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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Y/T 0042-2019 (JY/T0042-2019) | | 中文名称 | 教学用热敏温度计 | | 英文名称 | Teaching thermistor thermometer | | 行业 | 教育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51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9,912 | | 发布日期 | 2019-04-08 | | 实施日期 | 2019-09-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JY 42-1979 | | 标准依据 | 教基函(2019)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JY/T 0042-2019: 教学用热敏温度计
JY/T 0042-2019 英文名称: Teaching thermistor thermome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代替 JY/T 42-1979
教学用热敏温度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教学用热敏温度计的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中学教学实验使用的不含显示装置热敏温度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GB/T 16842-2016 外壳对人和设备的防护 检验用试具
GB 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JY/T 0001-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T 0002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JY/T 0009-1990 教学用电子仪器的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JY/T 0026-1991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3 分类和命名
3.1 产品分类
根据配用的电表,分为模拟表用和数字表用两类。
3.2 型号命名
产品命名按 JY/T 0026-1991的规定。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5.1.1 相对湿度:≤90%。
5.1.2 模拟表用规格:与满度值为500 μ A和1 mA直流电流表配套使用(可变换)。
注:初中演示电表有500 μ A量程,高中演示电表有1 mA量程。
数字表用规格:与可测量1 mA直流电流的数字电流表配套使用。
注:数字电流表的满量程大于1 mA的都可以,例如2 mA、20 mA、200 mA。
5.2 使用电源
5.2.1 可使用交流电源或直流电源(干电池)。
5.2.2 使用交流电源时,交流电源电压220 V,允许误差±22 V;50 Hz,允许误差0.5 Hz。
5.2.3 使用直流电源时,电压由产品标准确定。
5.2.4 使用交流电源时,电源线长度应为1.5 m~2.0 m。
5.3 测量性能
5.3.1 测量范围:FT-RMW-W-A型,-10 ℃~100 ℃,应分为-10 ℃~0 ℃和0 ℃~100 ℃两段,自
动换向;FT-RMW-W-D型,应不小于-10 ℃~100 ℃。
5.3.2 示值误差:FT-RMW-W-A型:-10 ℃~10 ℃:±3 ℃,10 ℃~100 ℃:±2 ℃;FT-RMW-W-D
型:±2 ℃。
5.3.3 FT-RMW-W-A型应能利用电表10分度标度盘,示值应线性分布。
注:如利用满度值为100 mA或10 V的标度盘,满度值表示100 ℃,每10 mA或每1 V表示10℃,每2 mA或0.2 V表示2℃。
FT-RMW-W-D型利用直流电流量程,示值1 mA表示100 ℃,每0.01 mA表示1 ℃。
5.3.4 FT-RMW-W-A型测量温度范围指示应采用灯光指示,区分测温范围在0 ℃以下或0 ℃以上。灯光
宜用白色,面板应有文字标记,切换误差不大于1.0 ℃。
FT-RMW-W-D型应没有切换功能。
5.3.5 热响应时间应不大于6 s。
5.4 热敏元件
应采用半导体元件,引线应作绝缘处理。热敏温度计达到热平衡后,应没有缓慢自动升高现象。
注:引线做绝缘处理是为了浸入水中后引线间不导电。
5.5 接线柱
5.5.1 接线柱外径不小于10 mm,固定螺杆M4,接线柱帽行程不小于6 mm,插接两用。
注:插接两用指除了可以绕接导线外,还可在接线柱帽的中间用插头连接。
5.5.2 接线柱与底座的固定处应有防松脱弹簧垫圈,接线柱帽应不能从接线柱上旋下。
5.6 安全
5.6.1 使用交流电源时,应符合5.6的全部要求。
5.6.2 绝缘电阻
潮湿试验后应不小于2 MΩ。
5.6.3 抗电强度
5.6.3.1 应符合工频变压器一次绕组~外壳间:I类电器1500 V,II类电器3000 V。
5.6.3.2 应符合工频变压器一次绕组~二次绕组间为3000 V。
5.6.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应符合 I类电器 3 mm,II类电器 6 mm。
