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MHT6028-2016
| 标准编号 | MH/T 6028-2016 (MH/T6028-2016) | | 中文名称 | 旅客登机桥 | | 英文名称 | Passenger boarding bridge | | 行业 | 民航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V57 | | 字数估计 | 31,384 | | 发布日期 | 9/5/2016 | | 实施日期 | 1/8/2016 | | 发布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MH/T 6028-2016: 旅客登机桥
MH/T 6028-2016 英文名称: Passenger boarding bridge
ICS 49.100
V 57
M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代替 MH/T 6028-2003
旅客登机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客登机桥(以下简称登机桥)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命名、典型结构、技术要
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铭牌、标识、随附文件和附件、包装及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轮式登机桥、柱座式登机桥及特殊型式登机桥,对于连接登机桥与航站楼的固定桥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
4.1 按结构型式,分为轮式登机桥、柱座式登机桥和特殊型式登机桥,其中轮式登机桥又分为旋转式
登机桥和旋转伸缩式登机桥。
4.2 按整桥运动(水平运动和升降运动)的驱动方式,分为液压式登机桥、机电式登机桥和液压-机电混合式登机桥。
4.3 按活动通道侧壁型式,分为金属结构和玻璃结构等。
5 型号命名
型号应由企业名称代号、结构型式代号、升降驱动型式代号、行走驱动型式代号、通道侧壁型式代
号、通道节数、主参数代号等组成,可以附加企业自定义代号。型号命名见图1。
6 典型结构
6.1 旋转伸缩式登机桥典型结构
7 技术要求
7.1 一般要求
7.1.1 登机桥选用的外购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明。
7.1.2 登机桥结构件的焊接应符合 JB/T 5000.3 的规定。
7.1.3 所有钢结构涂装前,表面除锈应达到 GB/T 8923.1 规定的 Sa21/2级要求。涂装后,应达到 GB/T 9286 规定的 2 级质量要求。
7.1.4 应在登机桥适当位置设置润滑系统图,润滑点应有标识,其位置便于安全接近。
7.1.5 应按照 GB/T 15706 规定的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的原则进行登机桥设计。
7.1.6 登机桥所有运动应平稳、均匀,无明显冲击及低速爬行现象。
7.2 安全要求
7.2.1 控制、监测、监视及警报装置
7.2.1.1 登机桥的操作手柄、按钮、功能指示器等应具有指示操作标识,且布局合理。
7.2.1.2 登机桥应提供标准的、通用的通讯接口和操作、运行、故障等状态的数据及数据注释文件。
7.2.1.3 登机桥控制系统应对控制元件进行实时监控,并有实时记录运行数据的功能,数据记录频率
应不小于 10 组/秒。
7.2.1.4 登机桥应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控制系统应能监测和自动锁止登机桥的非受控动作,并发出声、光警报。
注:非受控动作是指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没有发出控制指令而产生的动作。
7.2.1.5 操作面板上应设置一个紧急停止按钮。对于轮式登机桥,应在行走机构两端的安全位置上设
置不少于两个紧急停止按钮。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所有运动应立即终止,且不应使
制动系统和监视系统失效。
紧急停止按钮应选用可手动复位的红色蘑菇型按钮,其设置位置应易触及,距地面高度宜
为1 000 mm~1 500 mm,距外轮廓宜不大于500 mm。
7.2.1.6 登机桥的应急控制回路应单独设置。
7.2.1.7 轮式登机桥应设置监视系统。操作面板上的显示器应能显示行走机构周围及服务梯底部的情
况。登机桥在手动或自动模式运行过程中,监视系统应一直处于工作状态。
