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QC/T 476-2025, QC/T476-2025, QCT 476-2025, QCT476-2025
| 标准编号 | QC/T 476-2025 (QC/T476-2025) | | 中文名称 | 客车防雨密封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 and test method for rain proof performance of bus | | 行业 | 汽车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42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80.20 | | 字数估计 | 14,160 |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 | 实施日期 | 2025-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QC/T 476-2007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QC/T 476-2025: 客车防雨密封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客车防雨密封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代替 QC/T 476-2007
2025-05-09 发布
2025-11-01 实施
CCS T 42
ICS 43.08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性能要求 2
5 试验条件 2
5.1 试验车辆 2
5.2 试验设备 2
6 试验方法 2
6.1 淋雨模拟试验 2
6.2 洗车模拟试验 3
6.3 行驶检查 3
6.4 试验记录 3
附录A(资料性) 淋雨模拟装置4
附录 B(规范性) 设备核查5
附录 C(资料性) 淋雨试验记录表7
目次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 QC/T 476-2007《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与 QC/T 476-2007 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客车防雨密封性”和“滴”的术语和定义(见 3.1、3.3.1,2007 年版的 3.1、3.4);
--增加了“漏”的术语和定义(见 3.3);
--删除了“慢滴”和“快滴”的术语和定义(见 2007 年版的 3.3、3.5);
--更改了性能要求(见第 4 章,2007 年版的第 4 章);
--更改了试验条件(见第 5 章,2007 年版的第 5 章);
--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 6 章,2007 年版的第 6 章);
--删除了试验结果(见 2007 年版的第 7 章);
--更改了淋雨模拟装置(见附录 A,2007 年版的附录 A);
--更改了淋雨强度的调节,增加了设备核查的相关内容(见附录 B,2007 年版的附录 B);
--更改了试验记录表(见附录 C,2007 年版的第 6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4)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中通客车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祖国、于雅丽、张磊、陈燕、刘佳、黄柏杨、李伟聪、蔡鹏飞、雷明星、李新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9 年首次发布为 QC/T 476-1999,2007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客车防雨密封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客车防雨密封性性能要求、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 M2类、M3类客车,其他车辆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730.1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术语和定义 第 1 部分:类型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4780 汽车车身术语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18384-2020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1、GB/T 4780 和 GB/T 1508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客车防雨密封性 rain proof performance for bus
