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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QB/T 1618-2018 (QB/T1618-2018) | | 中文名称 | 腰带 | | 英文名称 | Belt | | 行业 | 轻工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48 | | 字数估计 | 9,930 | | 发布日期 | 2018-04-30 | | 实施日期 | 2018-09-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QB/T 1618-2006 |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腰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特殊用途的腰带。 |
QB/T 1618-2018: 腰带
QB/T 1618-2018 英文名称: Belt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工 行 业 标 准
QB/T 1618- 2018
腰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腰带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皮革、毛皮、人造革/合成革、再生革、织物等制成的日用腰带。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特殊用途的腰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2.1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17592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20400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
GB 21550聚氯乙烯人造革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GB/T 22889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表面涂层厚度的测定
QB/T 2002.1皮革五金配件 电镀层技术条件
QB/T 2002.2皮革五金配件 表面喷涂层技术条件
QB/T 2537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
QB/T 2790染色毛皮耐摩擦色牢度测试方法
QB/T 4117腰带扣
QB/T 5246皮件 带类产品动态耐折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带头belt head
腰带装配腰带扣的一端。
3.2
带尾belt bottom
腰带相对于带头的另一端。
3.3
甩头swing head
腰带带头材料折叠部位。
3.4
腰带圈belt body
引导和约束腰带的圈。
3.5
装饰性腰带decorative belt作为装饰性功能使用的腰带,如超细装饰腰带、表演用装饰腰带等。
4产品分类
4.1按使用材料分类:
——皮革、毛皮腰带;
——人造革/合成革腰带;
——再生革腰带;
——织物腰带;
——塑料腰带;
——其他材料制成的腰带。
4.2按带体结构分类:
——单层腰带;
——多层腰带;
——编织腰带。
4.3按使用功能分类:
——常规腰带(常见款式各部位示意图见图1):
——装饰性腰带。
5要求
5.1 原料和配件
按有关产品标准选用。
5.1.1有害物质限量
皮革、毛皮、再生革、织物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GB 21550的规定。
5.1.2金属配件
应符合QB/T 2002.1、QB/T 2002.2的规定。
5.2外观质量及缝制(粘合)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编织腰带只检验带扣与带体结合力。
5.4腰带扣
符合QB/T4117的规定,其中装饰性腰带带扣咬合力不小于80N.
6试验方法
6.1 装置
6.1.1钢直尺,最小刻度1mm、0.5mm;钢卷尺,最小刻度1mm。
6.1.2拉力机,量程范围与被测样品相适合,夹具以(100+10)mm/min的速率做匀速运动。
6.2原料与配件
在加工生产以前,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或验证,有害物质限量按GB 20400,GB 21550、GB/T 2912.1、GB/T 17592等标准进行检验。国家监督抽查、仲裁检验时,按本标准进行检验。
6.3外观质量及缝制(粘合)要求
在自然光线下,用感官并结合量尺检验,量尺分度值不低于1mm,
针距、边距用钢直尺(最小刻度0.5mm)进行测量,在成品任意直线部位s厚薄部位、刺绣部位除外)取30mm测量针距。
6.4摩擦色牢度
皮革、再生革、人造革/合成革类材料按QB/T2537的规定分别对带面、带里进行检验,干擦50次,湿擦20次,测试头质量:光面革1000g、绒面革500g;毛皮材料按QB/T2790进行检验,摩擦行程270mm;织物、无涂层超细纤维材料按GB/T3920的规定分别对带面、带里进行检验,其中无涂层超细纤维材料使用长方形摩擦头.
需测量表面涂层厚度的样品,按GB/T 22889进行检验,
6.5带扣与带体结合力
将腰带扣、带体分别固定在拉力机上、下夹持器上,上、下夹持器之间距离150mm,开动机器,直到带体从带扣中滑脱或带体断裂,读取最高数值作为带扣与带体结合力。
6.6带体断裂力
在腰带的无带孔(无带齿)部位截取一段试样,固定在拉力机的两个夹持器上,上、下夹持器间距200mm,启动拉力机,直至试样断裂,读取拉伸过程中的最大力值作为带体断裂力。
若拉力机显示数值超过带体断裂力规定数值而试样未断,可终止试验。
6.7带孔撕裂力
截取一段带有带孔的试样,被测带孔距腰带测试端的距离为10 mm,将直径为4mm的金属钩(承受应力大于50 kg)固定在拉力机的上夹持器上,将挂钩钩入带孔,用下夹持器固定腰带的另一端,夹持器间距100mm,启动拉力机,直到带孔完全撕裂,读取最高数值作为带孔撕裂力。
带孔直径小于4mm的,选用直径接近的3mm、2mm的金属钩进行测试。
6.8带齿咬合力
将腰带扣和带齿咬合牢固,分别固定在拉力机的两个夹持器上,开动机器,直到腰带扣从带齿上滑动,读取最高数值作为带齿咬合力。
6.9带体耐揉搓性能
按QB/T5246进行检验,测试500次。
6.10腰带扣
按QB/T4117进行检验。
7检验规则
7.1组批
以同一品种原料投产,按同一生产工艺生产出来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组成1个检验批。
7.2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对产品逐件进行外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3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条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结构、工艺、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b) 产品长期停产6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c)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型式检验。
7.4判定规则
7.4.1单件判定规则
有害物质限量、物理机械性能中若有1项不合格,即判该产品不合格。有害物质限量、物理机械性能全部合格,外观质量、缝制(粘合)要求中有不超过3项的轻微缺陷,则判该产品合格。若产品出现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即判该产品不合格。
7.4.2批量判定规则
3条被测样品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1条(及以上)不合格,则加倍抽样进行复验,复验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8.1.1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有以下标志:
——单位名称(生产单位或经销单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必要时,应附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必要时,产品外包装应包括产品名称、货号、数量、贮运(防护)标识等标志。
8.1.2标签规定如下:
——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货号(型号)、主体材质、合格(检验)标识:
——装饰性腰带宜注明“装饰性腰带”字样;
——带面、带里使用不同材质的复合腰带,应按4.1分类规定标注主体带面、主体带里材料材质,带面(或带里)使用的某类材料超过带面(或带里)材料总面积的20%,应标注:
——带面和带里90%以上使用头层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可标注“真皮”;
——主体带面材料使用剖层皮革材质,宜标注“剖层”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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