7.2.1.8 监视系统应具有影像存储功能,且方便调取影像数据。监视系统用摄像机镜头应具有夜视和防雾功能。
7.2.1.9 接机口顶部应设置符合 MH/T 6012 要求的 A 型低光强航空障碍灯。
7.2.1.10 登机桥应设置符合 MH/T 6012 要求的 C 型低光强黄色航空障碍灯,其位置应在地面任何方位
均能清晰可见。登机桥处于操作状态时(包括水平行走、垂直升降、接机口旋转),警示灯应处于开启
状态。登机桥处于自动调平模式时,警示灯应处于关闭状态。
7.2.1.11 登机桥应设置警报器。登机桥处于操作状态时(包括水平行走、垂直升降、接机口旋转),
主警报器应自动响起,应保证地面人员能清晰听到警示音。
登机桥处于自动调平模式时,主警报器不应开启。当系统出现故障时,相关警报器发出报警,其警
报信号与主警报器的警报信号应有明显区别。
7.2.2 接机保护
7.2.2.1 登机桥应具有机翼保护功能。当登机桥接近飞机机翼时,应能立即停止接近飞机机翼方向的
运动,确保登机桥在运动过程中不会触碰飞机机翼等结构。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应符合
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b”的要求。
7.2.2.2 登机桥应具有自动减速和触机停止功能。当登机桥与飞机接近时,应能自动减速。当其与飞
机接触时,应能自动停止运动。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应符合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b”的要求。
7.2.2.3 接机状态下,登机桥应具有对伸出、旋转及接机口旋转等运动的锁止功能。
7.2.3 升降系统
7.2.3.1 在登机桥升降运动极限位置应设置电气限位。
7.2.3.2 登机桥升降系统的支撑结构应能承受额定载荷、雪载荷、风载荷和安全装置触发时产生的冲
击载荷,且不产生永久变形。
7.2.3.3 采用双支撑结构的登机桥,升降装置应具有运动同步功能,确保其结构不被破坏。升降装置
不同步累计值不应超过 75 mm,否则登机桥应锁止升降运动并报警提示。
7.2.3.4 采用双支撑结构的登机桥,当其中一个升降装置失效时,另一个升降装置应能单独支撑额定
载荷状态下的登机桥,其最大下降距离应不大于 100 mm。
7.2.4 行走系统
7.2.4.1 在登机桥旋转运动、伸缩运动、轮架旋转等极限位置应设置电气限位。
7.2.4.2 活动通道末端应设置带缓冲的机械限位,防止通道发生分离。
7.2.4.3 伸缩机构的挤压或剪切点应设置机械保护装置。无法设置机械保护装置时,应在挤压或剪切
点设置安全防护探测装置。当人员接近时,伸缩机构应停止运动。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应符合
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c”的要求。
7.2.4.4 登机桥外挂飞机地面电源、飞机地面空调等设备时,应与行走系统互锁,即外挂设备与飞机
接合时,登机桥不能移动。在登机桥的操作面板上应有互锁状态提示。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应
符合 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b”的要求。
操作人员可操纵操作面板上的握持运行控制装置,超越互锁,使登机桥低速运行。
7.2.4.5 为防止登机桥之间发生碰撞,应设置距离探测装置。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应符合
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b”的要求。
7.2.4.6 登机桥行走系统应设置制动装置。登机桥断电时,通过制动装置使登机桥自动停止运动。
7.2.4.7 登机桥在运行过程中,当断电或紧急停止时,其行走制动距离应不大于 100 mm。
7.2.4.8 当系统发生故障时,登机桥应具有应急撤桥功能,且撤离飞机 1 000 mm 的时间应不超
过 10 min。对于电机驱动的登机桥还应提供专用的撤桥牵引装置。
7.2.4.9 三通道伸缩结构应设置防止中间通道失控滑移的保护装置。当传动部件失效时,保护装置应
能使中间通道制停并保持静止。
7.2.5 行走机构安全防护装置
7.2.5.1 登机桥行走机构应设置防止碾压人员或撞击物体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分为接触式和非接触式。
7.2.5.2 接触式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任意位置和状态下,防护装置下部构件的离地间隙应不大于 200 mm;