5.6.5 电源软线
应符合截面积不小于 0.5 mm2,导线抗电强度应符合 GB 8898-2011第 16章。
I类电器,应使用单相三极插头;II类电器,应使用单相二极插头。
5.6.6 防触电结构
电源内部危险带电件应不可触及。
5.6.7 熔断器座
应采用 PC2类或 PC3类。
5.6.8 I类电器的保护接地线
应使用黄/绿双色线,截面积 0.75 mm2。连接应采用焊接或加弹簧垫圈的螺钉,连接电阻应不大于
0.1 Ω,接触处应不用 GB 8898-2011附录 F分界线上部的金属配接。
5.6.9 机壳上的散热孔
应采用非直通型,或者每个孔的直径(或边长)应不大于 4 mm。
5.6.10 外壳(包括开孔)抗外力
施加垂直于外壳的力 50 N,持续 10 s,应没有可见变形。
5.6.11 机壳外涂料
如果机壳外有涂料,涂料中的有害物含量应符合 GB 18581-2009第 4章表 1。
5.7 外观和工艺
应符合JY/T 0001-2003中6.10、7.1、7.2、7.4、7.6、7.7。
5.8 环境试验
按照JY/T 0009-1990中4.3的表2(所有项目)。
6 试验方法
6.1 测量性能
6.1.1 试验条件
应在符合下列条件下试验:
--环境温度:20 ℃±5 ℃;
--相对湿度:(45~75)%RH;
--交流供电电压:220 V,允许误差±4.4 V;
--交流供电频率:50 Hz,允许误差±0.5 Hz。
6.1.2 试验用仪器
使用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或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计。模拟电流表:±0.5%,数字电流表:±0.5%。
6.1.3 试验步骤
6.1.3.1 模拟表用热敏温度计采用以下试验步骤:
a) 测量室温;
b)把被测热敏温度计探头和标准温度计同时放在恒温水槽中,温度在0 ℃~10 ℃,当接热敏温度
计的电流表指针稳定后读取电流表示值,应符合5.3.2;
c) 把被测热敏温度计探头和标准温度计同时放在恒温水槽中,温度在0 ℃、50 ℃和100 ℃,当接
热敏温度计的电流表指针稳定后读取电流表示值,应符合5.3.2;
d) 把被测热敏温度计探头和标准温度计同时放在低温槽中,温度设在-10 ℃≤t <0 ℃,待接热
敏温度计的电流表指针稳定后读取电流表示值,应符合5.3.2;
e) 在低温槽中放一杯水,待水温降到0℃以下时,把被测热敏温度计探头和标准温度计同时插入水
杯中,并将水杯取出,试验热敏温度示值范围指示的切换温度,应符合5.3.4。
6.1.3.2 数字表用热敏温度计采用以下试验步骤:使用数字电表直流电流2 mA量程,以1 mA作为100 ℃。
把被测热敏温度计探头和标准温度计同时放在恒温水槽中或低温槽中,在-10 ℃左右测一点,0 ℃~
100 ℃范围内测二点(分别为室温和80 ℃以上),应符合5.3.2。
6.1.3.3 热响应时间试验:在恒温水槽中放标准温度计,恒温水槽水温应在80 ℃以上。把热敏温度计
的探头从低温槽中取出,立即投入恒温水槽中,试验热敏温度计从投入恒温水槽时起到示值达到标准温
度计示值63%温度的时间,应符合5.3.5。
6.1.3.4 热敏温度计指示应能达到示值稳定,稳定后应符合5.4。
6.1.3.5 试验完毕,使交流供电的热敏温度计的电源电压达到198 V和242 V,应能正常工作。
6.2 安全
6.2.1 潮湿试验
按 GB 8898-2011中 10.2。
6.2.2 绝缘电阻
用 500 V绝缘电阻表试验,应符合 5.6.2。
6.2.3 抗电强度
用耐压测试仪试验,历时 1 min,应无击穿及飞弧,应符合 5.6.3。
6.2.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按 GB 8898-2011附录 E,应符合 5.6.4。
6.2.5 电源软线
6.2.5.1 截面积
剪下电源软线,去除绝缘皮,用螺旋千分尺测量芯线直径后计算,应符合 5.6.5和 5.6.8。
6.2.5.2 抗电强度
按 GB 8898-2011第 16章。
6.2.6 外壳抗外力
用符合 GB/T 16842-2016的试具 C试验,应符合 5.6.10。
6.2.7 涂料中的有害物含量
按 GB 18581,应符合 5.6.11。
6.2.8 其余项目
凭感官检验,应符合5.6相关要求。
6.3 长度量
使用分度值为0.02 mm的游标卡尺测量,应符合第5章相关要求。
6.4 外观和工艺
用感观检验,应符合5.7要求。
6.5 其余项目
凭感官检验,应符合第5章相关要求。
6.6 环境试验
按照JY/T 0009-1990的4.5~4.9。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质量监督检验。
7.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式按表1。
7.3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法
7.3.1 出厂检验按交货自然批组批,型式检验按库存数组批。
7.3.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按 JY/T 0002的有关规定。
7.3.3 出厂检验时先对全数检验项目作检验,在全数检验项目合格品中抽样,对抽检项目检验。
7.4 不合格的判定
7.4.1 抽样检验的判定按 JY/T 0002的有关规定。
7.4.2 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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