至标线,摇匀。此标准系列
中钼质量浓度分别为 0.0 μg/L、2.5 μg/L、10.0 μg/L、20.0 μg/L、30.0 μg/L、40.0 μg/L和 50.0
μg/L。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向石墨管内注入 20 μl标准系列,按照仪器参考条件(9.1)测
量吸光度。以吸光度为纵坐标,钼标准系列质量浓度为横坐标,用线性回归法建立校准曲线。
9.2.2 钛校准曲线
分别移取 0.00 ml、0.50 ml、1.00 ml、2.00 ml、3.00 ml、4.00 ml 和 5.00 ml 钛标准使用
液(6.14.3)于一组 5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6.10)定容至标线,摇匀。此标准系列
中钛质量浓度分别为 0 μg/L、25 μg/L、50 μg/L、100 μg/L、150 μg/L、200 μg/L 和 250 μg/L。
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向石墨管内注入 20 μl标准系列,按照仪器参考条件(9.1)测量吸光
度。以吸光度为纵坐标,钛标准系列质量浓度为横坐标,用线性回归法建立校准曲线。
9.3 空白测定
将制备好的空白试样(8.4),按照与绘制校准曲线相同的条件(9.1)和步骤(9.2)进
行测定。
9.4 样品测定
将制备好的试样(8.3),按照与绘制校准曲线相同的条件(9.1)和步骤(9.2)进行测
定。如果测定结果超出校准曲线范围,应将试样用硝酸溶液(6.10)稀释后重新测定。
注3:如果测量钼的样品存在SO42-干扰,进样时将5 μl硝酸钯-硝酸镁混合溶液(6.12),分别与20 μl试样
和20 μl标准系列共同注入石墨管中测定。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10.1 结果计算
样品中钼或钛的质量浓度ρ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
10.2 结果表示
10.2.1 钼的结果
当测定结果小于 10 μg/L时,保留小数点后 1位;当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 10 μg/L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0.2.2 钛的结果
当测定结果小于 100 μg/L时,保留至整数位;当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 100 μg/L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11.1 精密度
六家实验室对可溶性钼质量浓度为 1.4 μg/L和 6.4 μg/L的地表水样品和地表水加标样品
进行了 6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10%~16%和 3.5%~6.4%;实验室间相
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15%和 4.5%;重复性限分别为 0.6 μg/L 和 1.0 μg/L;再现性限分别为 0.8
μg/L和 1.2 μg/L。对可溶性钛质量浓度为 10 μg/L和 30 μg/L的地表水加标样品进行了 6次
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7.1%~12%和 4.0%~5.0%;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
分别为 10%和 2.5%;重复性限分别为 3 μg/L和 4 μg/L;再现性限分别为 4 μg/L和 5 μg/L。
六家实验室对总钼质量浓度为 5.4 μg/L的地下水样品进行了 6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
对标准偏差为 5.3%~7.6%;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 5.7%;重复性限为 1.0 μg/L;再现性限
为 1.3 μg/L。对总钛质量浓度为 30 μg/L和 52 μg/L 的地下水加标样品进行了 6次重复测定:
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4.9%~7.0%和 4.1%~4.9%;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6.0%
和 4.2%;重复性限分别为 5 μg/L 和 7 μg/L;再现性限分别为 7 μg/L和 9 μg/L。
六家实验室对总钼质量浓度为 8.0 μg/L和 27.6 μg/L的废水样品和废水加标样品进行了
6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4.5%~5.6%和 4.5%~5.8%;实验室间相对标准
偏差分别为 4.3%和 3.4%;重复性限分别为 1.2 μg/L和 4.0 μg/L;再现性限分别为 1.5 μg/L
和 4.5 μg/L。对总钛质量浓度为 30 μg/L和 223 μg/L的废水样品和废水加标样品进行了 6次
重复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5.3%~7.9%和 2.6%~2.9%;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
分别为 6.1%和 1.7%;重复性限分别为 6 μg/L和 18 μg/L;再现性限分别为 8 μg/L和 20 μg/L。
11.2 准确度
六家实验室对浓度为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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