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SN/T 1430.1-2004, SN/T1430.1-2004, SNT 1430.1-2004, SNT1430.1-2004
| 标准编号 | SN/T 1430.1-2004 (SN/T1430.1-2004) | | 中文名称 | 进口医疗器械检验规程 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 | | 英文名称 | Imported medical equipment for the inspection of ultrasonic medical diagnostic and treatment equipmen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40 | | 字数估计 | 5,526 | | 发布日期 | 2004-06-01 | | 实施日期 | 2004-12-01 | | 引用标准 | GB/T 2828.1; GB 9706.1-1995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医用超声波诊断和治疗设备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医用超声波诊断和治疗设备的检验。 |
SN/T 1430.1-2004
Imported medical equipment for the inspection of ultrasonic medical diagnostic and treatment equip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430.1-2004
进 口 医 疗 器 械 检 验 规 程
医 用 超 声 诊 断 和 治 疗 设 备
2004-06-01发布
2004-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炳强、汤卫平、钮隽、章俊欣。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430.1-2004
进 口 医 疗 器 械 检 验 规 程
医 用 超 声 诊 断 和 治 疗 设 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9706.1-1995 医用电器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同一合同下相同规格型号的同一批进口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称为一个检验批,简称批。
4 检验
4.1 检验方式
交收检验分为开箱检验和整机性能、安全检验,每批必检。
4.2 抽样
4.2.1 抽样条件
提交抽样的批应经生产厂检验合格,并提供有效的质检报告。
4.2.2 抽样方案
4.2.2.1 抽样方案和检查水平
交收检验采用GB/T 2828.1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特殊检查水平S-1。
4.2.2.2 接收质量限AQL值
交收检验不合格品分为A类、B类和C类:
---A类不合格品:不允许;
---B类不合格品:AQL=1.5;
---C类不合格品:AQL=4.0。
4.2.3 抽样方法
样品从批中随机抽取。
4.3 检验方法
4.3.1 开箱检验
开箱检验项目为包装、外观、标记、随机文件和规格产地,质量要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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