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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WS/T 650-2019 (WS/T650-2019) | | 中文名称 | 抗菌和抑菌效果评价方法 | | 英文名称 | Evaluting Method for Efficacy of Antibacterial and Bacteriostasis | | 行业 | 卫生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80 | | 字数估计 | 20,279 | | 发布日期 | 2019 |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WS/T 650-2019: 抗菌和抑菌效果评价方法
WS/T 650-2019 英文名称: Evaluting Method for Efficacy of Antibacterial and Bacteriostasi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抗菌和抑菌效果评价方法
2019 - 01 - 30发布
2019 -07 -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山东省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燕、谈智、张流波、陈越英、吴晓松、林玲、孙启华、崔树玉、赵华伟、吴
克、张文生、王裕荣、吴晓、沈瑾、李炎、孙巍、王玲、王嵬、王晓蕾、褚宏亮。
抗菌和抑菌效果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抗菌和抑菌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和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抗菌和(或)抑菌功能产品的抗菌、抑菌效果的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 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4.1 抗菌试验与抑菌试验区别
抗菌试验:测定抗菌产品对细菌和真菌的抗菌作用,试验过程中需要用中和剂终止杀菌作用。
抑菌试验:测定抑菌产品对细菌和真菌的抑菌作用,试验过程中不需要使用中和剂终止抑菌作用。
4.2 根据产品性能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4.2.1 抑菌效果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抑菌类产品选择抑菌效果评价方法。液体抑菌产品选择悬液定量抑菌试验,膏体或半固体凝胶类、
黏稠状抑菌产品选择载体浸泡定量抑菌试验,湿巾类或其他自身含有抑菌成分的产品选择载体抑菌试
验,肥皂类固体抑菌产品选择抑菌环试验,含有可溶性抑菌成分的纺织品选择浸渍抑菌试验,含有持续
抑菌作用的抑菌洗液选择滞留抑菌试验。
4.2.2 抗菌效果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
抗菌类产品选择抗菌效果评价方法。液体抗菌产品选择悬液定量杀菌试验,凝胶状或膏状抗菌产品
选择载体浸泡定量杀菌试验,湿巾类或其他自身含有抗菌成分的产品选择载体杀菌试验,含有可溶性抗
菌成分的纺织品选择浸渍抗菌试验。
含有不可溶抗菌成分的纺织品、无纺布、纤维等,经鉴别不含可溶性抗抑菌成分后,采用烧瓶振荡
试验。
含有不可溶抗菌成分的瓷砖、塑料、金属、涂料等,采用贴膜试验;对于涂于表面,干燥后具有持
续抗菌作用的产品,进行持续抗菌试验。
5 评价方法
5.1 抑菌效果
5.1.1 悬液定量抑菌试验
5.1.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体抑菌制剂如卫生洗液、抑菌喷雾剂等对微生物抑菌效果的测定。
5.1.1.2 试剂、培养基及器材
5.1.1.2.1 试验菌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大肠杆菌(8099)、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及根据抑菌剂特
定用途所用的其他菌株。
5.1.1.2.2 试剂
稀释液: 0.03 mol/L 磷酸盐缓冲液(PBS)(pH7.2~7.4),培养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
菌的培养使用营养琼脂培养基,白色念珠菌的培养使用沙氏琼脂培养基。
5.1.1.2.3 器材
恒温水浴箱、计时器、Ⅱ级生物安全柜等。
5.1.1.3 试验步骤
取试验菌24h新鲜斜面培养物用PBS洗下,用PBS稀释至约5.0×105 CFU/mL~4.5×106 CFU/mL菌悬液
备用。取无菌试管,先加入5.0 mL样品(根据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原液或稀释液),置20℃±1℃ 水浴