--为防止人员越过安全防护装置,进入危险区域,安全防护装置上部构件距地面的高度应不小于1 000 mm;
--安全防护装置与驱动轮或行走机构部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200 mm;
--安全防护装置底部至少设置 1 个带开关功能的触动杆,使登机桥能够在所有运动方向上检测到
人员或物体,并停止运动;
--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应符合 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c”的要求。
7.2.5.3 非接触式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能够在距离行走机构不小于 500 mm 的任意位置检测到人员或物体;
--登机桥以最大速度运动,当检测到人员或物体时,应在行走机构与人员或物体接触前停止运动;
--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应符合 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d”的要求。
7.2.6 接机口
7.2.6.1 在接机口旋转、遮篷运动极限位置应设置电气限位。
7.2.6.2 接机口旋转机构应设置机械缓冲限位,防止旋转超过极限位置。
7.2.6.3 接机口内部空间应满足飞机舱门无障碍地完全打开或关闭。
7.2.6.4 接机口前缘应设置用于保护飞机的全宽度缓冲器。在飞机舱门与飞机空速管距离较近的情况
下,应具有防止登机桥误碰飞机空速管的防护措施。
缓冲器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缓冲器材质为半软质无痕橡胶;
--最大压缩变形量应不小于 60 mm;
--分布在长度上的等效静力不大于1 500 N,且任意100 mm×100 mm接触面积上的压力不大于1 500 N。
7.2.6.5 遮篷应具有自动停止功能。当遮篷运动到接触飞机时,应自动停止。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
全部件应符合 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b”的要求。
7.2.6.6 登机桥自动调平过程中,遮篷位置应自动调节。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应符合
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b”的要求。
7.2.6.7 接机口前缘及遮篷与飞机的接触端面应符合 ISO 7718-1、ISO 7718-2 和 ISO 16004 规定的接口要求。
7.2.6.8 接机口左侧应设置安全警示装置(如拦索、安全拉带等),防止发生旅客坠落。
7.2.6.9 接机口应设置安全靴或等效的检测装置,在接机状态下,防止打开的飞机舱门与接机口地板
发生撞击。安全靴或等效的检测装置应具有防止被意外触动的保护措施。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
应符合 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b”的要求。
7.2.6.10 接机口旋转机构应设置制动装置。登机桥断电或紧急停止时,旋转制动角度应不大于 1°。
7.2.6.11 接机口旋转机构应设置保护装置,当其传动部件失效时,应能使接机口制停并保持静止。
7.2.7 自动调平机构
7.2.7.1 登机桥应具有自动调平功能。与飞机对接后,自动调平系统应启动,并自动锁止手控的所有运动。
7.2.7.2 应在旅客不易触及的位置设置自动调平机构,否则应加装防护装置。
7.2.7.3 调平轮自伸出到接触飞机机身的时间应不大于 6 s,否则应报警提示。
7.2.7.4 登机桥处于自动调平状态时,如调平轮脱离飞机机身,应锁止自动调平功能并报警。
7.2.7.5 登机桥处于自动调平状态时,调平轮单次连续跟踪行程不应超过 120 mm,否则应锁止自动调平功能并报警。
7.2.7.6 在任何环境条件下(如机身湿滑或有冰),调平轮应与飞机机身接触良好,并能检测到飞机
的高度变化,其调平精度应不大于 20 mm。
7.2.7.7 调平轮应对飞机门槛高度的缓慢和突然变化做出反应,其调平精度应不大于 20 mm。
7.2.8 旅客区域
7.2.8.1 在旋转平台、通道、接机平台、接机口等旅客行走区域,不应设置台阶。地面应铺设防滑等
级不低于 DIN 51130 中 R11 等级的耐用防滑材料。
7.2.8.2 登机桥内部不应有锐边、尖角和任何可能伤害旅客的突出部位。