客车关闭所有门、窗和孔口盖,在被喷淋雨水的条件下,防止雨水进入客舱、行李舱及其他总成和部
件的能力。
3.2
渗 seep
水从缝隙中缓慢出现,并沿着车身内表面向周围漫延,但不落下的现象。
3.3
漏 leakage
水从缝隙中出现,离开或沿着车身内表面落下或流入的现象。
注: “漏”包含“滴”和“流”。
3.3.1
滴 drop
水从缝隙中出现,离开或沿着车身内表面断续落下的现象。
3.3.2
流 flow
水从缝隙中出现,离开或沿着车身内标连续不断地落下或流入的现象。
3.4
平均淋雨强度 average raining intensity
单位时间内,在某一淋雨面内各喷嘴的总喷水体积量与该淋雨面内各喷嘴所对应的总淋雨面积的
比值。
注: 平均淋雨强度单位为毫米每分(mm/min)。
4 性能要求
4.1 淋雨模拟试验过程中,客舱、行李舱及设备舱内不应发生漏水的现象。对于车长不大于 9 m 的客
车,客舱内不应有 3 处以上位置发生渗水的现象;对于车长大于 9 m 的客车,客舱内不应有 5 处以上位置
发生渗水的现象。
4.2 洗车模拟试验过程中客舱内不应发生漏水的现象,试验结束时客车行李舱及设备舱内地板上以及
外部照明信号装置内不应有积水。
4.3 行驶检查过程中,客舱内不应发生漏水的现象,客车各电气系统不应发生因防雨密封性导致的电器
故障。对于纯电动客车和混合动力电动客车,洗车模拟试验结束后,湿车状态整车绝缘电阻应大于
1 MΩ。
5 试验条件
5.1 试验车辆
试验车辆应符合制造厂规定的技术条件,允许拆除车厢内不影响试验结果的部件以方便试验检查。
5.2 试验设备
5.2.1 淋雨模拟装置
5.2.1.1 淋雨面积应大于被测车辆整车垂直投影面积,且能使车身前部、侧面、后部、顶部及底部的各受
检部位均处于受雨状态。
5.2.1.2 各淋雨面平均淋雨强度(以下简称“淋雨强度”)应能独立调节和控制,保证车身前部淋雨强度为
12 mm/min±1 mm/min,车身侧面、后部、顶部和底部淋雨强度为 8 mm/min±1 mm/min。
5.2.1.3 淋雨模拟装置的结构布置见附录 A。
5.2.2 洗车模拟设备
应采用 GB/T 4208-2017 中规定的 IPX5 软管喷嘴,模拟洗车时的喷淋水流量应能控制在 12.5 L/
min±0.5 L/min。
5.2.3 设备核查
应定期对淋雨模拟装置和洗车模拟设备的喷嘴及管路进行清理,并按附录 B 的规定进行核查。
6 试验方法
6.1 淋雨模拟试验
6.1.1 试验开始前,应确认电气系统无故障且车辆历史故障码已清除。
6.1.2 将试验车辆停放在淋雨场地内的指定位置,使驻车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发动机处于怠速运转状
态(电动客车为上电状态),启动空调风机,调至外循环模式,风速调至最高挡。试验人员进入客舱,关闭
所有门、窗及孔口盖。
6.1.3 启动淋雨模拟装置,通过流量调节阀调节各淋雨面降雨强度至 5.2.1.2 的规定状态,待淋雨状态稳
定后启动雨刮器到适宜的挡位,打开远光灯及雾灯开始试验,试验时间为 15 min。
6.1.4 试验过程中观察并记录客舱、行李舱及设备舱各部位的渗漏情况(如:渗、滴、流),试验时沿乘客门
密封条及乘客门下缘缝隙处流入车内地板及踏步导致的积水不记作渗漏。对于行李舱及设备舱的渗漏
情况,可在淋雨停止时,先擦净舱门接缝处的积水再打开舱门检查,也可使用内窥镜等辅助工具在模拟淋
雨过程中进行检查。
6.2 洗车模拟试验
6.2.1 淋雨模拟试验结束后应尽快进行洗车模拟试验(试验前如客舱及行李舱内存在水迹或积水应擦拭
干净)。
6.2.2 关闭发动机(电动客车为下电状态)、空调风机、照明装置以及刮水器。
6.2.3 启动洗车模拟设备,调节设备喷淋水流量至 5.2.2 的规定状态,操作软管喷嘴对准客车所有车门
(塞拉门、折叠门、内摆门除外)、窗、孔口盖以及不同部件连接缝隙处往返各喷淋 2 次,喷淋时,喷嘴出水
口距离连接缝隙处 300 mm~500 mm,喷嘴轴线与连接缝隙线所在车身平面近似垂直,喷嘴移动速度为
0.1 m/s~0.5 m/s。
6.2.4 试验过程中观察并记录客舱、行李舱及设备舱各部位的渗漏情况(如:渗、滴、流),试验时沿乘客门
密封条及乘客门下缘缝隙处流入车内地板及踏步导致的积水不记作渗漏。对于行李舱及设备舱的渗漏
情况,可在洗车模拟停止时,先擦净舱门接缝处的积水再打开舱门检查,也可使用内窥镜等辅助工具在模
拟洗车过程中进行检查。