中5min后,再加入0.1 mL试验用菌悬液,迅速混匀并立即计时。待试验菌与样品相互作用至说明书的规
定时间,分别吸取1.0 mL试验菌与样品混合液接种2个平皿,倾注培养基。菌量无法计数时,以PBS做10
倍系列稀释,选适宜稀释度分别吸取1.0 mL接种2个平皿,做活菌培养计数。同时用PBS代替样品,进行
平行试验,作为阳性对照。阳性对照回收菌落数在1.0×104 CFU/mL~9.0×104 CFU/mL之间。取同批次
PBS、培养基作阴性对照。所有试验样本和对照样本均在36℃±1℃培养,细菌繁殖体培养48h观察最终
结果;白色念珠菌培养72h观察最终结果。试验重复3次,计算抑菌率。
5.1.1.5 结果判定
抑菌率≥50%~90%,判有抑菌作用;抑菌率≥90%,判有较强抑菌作用。
5.1.2 载体浸泡定量抑菌试验
5.1.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膏体或半固体凝胶类、黏稠状抑菌产品对微生物抑菌效果的测定。
5.1.2.2 试剂、培养基及器材
载体为10 mm×10 mm脱脂白平纹布片,脱脂方法依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进行,使用前压
力蒸汽灭菌备用,电子天平(d=0.01g),其它同5.1.1.2。
5.1.2.3 操作步骤
取试验菌24h新鲜斜面培养物用PBS洗下,用PBS稀释至约5.0×106 CFU/mL~5.0×107 CFU/mL制成菌
悬液备用。用微量移液器滴染10 μl菌悬液于灭菌载体上,36℃±1℃烘干或室温晾干备用。
按5 g/片的量称取样品于无菌平皿内,置20℃±1℃水浴5min,用无菌镊子取染菌载体,使载体完
全浸没于样品中,立即计时。待染菌载体与样品相互作用至说明书的规定时间,分别取染菌载体加入5.0
mLPBS试管中,混匀,振荡,将试验菌洗下,分别吸取1.0 mL样液,按活菌培养计数方法测定存活菌数,
每管样液接种2个平皿。如平板上生长的菌落数较多时,可用PBS进行10倍系列稀释后,再进行活菌培养
计数。取10.0 g与试验样品同质材料不含抑菌成分的对照样品浸泡2片染菌载体进行平行试验,作为阳
性对照。阳性对照回收菌量为1.0×104 CFU/片~9.0×104 CFU/片。取同批次PBS、培养基作阴性对照。
所有试验样本和对照样本均在36℃±1℃培养,细菌繁殖体培养48h观察结果;白色念珠菌培养72h观察
结果。试验重复3次,计算抑菌率。
5.1.2.5 结果判定
抑菌率≥50%~90%,判有抑菌作用;抑菌率≥90%,判有较强抑菌作用。
5.1.3 载体抑菌试验
5.1.3.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含溶出性抑菌成分的湿巾、无纺布口罩、卫生巾、护垫、尿布等固体类抑菌产品对微生物抑
菌效果的测定。
5.1.3.2 试剂、培养基及器材
见5.1.1.2。
5.1.3.3 试验步骤
取试验菌24h新鲜斜面培养物用PBS洗下,用PBS稀释至约105 CFU/mL~106 CFU/mL,制成菌悬液备用。
用灭菌剪刀在无菌条件下将试验样品和对照样品分别剪成20 mm×30 mm样片备用。试验时滴加0.1 mL
菌悬液。对照样片染菌前需经压力蒸汽灭菌。取无菌平皿,用无菌镊子取2片试验样片,勿重叠,置20℃
±1℃水浴5min,在每一样片上滴加0.1 mL试验用菌悬液,立即计时。待试验菌与样片接触作用至说明
书的规定时间,分别夹取染菌样片加于5.0 mLPBS试管中,混匀。振荡洗脱,分别吸取1.0 mL样液,按
活菌培养计数方法测定存活菌数,每管样液接种2个平皿。如平板上生长的菌落数较多时,可10倍系列
稀释后,再进行活菌培养计数。
同时用与试验样品同质材料不含抑菌成分的对照样片2片代替试验样片进行试验,作为阳性对照,
阳性对照回收菌量为1.0×104 CFU/片~9.0×104 CFU/片;取同批次PBS、培养基作阴性对照。
所有试验样本和对照样本均在36℃±1℃培养,细菌繁殖体培养48h、白色念珠菌培养72h观察最终
结果。试验重复3次,计算抑菌率。
5.1.3.4 抑菌率计算
见式(2)。
5.1.3.5 结果判定
抑菌率≥50%~90%,判有抑菌作用;抑菌率≥90%,判有较强抑菌作用。
5.1.4 抑菌环试验
5.1.4.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含溶出性抑菌物质,可制成直径为5 mm片状物的固体抑菌产品的抑菌效果鉴定;也可用于鉴
别抗抑菌样品中是否含有可溶性抑菌物质。
5.1.4.2 试剂、培养基及器材
游标卡尺,其它见5.1.1.2
5.1.4.3 试验步骤
将试验菌24h新鲜斜面培养物用PBS洗下,稀释至5.0×105 CFU/mL~5.0×106 CFU/mL备用。
抑菌片的制备:溶出性固体抑菌产品,直接制成直径为5 mm,厚度不超过4 mm圆片(块),每4片
为一组。
阴性对照样片的制备:取同种材质不含抑菌成分的样本,制成与试验组大小相同的圆片(块)。
用无菌棉拭子蘸取浓度为5.0×105 CFU/mL~5.0×106 CFU/mL试验菌悬液,在适宜的培养基平板表
面均匀涂抹3次。每涂抹1次,平板应转动60°,最后将棉拭子绕平板边缘涂抹一周。盖好平皿,置室温