7.2.8.3 旋转平台与通道应密封,使旅客免受外部天气、噪音及烟尘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7.2.8.4 在寒冷区域,接机口地板应具有恒温加热等措施,防止接机口地板结冰。
7.2.8.5 侧壁卷帘应张紧并固定,防止发生人员跌落。
7.2.8.6 登机桥通道为玻璃侧壁时,应使用安全玻璃,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7.2.8.7 在正常接机状态下,登机桥相对于水平面的坡度应不大于 10%。通道内地板相对于水平面的
坡度应不大于 12.5%,通道过渡板相对于水平面的坡度应不大于 17%。
7.2.8.8 登机桥内相对于水平面的坡度超过 12.5%的部位(如过渡板)应在通道两侧设置扶手,扶手高度应不低于 900 mm。
7.2.9 操作区域
7.2.9.1 操作区域的横向尺寸应不小于 600 mm,纵向尺寸应不小于 500 mm,高度应适合操作者站立作
业。操作区域地面应铺设耐用防滑材料,防滑等级应不低于 DIN 51130 规定的 R11。
7.2.9.2 操作区域的位置、形状和设施不应妨碍对接过程中操作人员的视线。最小视线范围应包括接机
口前缘、飞机门槛及其周围环境。
7.2.9.3 除带有光滑边角的标准型材外,所有尖角和锐边均应倒角或倒圆,圆角半径或倒角尺寸应不小于 3 mm。
7.2.9.4 应在登机桥操作人员的工作位置设置扶手。
7.2.9.5 操作区域门窗材料应使用安全玻璃或具有相同机械性能的材料。与操作人员操作视线有关的门
窗玻璃应清晰、透明、无变形。
7.2.9.6 操作台应能防水。裸露在外的元器件应具有防护等级不低于GB 4208-2008中IP54等级要求的外壳。
7.2.9.7 内部照明或玻璃窗的设置方式不应产生影响操作人员操作视线的眩光。
7.2.9.8 在接机口通向飞机的开口位置应设置防护门。在登机桥运行和对接作业过程中,处于关闭状态
的防护门不应影响操作人员的操作视线。
7.2.9.9 电动或自动式防护门应具有防夹功能。
7.2.9.10 当登机桥敞开防护门作业时,应在飞机与接机口之间设置一个可移动的保护装置(如拦索、
安全拉带等)。为防止人员坠落,在登机桥与飞机对接完成前(包括登机桥在回位点时),保护装置应
一直横置于开口位置。
保护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至少由三部分组成,上部高度不小于 1 100 mm,中部比上部低 500 mm,下部防止通过人的身体;
--前后两侧都清晰可见(包括夜晚和雾天);
--可轻松搬移,且能可靠地锁固在存放位置;
--运行和对接作业时,不应遮挡操作人员观察飞机舱门和接机口前缘的视线。
7.2.9.11 防护门和可移动保护装置应与登机桥行走、升降和接机口旋转系统联锁,防护门和可移动保
护装置同时处于开启状态时,应锁止登机桥运动(水平行走、垂直升降和接机口旋转),两者中至少有
一个处于关闭状态时,登机桥方可运动。自动模式下的自动调平升降运动和紧急下降运动应能超越该联
锁。相关的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应符合 GB/T 16855.1-2008 性能等级“c”的要求。
7.2.10 服务梯、服务梯平台、护栏及行李滑槽
7.2.10.1 登机桥位于回位点,当通道坡度大于 18%时,应设置一个直接通到接机口的服务梯。
7.2.10.2 服务梯应设置在适宜位置,以避免在接机过程中,服务梯与飞机机翼异常接近。
7.2.10.3 服务梯与服务梯平台相对运动时,服务梯扶手和服务梯平台护栏之间不应出现挤压点。
7.2.10.4 服务梯踏板相对于水平面的倾角不应超过 3°。
7.2.10.5 服务梯倾角应为 24°~45°,特殊情况可达 50°。
7.2.10.6 服务梯应具有相同的踏板间距和相同的踏板深度。服务梯踏板间距应不大于 220 mm;踏板
深度应不小于 195 mm;服务梯两侧扶手间距应不小于 700 mm。服务梯踏板应采用防滑材料或至少有宽
度不小于 25 mm 的防滑突缘。
7.2.10.7 服务梯平台地板应采用防滑材料,敞开边缘应加装踢脚板,且踢脚板高度应不小于 100 mm。
7.2.10.8 服务门应设置闭门器和门锁。闭门器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服务门应启闭灵活,
无卡阻现象。开启力应不大于 80 N。
7.2.10.9 服务梯每块踏板中点集中载荷应不小于 1 000 N。
7.2.10.10 服务梯平台应能承受不小于 3 000 N/m2的均布载荷。
7.2.10.11 服务梯扶手和服务梯平台护栏应符合 GB 4053.2 和 GB 4053.3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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