6.2.5 洗车模拟试验结束后,检查各照明装置中是否出现积水。
6.2.6 对于纯电动客车和混合动力电动客车,洗车模拟试验结束后 30 min 内按照 GB 18384-2020 中
6.2.1 进行整车绝缘电阻测量。
6.3 行驶检查
洗车模拟试验结束后,车辆在试验道路上正常行驶约 3 km,其间以约 30 km/h 的初速度紧急制动
3 次,并按照如下要求进行检查:
--检查客舱内是否出现漏水现象;
--检查是否出现新故障码;
--擦净摄像头,检查摄像头成像是否正常;
--检查各电动门窗、喇叭、照明装置、刮水器、空调等电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6.4 试验记录
记录检查情况,试验记录表见附录 C。
附 录 A
(资料性)
淋雨模拟装置
A.1 整体结构
淋雨装置应有前、后、左、右、顶部及底部 6个淋雨面,部分(或全部)淋雨面可移动以适应不同车辆外
形尺寸的变化。各淋雨面主管路分别设置流量计和流量调节阀。水泵供水压力 150 kPa±10 kPa。
A.2 喷嘴布置
在各淋雨面支管路上均匀安装喷嘴,喷嘴的横向及纵向间距均为 0.4 m,喷嘴数量应保证对应车身外
表面受检部位均处于淋雨区内。顶部及底部喷嘴的轴线与水平面垂直,前部及后部的喷嘴轴线与车辆纵
向对称面平行,侧面喷嘴的轴线与车辆纵向对称面垂直。喷嘴近似垂直朝向对应车身。底部喷嘴位于地
面以下 0.2 m,其余喷嘴与车身表面间距为 0.7 m±0.2 m,喷嘴出水应均匀且呈 60°实心圆锥体形状,喷孔
直径为 2.5 mm~3.0 mm,所有喷嘴的尺寸及内部结构应相同。
A.3 结构示意
淋雨模拟装置结构示意图见图A.1
图A.1 淋雨模拟装置结构示意图
附 录 B
(规范性)
设备核查
B.1 淋雨模拟装置
B.1.1 流量调节法确定淋雨强度
B.1.1.1 流量计算
根据各淋雨面规定的淋雨强度 F按公式(B.1)计算对应流量:
Q=3×F×N×S/50 (B.1)
式中:
Q --对应流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F --淋雨强度,单位为毫米每分(mm/min);
N --流量计所对应的喷嘴总数;
S --单只喷嘴的淋雨面积(喷嘴的横向与纵向间距的乘积),单位为平方米(m2)。
B.1.1.2 淋雨强度调节
启动淋雨设备,将淋雨压力调节至规定值,分别调节各淋雨面主管路流量调节阀开度。使相应淋雨
面主管路流量计示值分别达到按 B.1.1.1计算出的对应流量值,从而将各淋雨面的淋雨强度调整至试验
要求值。
B.1.1.3 设备核查
采用流量调节法确定淋雨强度时,淋雨模拟装置中使用的压力计精度等级不应低于 1.6级,流量计精
度等级不应低于 1.5级,淋雨模拟装置中使用的压力计及流量计应按 1次/年的频次进行核查。
B.1.2 容器收集法确定淋雨强度
容器收集法可用于确定前部、侧面、后部及顶部淋雨面的淋雨强度。
所用容器应为上部开口的圆筒形结构,开口直径 300 mm,将被测淋雨面的管路节流阀调整到某一开
度,启动淋雨设备,待淋雨状态稳定后,将容器置于受淋平面的中间区域,容器开口离地高度 300 mm,用
容器收集雨水 2 min,测量容器内的存水量 C(mL)。存水量 C(mL)可用标准量筒测得,也可用电子秤秤
量雨水质量再根据雨水密度换算得出。所用标准量筒精度不应低于±0.5 mL,电子秤精度不应低于
±0.1 g。
按公式(B.2)计算淋雨强度。
F= C45π (B.2)
式中:
F--淋雨强度,单位为毫米每分(mm/min);
C--容器内的存水量,单位为毫升(mL)。
注: 利用本方法能测量各淋雨面主管路节流阀在一定开度时的淋雨强度,或根据需要通过多次测量并反复调整被测
淋雨面主管路节流阀开度将各淋雨面的淋雨强度调整至试验要求值。
B.2 洗车模拟设备
B.2.1 核查要求
应按 1次/年的频次对洗车模拟设备在正常工作压力下的流量进行核查,其喷淋水流量应满足
12.5 L/min±0.5 L/min的要求。
B.2.2 核查方法
流量核查采用容器收集法。
启动洗车模拟设备,调整设备至正常工作压力状态,待喷嘴出水稳定后将喷嘴喷射的雨水全部收集
在容器中,连续收集 30 s。雨水收集完成后用标准量筒测量雨水容积或用电子秤秤量雨水质量,再根据
雨水容积或质量换算出喷淋水流量。测量所用的标准量筒精度不应低于±0.5 mL,电子秤精度不应低于
±0.1 g。
注: 本附录中提及的“雨水”均表示模拟试验用水。
附 录 C
(资料性)
淋雨试验记录表
C.1 试验车辆及试验条件
试验车辆及试验条件记录表见表 C.1。
表 C.1 试验车辆及试验条件记录表
项目
车辆型号
VIN
发动机号/驱动电机号
出厂日期
里程表读数
模拟洗车试验高压水枪供水压力
淋雨模拟试验水泵供水压力
喷嘴与车身表面间距:
试验员: 试验日期:
情况记录
kPa
kPa
前 m后 m
左 m右 m
顶 m底 m
备注
C.2 淋雨模拟试验
淋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