干燥5min。
每次试验贴放1个染菌平板,每个平板贴放4片试验样片,1 片阴性对照样片,共5片。用无菌镊子
取样片贴放于平板表面,阴性对照样片贴于平板中心位置,试验样片贴于四周,贴放好后,用无菌镊子
轻压样片,使其紧贴于平板表面。各样片中心之间相距25 mm以上,与平板的周缘相距15 mm以上。盖好
平板,置36℃±1℃培养16h~18h观察结果,试验重复3次。
用游标卡尺测量抑菌环的直径(包括贴片)并记录,测量抑菌环时,应选均匀而完全无菌生长的抑
菌环进行,测量其直径应以抑菌环外沿为界。
5.1.4.4 结果判定
阴性对照样片应无抑菌环产生,试验样品抑菌环直径>7 mm者,判为有抑菌作用;抑菌环直径≤7 mm
者,判为无抑菌作用。
3次重复试验(共12个样片)均有抑菌作用,则判为合格。
5.1.5 浸渍抑菌试验
5.1.5.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溶出性抑菌织物(如抑菌毛巾、口罩、内衣等)抑菌效果的测定。
5.1.5.2 试剂、培养基及器材
5.1.5.2.1 试验菌株见 5.1.1.2.1
5.1.5.2.2 试样
在距试样布边10 cm以上、离布端1 m以上部位,剪取直径为5 cm的圆形试样若干,取3份试样分别
装于3个锥形瓶中,盖好瓶口备用(需用试样数量要根据纤维类别及织物织法而定,以能吸收1 mL菌液
且锥形瓶中不留残液为度)。另同法剪取与试样相同材质但不含抑菌剂对照织物若干,取2份分别装于2
个锥形瓶中,盖好瓶口,121℃灭菌15min备用。
5.1.5.2.3 试剂和培养基
0.03 mol/L PBS(pH7.2~7.4),肉汤培养基、营养琼脂培养基、沙氏培养基。
5.1.5.2.4 菌悬液的制备
用接种环将保存的菌种以划线法接种到营养琼脂平板,36℃±1℃培养24h,取典型的菌落移种到含
肉汤培养基的锥形瓶中,36℃±1℃培养24 h,用肉汤对培养液进行系列稀释,使菌悬液的含菌量为1.0
×105 CFU/mL~5.0×105 CFU/mL。
5.1.5.3 试验步骤
分别取1 mL菌悬液加入2份准备好的锥形瓶内试样和1份对照织物上,确保其均匀分布,且锥形瓶中
不留多余液,封好瓶口,以防蒸发造成细菌死亡。分别在一个盛有已接种菌悬液的试样和对照织物的锥
形瓶中加入100 mLPBS,置涡旋振荡器上振荡1min洗涤细菌,分别吸取1.0 mL样液或10倍系列稀释液接
种2个平皿,作为“0”接触时间样本和对照织物上的细菌数。
将另一个装有已接种菌悬液试样的锥形瓶于36℃±1℃培养20h±2h,加入100 mLPBS,置涡旋振荡
器上振荡1min洗涤细菌,分别吸取1.0 mL样液或10倍系列稀释液接种2个平皿,作为试验组。
阴性对照组,试样不接种菌悬液,在“0”接触时间加入100 mLPBS,置涡旋振荡器上振荡1min取样,
接种平皿。
阳性对照组,另取1个装有对照织物的锥形烧瓶,接种1 mL菌悬液后,在36℃±1℃培养20 h±2h,
加入100 mLPBS,置涡旋振荡器上振荡1min洗涤细菌,分别吸取1.0 mL样液或10倍系列稀释液接种2个平
皿。将阴性和阳性对照样本与试验组样本一并放36℃±1℃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试验重复3次。
5.1.5.5 结果判定
试验成立条件要求:“0”接触时间对照织物的平均回收菌量为1×103 CFU/mL~5×103 CFU/mL;阴
性对照应无菌生长,阳性对照菌数比0接触时间的菌数明显增加。
各次试验的抑菌率均≥50%,即可判定该样片具有抑菌作用。
5.1.6 滞留抑菌效果试验
5.1.6.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持续抑菌作用的抑菌洗液类抑菌产品的滞留抑菌效果鉴定。
5.1.6.2 试剂、培养基及试验器材
试验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27217)
试验产品: 试验品为25套按顺序编号的样品。每套2瓶,一瓶为测试样品,另一瓶为不含抗(抑)
菌剂的对照样品。
不含抑菌剂的用品 25瓶(试验调整阶段用)。
胰蛋白酶大豆肉汤培养基(TSB)、胰蛋白酶大豆琼脂培养基(TSA)、羊血、经脱纤维处理、0.075
mol/L的磷酸盐缓冲液、70%酒精、金属筒 (直径2.2 cm、高度3 cm)、一次性接种环(直径4 mm)、
小塑料碗(直径2.2 cm,高2.5 mm,)、胶带(Darapore,3M公司生产)、尼龙刮菌棒、 聚乙二醇单辛
基苯基醚(曲拉通X-100;Triton-X 100) 500 mL、外用抗生素软膏、玻璃弯棒、皮肤消毒剂等 。
5.1.6.3 试验步骤
5.1.6.3.1 调整阶段
试验开始前7d至14d, 受试者使用不含抗(抑)菌成分的香皂、洗发水和沐浴液进行日常的洗手、
洗澡,此阶段持续至少7d,但不超过14d。
5.1.6.3.2 清洗阶段
清洗阶段共3d,受试者每天用有持续抑菌作用的抑菌洗液类样品清洗一侧前臂, 用对照样品清洗另
一侧前臂,清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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